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演者小传
乔治·恩德勒(Georges Enderle)
美国圣母大学门多萨商学院国际经济伦理学JohnT.Ryan Jr.讲席教授,曾任“国际企业、经济学和伦理学学会”(ISBEE)会长(2000―2004),具有在欧洲、美国和中国广泛研究和教学的丰富经验,著作或编辑了18本书,中文出版有《面向行动的经济伦理学》和《国际经济伦理》,并合作主编了中英文版《发展中国经济伦理》。
从1994年我来中国后的10多年里,中国和经济伦理学领域都发生了很多变化。对“财富创造与经济伦理”的关系,我今天主要提出一个丰富的“财富创造”概念,并按这个概念来考察这一关系。不能把财富创造看做仅仅是赚钱。赚钱和财富创造是两个概念。如果能从多维角度来理解财富创造,就能对目前财富创造中出现的问题以及时髦的管理方案持批评的态度。
我的讲演将分三部分:一、重新审视财富创造的必要性;二、澄清财富创造概念;三、财富创造对经济伦理意味着什么。
一、重新审视财富创造的必要性
2008年9月开始,受经济危机影响,世界股市蒸发了28万亿美元。平均每个男人、女人、小孩分担4300美元!数百万人丢失了工作,数百万人还将丢失工作!由此引发的问题是——财富创造到底是什么意思?
通常把“财富创造”狭隘地理解为赚钱,或者模糊不清地把它说成是“增值”。“财富创造”概念非常重要,但对它的考察却很少。因此,我们更有必要迫切研究这个问题。
哈佛大学经济史教授大卫·兰德斯(David Landes)在其《国富国穷》一书中,仔细研究了50多年来在财富创造过程中的赢家和输者。在赢家方面,除了法国“从1945年到1975年的30年美好岁月”和德国的“经济奇迹”之外,他重点讲述了东亚的成功故事:日本、“四小龙”(韩国、台湾、新加坡和香港),然后是这个地区的追随者:马来西亚、泰国、印尼。中国大陆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从此也迈入赢家行列。50年中的输者是中东地区、拉丁美洲、前苏联地区国家和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国家。
再看全球范围内金融领域的财富创造。大家知道,于2007年7月开始的经济危机,最早是次贷危机,贝尔斯登垮台,一些对冲基金关闭。然后,这场源于美国的危机扩大了,向其他地区扩展,并从金融领域扩展到实体经济。2008年9月开始,全世界受其影响,世界股市蒸发了28万亿美元,平均每个男人、女人、小孩分担4300美元!数百万人丢失了工作,数百万人还将丢失工作!这里引发的问题是,财富创造到底是什么意思?
从企业来说,高管人员关心为股东增值最大化。他们认为,高管、董事长、CEO的首要责任是股东权益和增值最大化,这点做好了,公司可招募最好的员工、有最好的设施,这样又能为股东创造最大利润。弗里德曼和其他一些经济学家宣传的就是这个观点。10年前,这种模式被抛弃,大家转向谈论“企业社会责任”(CSR)。但是,一个公司,例如安然捐款700万美元,资助当地芭蕾舞活动,赞助发电站,这样的公司就一定好吗?我的答案是未必如此。它给社区赞助的同时,又从社区获得了更大的利益。因此,企业社会责任并不是总能说明问题。
大家看到的是2005年1月伦敦出版的《经济学家》封面:股市看起来像天使,但它的阴影却像个魔鬼。2008年1月的《经济学家》封面又用这幅画来批评企业社会责任:所有人都在谈论企业社会责任,但大家还是认为,最后要做好生意,这还是一桩买卖。
我的看法是:现在经济学家谈“财富创造”时,加入了CSR,但本质上还是在谈企业业务,缺乏更广泛的经济学基础支撑。
在管理文献方面有两本书:柯林斯(J.Collins)的《基业常青》告诉我们,为什么摩托罗拉等公司能立于不败之地。这些管理学家不接受弗里德曼的模型,他们认为真正常青的公司是使企业立足在基本价值观之上。柯林斯的第二本书《从优秀到卓越》强调:公司必须拥有广泛的基础性价值。这两本书与《经济学家》封面故事和弗里德曼的模型相比有进步,但还是不够。为什么?因为它们讲价值,并未考察价值或价值观指的是什么。经济、财务上的成功要靠价值,但价值是什么?企业所注重的未必是伦理的、有道德的价值。烟草公司莫瑞斯公司是常青企业,却并非有助于健康。意大利的黑社会也常青,也有它的价值观,但显然这些都是非正义的。所以对价值必须做些限定。
由此来看,“财富创造”概念并没有得到严肃的考察,哪怕像柯林斯这样重要的作者也是如此。“财富创造”概念被视为理所当然的,而没有得到批判性的反思。
二、概念澄清:什么是财富创造?
