女性伦理学的提出,不仅对推动女性解放运动有意义,它还拓展了伦理学乃至哲学的视域,为人类的全面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考。但是,西方女性伦理学所依据的理论是后现代主义哲学,这种哲学在为女性伦理学提供支撑的同时,也为其铺设了困境。从中国哲学的视角来观察,或许能为女性伦理学的发展提供更为合适的理论基础。
一,西方女性伦理学对传统哲学的批判
女性伦理学,是20世纪70年代后在西方兴起的一门新兴学科,其主旨在于一是以女性主义的视角来保存和肯定女性的关怀伦理美德,二是希望能够唤起社会的注意并关心女性在历史社会中一直受剝削、无地位的处境,进而建构起一种旨在推动妇女解放、达到两性平等的伦理学理论。
按照西方的学科分类,伦理学是哲学的分支。哲学是普遍的、理论的,好比是一棵树的树根;伦理学则是特殊的、实践的、是树枝。于是就造成:第一,因为哲学是追求普遍知识的学问,所以伦理学就是追求特殊知识的学问。由于是追求知识,所以往往对伦理作概念式的讨论,而与实践相脱离。第二,由于伦理学从属于哲学,因此,它往往从哲学的普遍性出发,来提出和解释指导人们行为的最高道德原则,并把它们不分种族、不分阶级和不分性别地应用到每一个人身上。第三,由于传统伦理学重在讨论作为普遍“人”之间的关系,而忽略了对特殊的人(包括性别)以及人之外的顾及,使许多内涵包容不进伦理学。第四,由于哲学的二元论,在伦理学上也形成贬低女性的二元价值,如公与私、心与身、理性与情感、公正与关怀的划分等,并认为前者高于后者。
女性伦理学,从女性的视角研究伦理,对传统伦理学提出的关于什么是道德行为以及如何做才是正当的提出了质疑。认为,伦理学的发生离不开社会历史背景,传统上是男性占主导地位,因此建立起来的传统伦理学即是以男性的经验和体验建立起来的,它忽略了女性独特的道德经验和直觉,不能体现女性的意识,贬低了女性的社会价值,因此,这种所谓的普遍道德原则是成问题的。指出,传统的道德观是把那些美德与男性联系在一起的,诸如正义、公正、勇敢、独立、自信、坚强,等等,而这些美德又都是与公共领域相联系的。女性因为是私人领域的活动者,所以她们的道德是与私人领域相联系的诸如同情、怜悯、关怀、懦弱,等等。再依照西方二元论哲学作价值评价,便认为作为私人领域的女性道德要比作为公共领域的男性道德要低,是一种发展不完全的道德。
但在女性伦理学家看来,女性有女性的伦理,如关怀伦理、母性伦理、生命伦理、生态伦理等等,这些伦理并不比公正伦理、正义伦理低劣,至少,它应当是传统伦理学的补充,值得引起当代伦理学的重视。如吉利根(Carol Gilligan)通过访谈调查认为,女性具有其独特的、不同于男子的道德发展路线,她概括为关怀—责任伦理学。其他女性主义思想家吸收了这一主题,并把它发展为一种关于伦理学性质的独特观点。如诺丁斯(Nel Noddings)在1984年出版的《关怀:伦理学和道德教育的女性视角》一书中指出,建立在原则以及诸如合理性、正义、公平等观念上的道德本身是不充分的,因为它没有抓住妇女道德思考独特而典型的方面。诺丁斯认为,在面对道德两难问题时,妇女常倾向于诉诸特殊的境遇,而不是诉诸于普遍的原则。她们会寻找一些激发同情和关怀的具体细节,而不是等级地排列普遍性的原则、作出逻辑性的结论。[1]
西方女性伦理学的种种表述揭示出,对道德发展的程度以及处理道德两难问题的方式上,确实存在着一种不同的评价视角;在道德生活的某些领域,确实存在着比普遍性的原则更有价值的东西,而这些东西被长期以来被西方的主流伦理思想所忽视,现在却为女性伦理学、以及其它一些类型的道德学说,如共同体主义、境遇伦理和美德伦理所揭示和重视。这些伦理学说,是从不同的层面向西方传统主流伦理学发出的挑战。因此,我们可以说,女性伦理提出的所谓“不同的声音”,不仅仅是一种不同于男性的女性的声音,而且也是一种不同于传统西方主流伦理思想的当代的声音。尽管女性伦理学的主张,是由西方女性根据历史和社会生活实践中的体验提出的,是有別于过去男性传统提出的独特的主张,但这些美德并不只限于女性,因为一经提出并发扬光大以后,便可成为全人类学习并发扬的资源。对于人类造就两性平等、创建一个道德、文明、进步、和谐的社会都无疑具有积极的意义。
二,女性伦理学的哲学基础与困境
