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奶粉”事件中三鹿的表现
因“毒奶粉”事件而轰然倒下的三鹿集团,近日已成为业内几家知名品牌收购的对象。其高达149亿元的品牌价值已荡然无存,近22亿元的股权价值也缩水70%,仅为6.6亿元,还留下了至少7亿元的巨额债务。这个集奶牛饲养、乳品加工、科研开发为一体的大型企业集团,曾经作为中国食品工业百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荣获中国食品工业优秀企业等省以上荣誉称号二百余项,其奶粉产销量连续14年实现全国第一。就是这样一个乳制品行业巨头,如何会轰然倒下呢?
在
但三鹿并非如其所说的那么简单和无辜。现已清楚的是:在整个事发过程中,三鹿采取的是谎言、封杀和推脱。早在
三鹿事实上也是这么做了的。尽管6月中旬后,病例已增多,但百度等媒体甚至迟至
请看所谓的“明星企业”!
已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耿某兄弟二人系挤奶厅经营者而非奶农,但迄今仍不清楚的是,三鹿企业有否故意添加。同时,高得惊人的三聚氰胺含量,也不排除企业自己重复添加的可能。有网友提出:“按照国家标准中每
有必要指出,造成去年美国宠物食品中毒事件的当事中国公司江苏徐州安营生物技术开发公司和山东滨州富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就是靠所谓的高科技创新,添加三聚氰胺,弄虚作假,降低成本,达到蛋白质标准的。以损害动物和人体的生命安全为代价来赚取利润,完全是赤裸裸的犯罪!因此,我们有理由要求复查2008年1月三鹿获得的“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即所谓打破中国乳业界20年来空缺国家科技大奖的局面的“新一代婴幼儿配方奶粉研究及其配套技术的创新与集成项目”,是否货真价实,与它的高三聚氰胺率是否有关。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这两家高科技公司也是地方“明星企业”,头上罩着“诚实守信企业”、“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等炫目的光环。不过他们与三鹿相比,可谓小巫见大巫了。现在,褪去所有华丽的包装,呈现在我们面前的三鹿,只是利欲熏心粗野卑琐的形象。
道德伦理底线的缺失毁了三鹿
企业走到这一步,相信不是其初衷。从1956年的“幸福乳业生产合作社”,经过几代人半个世纪的奋斗,到后来的奶制品行业的龙头企业,作为创始人,三鹿集团董事长、总经理田文华肯定没有想到也不愿意一夜之间全盘倒坍。那么问题究竟出在哪里?三鹿究竟错在哪里?从三聚氰胺事件整个过程来看,有质检部门的责任:检测标准和手段严重脱离企业实践,监管官员和体制严重官僚主义,免检金牌更使问题毒奶畅通无阻;有地方政府的责任:延缓通报,助纣为虐,使事态恶化;有行业协会的不作为,对行业潜规则熟视无睹,任其通行,以至于现在整个行业严重受损;有奶源环节严重渗假,流通环节监管渎职失职等等。那么三鹿自己在这事件中错在哪里呢?
首先,三鹿非常重视企业声誉,但从此次事件看,它不是通过正当手段,敢于担当,挽回事态,而是通过暗箱操作,掩盖真相。对于三鹿,社会责任、企业诚信在关键时刻只是权宜手段、时髦包装。其次,三鹿非常重视与政府和媒体的关系,当然,企业的生存发展离不开包括政府和媒体在内的所有利益相关者的理解和支持,企业应当与它的所有利益相关者建立负责诚信的良好关系,但从这次事件看,政府有关部门、媒体成了其掩盖真相、损害消费者而且是最弱小无助的婴幼儿的工具,结果不仅损害了全体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而且也毁了企业自己。
中国的民营企业,由于意识形态的历史原因,非常重视对政府、媒体的公关,也事实上成为其发展壮大的一个重要原因,但也因此有些企业容易本末倒置,造成错觉,以为背靠政府,可以有恃无恐,而没有弄清企业发展的根本应该是消费者,否则企业与政府官员关系再好,也无济于事;再次,三鹿自称“坚持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三者兼顾的新型工业化道路”,但从这次事件看,其关键时刻真正坚持的只是经济效益,将其凌驾于社会效益之上,最后却弄到连经济效益也全部丢失。经济效益还有长期和眼前的区别,如果三鹿在事发时,不是封嘴公关,而是诚信负责,也不至于走到今天这个地步。
最后,三鹿说三聚氰胺是行业脓包,不过由三鹿捅破罢了。但即便是行业潜规则,如果是一个真正负责任的企业,就应当考虑自己的行为准则。在对待三聚氰胺的潜规则上,三鹿暴露了其真正相信的是肆无忌惮追求利润、置职业道德和企业良心于不顾的“丛林行径”。事发前,三鹿年平均增长率高达30%,但显然,其企业诚信和社会责任心并没有随其经济增长而同步增长。从看守所中田文华面对记者的侃侃而谈,“没有感到惭愧,而是感到自豪”,我们可以认为,真正导致三鹿垮台的是企业、经营者自己的道德底线、道德良知的彻底丧失!
企业社会责任、企业伦理,只是一种伦理规范或要求,政府管制、舆论和公众监督也只是企业和个人伦理行为的外部制约条件,它们最终还是要通过企业的自我约束、道德良知来起作用。尽管应当承认,当资本与政绩捆绑在一起,当监管流于形式,当舆论被操纵,当公众监督被屏蔽,而只能靠资本的良心来约束时,可能很难期望一些缺乏良知的企业家身上还能流淌道德的血液。因此,离开这些制约力量的发达,很难有企业社会责任、企业伦理规范的作用。但我们同样应当承认的是,真正的质量安全线还是企业、生意人自己的道德底线,因为任何管制制度都只能依赖于在这些制度内的人的诚信。正如美国安然公司轰然倒下后,美国经济伦理学者所总结的那样:新的法规和管制的加强并不能改变企业文化及其价值观。因此,要求有文化、道德和制度的互动。
19世纪中叶,马克思在谈到随着鸦片日益成为中国人的统治者,皇帝及其周围的大官们日益丧失自己的权力时,这样说道:“历史的发展,好像是首先要麻醉这个国家的人民,然后才有可能把他们从历史的麻木中唤醒似的。”今天我们是否也可以这样说:“中国企业社会责任、企业伦理的发展,是否也是要在把这个国家最无助的婴儿毒倒后,才有可能把他们的官商大人从麻木不仁的缺德中惊醒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