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浩翔:我们有什么“是”——与许苏民先生商榷

作者:发布时间:2008-02-18浏览次数:866

  

 

周浩翔   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生

 

许苏民先生近日在光明日报撰文指出,中国不仅有系词“是”,也具有西方的“是”所具有的意义(如“有”),由此得出,中国也有研究“是之所以成其为是”的哲学,即本体论。且认为,“在这方面,不仅古今相通,而且中西哲学之间也并没有什么不同”。(《我们有没有“是”》,光明日报国学版,1月7日。下引此文者,不再标注)笔者于此有不同看法,想就教于许先生。

  要想清楚我们有没有“是”,须首先对西方哲学意义下的“是”有个清晰的认识。由此,方可谈有无的问题。

  “是”是西方哲学史上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也有人译为“存在”、“有”。“是”的希腊文为einai,英文为tobe,德文为Sein。有的前辈学者之所以主张译为“是”,是因为“是”既包括了“是”作为系词“是”的意思,也概括了“是”作为“存在”、“有”的意思。

  据汪子嵩、王太庆二先生之论,首先提出“是”的重要意义的是巴门尼德,而对“是”进行全面研究的是亚里士多德。(汪子嵩、王太庆《关于存在和是》)在《形而上学》中,亚里士多德明确提出了一门研究“是之所以成其为是”的哲学,即后来的ontolo-gy,翻为“是论”或“本体论”。据有的学者考证,最初把它译为“本体论”的是日本学者。第一个为本体论下定义的是德国哲学家沃尔夫。他下的定义如下:本体论,试述各种抽象的、完全普遍的哲学范畴,在这个抽象的形而上学中进一步产生出偶然、实体、因果、现象等范畴。俞宣孟先生在他的《本体论研究》中总结了本体论的三个基本特征:“(1)从实质上讲,本体论是与经验世界相分离或先于经验而独立存在的原理系统,这种哲学当然应归入客观唯心主义之列;(2)从方法论上讲,本体论采用的是逻辑的方法,主要是形式逻辑的方法,到了黑格尔发展为辩证逻辑的方法;(3)从形式上讲,本体论是关于‘是’的哲学,‘是’是经过哲学家改造以后而成为的一个具有最高、最普遍的逻辑规定性的概念,它包容其余种种作为‘所是’的逻辑规定性。”总之,本体论是运用以“是”为核心的各种范畴进行逻辑构造的思辨哲学。

  通过以上的回顾与分析,我们对西方意义下的“是”与本体论有了大致的了解。我们再来看先生是如何理解的。

  先生在第一部分首先引严复的说法,认为“西方语言中系词‘是’(tobe或is)与谓词(what)有明确的区分和表达方式,便于给概念下定义”,进而认为,中国古人也运用系词给概念下定义。且不论严复有无此意,但单凭中西都有系名难以断定两者有相同的哲学思维方式,其间并无必然的联系。先生接下来又对严复的《老子》研究作了评析。认为严复“把西方语言的系词tobe或is(‘是’)与老子之所谓‘玄’看作同一概念”。其实,“玄”在此只是称谓而已,只是为了言说的方便。“是”是最普遍的范畴,是“有”。而“玄”非定有,非定无,是有无之浑然为一。说“玄”是无,无中自存妙有,说“玄”是有,有即无形之有,无有之有。“玄”之意境深微广大,“玄”之为“玄”只是取其称谓而已,若执著于“玄”则正失“玄”之本意。正所谓得鱼忘筌,得意忘言。此与抽象范畴的“是”何其不同。“玄”如此,“道”亦同。“道”同样也不同于“是”。《老子》开篇便云:“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道是不能言说的,是不能执著为对象的。总之,“玄”、“道”都不能理解为西方哲学语境下的“是”。

  许文在这部分还指出,“老子之所谓‘玄之又玄’,也就是西方哲学思维方式的‘是之又是’,即通过对”to-beastobe“(是之所以成其为是)的探究,来揭示事物之普遍属性、本原或终极原因。”先生把对西方“是之所以成其为是”(或本体论)探究理解为是“揭示事物之普遍属性、本原或终极原因”的学问。可见,先生根本没有弄清楚本体论到底是一门怎样的学问。把本体论理解为探究本原、本体的学问,这只是望文生义。中国传统哲学没有西方意义下的本体论。中国传统哲学有其自身独特的形态。

  中西是两种不同形态的哲学。对此牟宗三先生有准确的认识。他说,中国哲学的形态“用一句最具概括性的话来说,就是中国哲学特重‘主体性’(Subjectivity)与‘内在道德性’(In-ner-morality)。中国思想的三大主流,即儒释道三教,都重主体性,然而只有儒思想这主流中的主流,把主体性复加以特殊的规定,而成为‘内在道德性’,即成为道德的主体性。西方哲学刚刚相反,不重主体性,而重客体性。它大体是以‘知识’为中心而展开的。它有很好的逻辑,有反省知识论,有客观的、分解的本体论与宇宙论;它有很好的逻辑思辨与工巧的架构。但是它没有好的人生哲学。”(牟宗三《中国哲学的特质》)西方哲学以知识为中心,所以才有本体论式的哲学形态。这样的哲学形态始终是向外看的,总是执著于建立一个哲学系统,建立一门所谓科学的哲学。而中国哲学所开显的是一门生命的学问。何谓生命,这不是西方式的概念分解所能明晰的。此生命是道德生命。“诗云:‘维天之命,于穆不已。’盖曰,天之所以为天也。‘于乎不显,文王之德之纯。’盖曰,文王之所以为文也,纯亦不已”(《中庸》)。由

  此可知,此道德生命通天人之际。周易乾卦彖曰:“大哉乾元,万物资始”,此从天命处说。《诗经·大雅·旱麓》“鸢飞戾天,鱼跃于渊”,老子《道德经》“众人熙熙,若享太牢,若春登台”,同样显天机之生意盎然。“天命之谓性”,天命内在于人,

  便有人之心性,方能开显人之道德生命。此道德生命的生生不息方能开出人生之最高境界。

  总之,中西哲学是两个不同形态的哲学。我们不能因没有西方以知识为中心的哲学就妄自菲薄,认为自家没有哲学,更不能用西方背景下的哲学观念硬套中国固有的哲学。哲学本无固定的形态,不同的文化背景凸现不同的哲学形态,而哲学自身也在发展变化。我们当下的工作是在现有的语境下深入挖掘中国所特有的哲学智慧,而不是跟在西方哲学的后面亦步亦趋,随便比附。否则,我们将无法使我们中国传统哲学所蕴含的广大精深的智慧开显出来。

治中国文化者作中西哲学比较研究,且须先认真仔细地研究了中国哲学和西方哲学以后再下结论,庶几立论更为审慎。可不慎乎?

                        

                       (此文在《光明日报》2008年2月4日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