西方女性伦理学是在西方哲学背景中衍生出的一门新学科,尽管它含有对传统哲学挑战的因素,但受学科分类的影响,充其量它只是一个三级学科,即哲学——伦理学——女性伦理学。正如传统伦理学以传统哲学为理论基础一样,作为反对传统伦理学乃至传统哲学的女性伦理学,所依据的便是对传统哲学起批判和摧毁作用的后现代主义哲学。但是,理论共享的同时必然是危机同当。西方后现代哲学的困境不可避免地也导致了女性伦理学的困境。
西方后现代主义的哲学理论包括福科(Michel Foucault)的后结构主义,拉康(Lacan)的心理分析,德里达(Derrida)的解构主义、新历史主义以及各种新马克思主义等,其主要特征主要有两点,即第一,它否定传统哲学的二元思维结构,否认人的认识有一个确定的标准,否认存在着一个唯一的、普遍的关于理性、正义、公平的理论,也否认社会需要这种规范化的理论体系,因而这是一种反本质主义,反基础主义和反逻各斯中心主义的哲学。这一特点反映了它具有很大的颠覆性,对整个西方的思想传统起着摧毁性的作用。第二,它否定传统思维方式对客观性、实在性、统一性和神圣性的追求,强调多样性和差异性,提倡互相理解和宽容。这一特点反映了其对现实和未来具有的建设性的意义。
以这种兼具摧毁性和建设性两重意义的后现代主义哲学为指导,当代女性主义提出不仅要颠覆男权主义秩序,而且要颠覆过去女权主义运动的理论基础。她们认为,先前的女权主义一直试图追溯性别不平等的根源,寻求性别不平等的原因,把注意点集中于两性的二元划分,这样就不可避免地落入了男性思维的陷阱,落入二元思维的圈套。而西方二元思维的历史已经表明,二分法总把事物分成非此即彼、非好即坏、非高即低、非上即下等,这种划分方法暗含着等级制,造成了不平等。例如,在美国社会划分所谓“公众领域”和“私人领域”,这种公私分离是以男性为中心的,男性可以既有私人生活,即生活在由妻子、儿女组成的小家庭。又有在公共领域自由活动的权利。而女性,只能被禁锢在私人领域,即家庭中,成为男性私生活的一部分。这是典型的按照二元等级制原则来划分的。因此,她们提出要站在女性主义主体立场上,批判主流哲学中的普遍主义、二元图式及客观性标准,反对主流文化中对“边缘人群”的排斥与压迫。主张彻底放弃本质论的认识立场,整合的思维模式,其中包括为女性赋予价值,以多元代替二元。对知识创造与权力拥有之间关系进行调整,以创造出一种肯定女性伦理学伦理学科。
以解构立场和多元认识论为理论基础,对于引导女性摆脱二元对立、二元等级论造成的不利地位,并避免陷入新的霸权结构有着积极意义。果真如此,女性主义就不再是作为男性中心主义的对立面的一种声音,而是反映了不同种族、阶级、民族的妇女及其边缘人群和社团的多种声音,这样能够较客观地反映出世界的多元、多视角的丰富多彩的真实面貌。然而,女性主义的发展同后现代主义哲学的盲点一样,只看了到事物之间的差异性,反对标准的存在,这就会使女性主义失去斗争的目标,失去支持女性反抗压迫的理论阵地。而且,一方面,按照解构主义方法,女性伦理学要对稳定的主体身分、对父权制、性别甚至女性范畴等进行否定,但女性主义的存在,恰恰是以身分的自我确定为基础的,如果解构了身分,岂不是从根本上瓦解了女性主义存在的前提?而另一方面,女性伦理学,就是站在女性主体立场上提出的,如此,岂不又显现了与其理论主张的矛盾?至于西方女性伦理学提出的女性具有的关怀伦理、母性伦理、重关系的道德等,其论证的依据是由区别于男性的女性生理、心理及社会分工的特征造成的,那么,人们就会问,这些属于女性的伦理因素如果是天然形成的,不是又陷入了本质主义的论证?而本质主义正是女性主义要摧毁的。如果不是天生的,如何解释这是属于女性独有的美德?这种理论上的悖论无法解释道德的进步和发展,因为照此推理,女性都会自然具有这些良好的道德观,女性伦理便无需发展了。而且,照此推理,男性也不可能具有这种道德观。这样,如何来谈女性伦理学的发展和普及?还有,女性伦理学的提出,就是试图寻求真正的客观性以及建构新的伦理学模式,这岂不是对其关于差异理论主张的矛盾?再有,西方女性伦理学所希望的是女性拒绝社会和文化强加给她们的各种框框,提出超越“女性气质”的限制,超越他人,使“客体”回到“主体”上来。这对于妇女的自觉意识确实有它积极意义,但是,这种片面地强调绝对自由和人的主观能动性,结果,把妇女解放指靠在“个体”的完善上,搞个体的普遍主义,这就又回到了传统西方哲学的框架中去了。
因此,在传统与现实、理论与实践、差异与统一、中心与边缘等等问题上,西方女性伦理学都面临一些困境,这些困境阻碍了女性伦理学得到更多的认同和发展。
三,中国哲学的启示
西方女性伦理学既面临理论基础上的困境,也面对现实的各种挑战,仍需从各个方面予以探索,使其臻于完善。在这方面,不同于西方形态的中国哲学,或许可以为其提供会通的可能。