假如财富仅仅用于消费,就会导致贫穷。如兰德斯所说:西班牙最后终于变穷了,是因为西班牙人有太多的钱财,却沉湎于对地位、休闲和乐趣的喜好。而拥有财富并进行开发的国家,就变富了。兰德斯指出的教训对今天的美国也有意义:“钱来得太快不是好事,短期的获得会以当下的扭曲和随后的悔恨为回报。”
可以用多种方式对财富下定义。正如经济学家罗伯特·海伯纳(Robert Heilbroner)所说:“财富是经济学的基础概念,也许是这门学科的概念起点,尽管占有这样的中心地位,但财富并不是已达致普遍共识的概念。”
亚当·斯密的《国富论》,讲了一国财富概念。两百年后,瑞典经济学家冈纳·缪达尔(Gunnar Myrdal)写了《亚洲的戏剧:对一些国家贫困的考察》。再后来,大卫·兰德斯发表了《国富国穷》。值得注意的是,斯密 《国富论》中的 “财富(wealth)”在德语中翻译为 “繁荣(Wohlstand)”,因为德国人觉得“财富”这个词太庸俗了;法语译为“richesse(财产)”,西班牙语译为“riqueza(财产)”,汉语译为“富”。对这个术语的翻译已经赋予其不同含义,理解时更是五花八门。
我的看法是:我们首先可考虑一国的财富指的是什么?也许大家会奇怪,现在是全球化时代,“民族国家衰落了”。但我还是要回到斯密强调的一国财富的含义上来。我对一国财富概念的定义包括私人财富和公共财富,包括实物的(或自然的)、金融的、人力的和社会的资本。这些概括了财富概念的所有方面。
这是斯密的《国富论》当时出版的封面;他的财富观包括私人和公共两方面财富。不过,单纯说两者相加等于财富,还是不够的,应该是两方面的很好组合。我对财富概念的这一理解,在历史中也获得了支持,国家繁荣就是很好组合了公共和私人两方面财富,德国、日本以及1978年以来的中国,也是这样。
另一个更重要的问题是:“财富创造”是什么意思?对此可以有不同的理解。一种是指拥有、聚敛财富,另一种更重要的理解是指生产、创造财富。兰德斯说,创造财富就是创造新的和更好的东西。显然,拥有财富和创造财富是不同的。雅各布·瓦伊纳(Jacob Viner)提到亚里士多德的一句话:“对贵族来说,财富是必不可少的,但它必须是通过继承得到的财富。对国家来说,财富也是一种基本的需求,但它应该通过海盗或抢劫来获得,通过战争来俘获奴隶,并且应当通过奴隶的工作来保持财富。”看来这位大哲学家对财富有所理解,但他未看到创造财富的重要性,财富是好的,但这是通过奴隶创造的,他没有想到通过其他方式。历史上,许多殖民帝国(英国、法国、西班牙、葡萄牙)严格意义上都是聚敛大量的财富而未创造财富。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资本具有很强的聚敛财富的性质,很多时候并不生产财富。例如公司并购,只是财富转移。创造财富是指生产、创造出新的更好的东西。创造新的未必就是好的;如电脑软件的变化,未必是好的变化。
我认为,创造意味着创新和改善。以美敦力公司(Medtronic Inc.)为例,它作为“在全球居于领先地位的医疗技术公司,致力于为慢性病患者提供终身的解决方案”。50多年来,它开发了一系列医疗器械,起搏器,电脑芯片,帮助心脏病人糖尿病人减少痛苦,恢复健康,延长生命,这是创造财富的范例。还有个例子是格莱明银行,即孟加拉国的小额贷款银行,由一位年轻的孟加拉国经济学教授尤努斯(Muhammad Yunus)创造,他发现许多人的可怕遭遇只是因为缺乏非常少的一点钱,但如果他们向高利贷者或者银行借钱,常常有令人难以置信的苛刻条件。尤努斯提供了创造一个新的更好东西的范例,他创造的格莱明银行尽管是在低层次上做的,但确实管用,还款率超过95%,做了30多年,为此他后来获得了诺贝尔奖。
这两个例子,让我们看到了财富创造的范例,不是单纯物质意义上带来快乐,也是精神意义上的,它旨在大幅度提高人类生命的福祉,而远非仅仅是财富的获取与积累。它使财富在性质上发生了变化。