哲学始终抱着追求终极存在和永恒真理、运用超经验的概念和逻辑推理来谈论所谓“抽象本体论”、“科学之科学”,向知识化、理性化过度发展的话,就会把人丢在一边,结果,哲学本身的存在便成了问题。这正是现代西方不满于传统哲学的重要理由之一。在中国传统中,没有像西方那样的学科分类,即伦理学是哲学的分支,相反,却有伦理本位之说。伦理,即人伦之理,是从人出发,来考虑人在各种关系应有的行为。首先是关注人己关系,在明白自身存在的意义前提下,走出自我,打通人己,达到修己以安人,成己与成人的统一。同时还关注天人关系,人存在于自然之中,人又是文明化的存在,对自然的超越构成了确认人之为贵的前提。不是天人相分,而是则天,意味着对自然之道的尊重。从孔子的以爱人界定人,到孟子的性善说,提出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到董仲舒的为人则天,再到张载的“民吾同胞,物吾与也”等命题,都反映出从人出发来考虑哲学和伦理问题。可以说,中国传统伦理学和哲学始终守护着其所出的源头,那就是“人”。
中国哲学中也没有像西方那样形态的本体论。中国人虽然也追求终极原因,追求精神的最高境界。但是,在追求源头的方式上却与西方大不相同。所谓“未知生,焉知死?”[2]所谓“六合之外,圣人存而不论”,[3]反映了对最终源头不去穷就的态度。虽然天不可知,道不可言,但可知可言的是人,所以只有通过尽人性而知天命,这也就是孔子的“人能弘道,非道弘人”,理学的“穷理尽性知命”,孟子的“万物皆备于我”等命题的最终含义。这种不究根源的态度,也许与中国人的缺乏知识论的兴趣有关,但是更重要的是中国人基本上不在超越世界与现实世界之间划出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我们如果用“道”来代表理想的最高境界,把人伦日用来代表现实的人间世界,那么,“道”即在人伦日用之中,人伦日用也须臾不能离“道”。但是人伦日用只是“事实”、“具体”,“道”则是价值、是超越。两者是合还是离?合离到什么程度?这就要看每一个人的理解和实践。中国人伦理观也就表现为注重万物一体,其对伦理原则的追求也不是外在的,而是更注重内心的修养和对善的体认,在生活实践中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因此,反映在中国哲学中,就是没有西方哲学那种二元论,两分法,中国人主张“体用一源,显微无间”,把本体与现象看成是统一的。
与西方的伦理原则建立在个体主义之上不同,中国的伦理原则是建立在和谐相处基础上的,是为“人伦”。关于人伦的内容,司马迁曾说:“舜举八恺,使主后土,以揆百事,莫不时序;举八元,使布五教于四方:父义、母慈、兄又、弟恭、子孝;内平外成。”[4]可见,这时人伦关系主要限于家庭之内的人际关系。到孟子,提出“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5]这五伦,已涉及到了十类人。虽然主要还是家庭中人员关系,但突出强调了君臣关系,把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统治与服从关系纳入人伦,另外还加上了社会交往中的朋友关系。显然把原先纯自然和狭隘的氏族家族人伦关系规范加以扩展,使之能够运用于宗法制度国家和社会关系的新情况。在中国传统的实际生活和人们的思想文化中,人指的几乎全是,或主要是由人伦来形成的家族、民族和国家这类整体,和在这种人伦之网中被分别规定下来的个人。在这样氛围中的中国人及其文化,极少会把人视为原子状的孤立个人。
这种人伦关系到汉代发展成了“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妇纲),变成一种不平等的宗法人伦关系,造成人伦观念的退化和质变,把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关系完全否定了。今天,我们要批判不平等的人伦观,但是,批判不平等的人伦观并不是不要人伦,因为人伦同自由一样,都是人的本性。只不过人伦突出了人与人的一体性和彼此联结和谐的本性方面,而自由则突出了各种群体特别是个人还需要有自己的独立自主,有其自由发展的必要性方面。所以,人类需要自由,也同样需要人伦。可是在以往历史上,中国人和西方人都似乎只着重发展了一面。要塑造一种适应于当代社会的、符合人性发展的新伦理,坚持人伦本根为基本特征,促进人伦和谐与自由,将是我们可以预期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认为女性伦理学正是力图超越男女在道德上的二元对立,从而进入一个两性和谐的伦理世界。
四,从中国视角看女性伦理
如果将阴柔视为女性特征,那么,中国传统文化本来就具有女性特点,数千年的稳定社会,便是注重阴柔和阳刚相互调节的结果。《大学》上说:“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这里的止、定、静、安都与阴柔特点相近。另外,传统文化中,直觉智慧重于理性认识,合作重于竞争,综合重于分析,与自然和谐重于对自然的征服,这一切都透露出尚柔偏阴的特点。当然,这并不是说中国的男尊女卑程度比西方的轻,相反,因为古代中国的宗法制更强调身分差异,而女性的身分被固定为对男性的顺从,因此,在中国女性的地位同样十分低下,女性解放的任务在我国仍然十分艰巨。但是,在进行女性伦理学研究时,我们应当根据中国文化的特色,不是强调女性伦理只是女性才具有的伦理,而是这种阴柔的伦理是男女两性均可具备的。笔者看到一则资料,是对上海浦东地区女性的一个问卷调查,女性对理想男性的主要特征,第一选择最高比例的是“温柔体贴,感情专一,善于沟通”(30.8%)和“有家庭责任感、尊重女性、关爱子女”(30%);第二选择最高比例是“有家庭责任或尊重女性、关爱子女”(占37.9%);第三选择最高比例的是“健康向上、心胸开阔,风趣幽默”(占30.8%)。而象征男子气的“敢于竞争,果断刚毅,事业有成”,选择的比例明显低于上述各项,还有“目标远大,雄心勃勃,坚忍不拔”这类本来属于男性气质的选项,三选比例竟然都未超过8%。[6]此则调查数据至少给我们提供了这样一个信息,即由西方女性伦理学划归为女性的伦理,不是仅仅属于女性的,而应当可以为男性所具备。
由于中国传统伦理学是以整体主义为中心的,它内含对理想社会和理想人生的设想、预见和不懈追求,这种理想既是政治目的,也是社会蓝图,又是道德理想的最高境界。所以,中国伦理学强调的不仅仅是自我的完善,个人只是整体当中的一员,个人的努力是为了求得整体的完美。中国人也重视关系,但首先考虑的不是“我”与他人的关系,而是我在他人中的地位。因此,我们研究女性伦理,其出发点也首先应当以社会整体道德为目标,这既是受文化传统的制约,也是女性气质在这种文化氛围中自觉形成群体性质的体现。中国女性解放运动的历史还表明,这种运动从一开始就不仅仅是女性的运动,而是有男性共同参与的群体行为,甚至在有的历史阶段是由男性首先向束缚女性的传统宣战的。所以,从总体发展方向上看,中国的女性伦理是处于社会的总价值体系下的道德。一般说来,不可能选择西方女性主义运动那种个体方式,也不大会出现男女伦理尖锐冲突的形式。因此,从当代来看,我们仍旧要提倡女性的道德观、伦理观与整个社会伦理密切相联,具体来说,中国的女性道德要和家庭义务、社会责任联系在一起,打破狭小的生活圈子,走进社会的大熔炉,把创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作为道德境界的追求,不论是关怀伦理、母性伦理、还是责任伦理等都应包含这种崇高理想道德的色彩。
当然,在坚持以整体道德作为奋斗目标的时侯,我们亦不可轻视或者忽略对个体道德的研究。西方女性伦理学研究给我们的一个有益启示便是要审视整体道德的合理性,过去在整体道德的确立上是有缺陷的,这就是忽略了女性的价值和地位,因此,对个体道德(包括个人,也包括社团、性别、阶层等)的研究,不仅仅是解放个性,也是重建整体道德的一个必须的和有效的途径。
从中国视角来说,对女性伦理学的研究不应仅限于女性的伦理,如同前面所述,中国文化本来就具有阴柔的特征,而女性伦理学所指出的那些诸如关怀、母爱和重关系等美德本来就是男女两性均可具备并应当具备的美德。伦理的互补,两性的和谐是我们应当追求的目标。我们所提倡的应当是男女双方都应承担起关怀的责任,关怀伦理虽然首先体现了女性的特征,但它不仅仅属于女性,男性同样应当关注他人的需要,认识到关系的意义。而女性也应当在社会中承担起其他的责任,在实行关怀责任时不忘公正伦理。“阴阳互补,平衡发展”,这才是女性伦理学在中国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