对财富概念,我们还要探讨它的目的和用途是什么。首先,财富本身创造的东西要有内在的价值(例如,生产挽救生命的医疗设备的艰苦工作及其带来的极大乐趣)。另一方面,它还有工具价值,可以用于消费或投资。但假如这种财富仅仅用于消费,就会导致贫穷,如兰德斯所说:西班牙最后终于变穷了,是因为西班牙人有太多的钱财,却沉湎于对地位、休闲和乐趣的喜好。而拥有财富进行开发的国家就变富了。兰德斯指出的教训对今天的美国也有意义:“钱来得太快不是好事,短期的获得会以当下的扭曲和随后的悔恨为回报。”显然,财富的相当一部分要用于投资;单纯用于消费,一定会贫困。投资是什么?罗马俱乐部的《增长的极限》,提出了很重要的可持续性概念,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WCED)正式采用了这一概念。长期投资必须是可持续的,在满足这代人需求的情况下,不得损害子孙后代满足需求的能力。我们既要考虑今天这代人的福祉,也要考虑子孙后代的福祉。如果我们开发自然资源,今天有了油、铜、金,后代没有了,这就不是可持续。所以,财富创造必须是可持续的。
此外,我们很容易忽视财富创造的分配方面。经济增长不仅是单纯做大蛋糕的问题,因为做大过程中有人获益,有人损失,其中涉及社会分配问题。在欧州和美国,大家也经常谈起这个问题,有人总是说增长之后进行分配;但实际上,在增长过程中就应当考虑分配问题,将两者结合起来。
在澄清了“财富创造”概念的不同方面之后,我们现在转到动机问题上来。是什么推动人们、企业和国家从事财富创造呢?对这个问题,兰德斯在《国富国穷》中也讲了很多,提到个人的贪婪、生存需要或权利扩张、追求享受和荣耀,这些都可以是动机。但如果从更深层考虑,其他动机也存在,包括利他精神、创新力量、服务他人的善心、发现的乐趣等,这些也是财富创造的动力。
我的结论是:既然一国财富是私人财富加上公共财富,显然,创造财富的真正动机,既有利己性,同时也有利他性。如果动力仅仅是自私自利,很难创造足够的公共产品;反之,如果毫不利己专门利人,也难以创造好的私人财富。如果我们确实把创造财富看做是两方面的结合,那么就为我们考察动机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角度。从更深意义上看“财富创造”,我们得到的第一个启示是:如果把经济活动狭隘地理解为赚钱,那么企业就无法承担它在社会中应当扮演的更广泛角色;反之,如果经济活动按照完整意义上的定义来做,则可施惠于社会,使社会更人性化。经济活动应该是包括物质和精神层面、利己且利他的高尚活动。
在对“财富创造”概念的澄清中形成的思想可以用本杰明·弗里德曼(Benjamin Friedman)的著作《经济增长的道德后果》来佐证。他是一名卓越的经济学家,通过事实分析揭示了经济增长或停滞会如何随着时间的推移与社会的道德品质及社会政治发展互动。在仔细研究了美国、英国、法国和德国的历史,以及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与政治状况之后,他形成的对“经济增长”的深刻理解类似于我们的“财富创造”概念。经济增长是在市场力量和公共政策共同作用下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相结合的产物。它的基础应该广泛,而且可持续发展,从而必然包含分配和环境内涵。就机会的开放度、对多样性的容忍度、经济和社会的流动性、追求公平、促进民主来看,经济增长不仅具有促进作用,而且带来道德利得。反过来,社会的道德性质会影响经济活动和政策。因此,弗里德曼用物质和道德的术语来思考经济增长,摈弃了把物质的考虑与道德的考虑对立起来的做法,认为这是有严重缺陷的错误选择。
三、财富创造对经济伦理意味着什么
财富创造的动机可以是追求私利,也可以是为了国家的荣耀,但另一方面,企业家精神、个人发现的乐趣以及服务于他人的乐趣等也是重要的,更要考虑到动机和最终结果这两者之间的统一。让公司既追求经济上的盈利,同时又追求环境和社会上的有利,应该把这种对环境和社会效益的追求纳入到经济盈利的过程中,而不是说先追求盈利、然后再做一些对社会环境有益的小事。
在探讨了“财富创造”的意义之后,我们现在试图将其与经济伦理联系起来。经济活动事关财富的生产,而伦理必须确保这种生产是正当地进行的。
经济伦理包括三个层次:经济制度、公司和个人决策。我们应该关注的不仅仅是公司和个人,同时还应该关注它们对我们的经济制度带来什么样的影响。从兰德斯的《国富国穷》这本书中,我们可以学到不少东西。首先就是,赚了钱未必就是创造了财富,例如,西班牙得到了很多钱,但是并没有拿这些钱来投资,最后还是贫困。我们也看见了安然公司这样的例子,它的股价牛气冲天,但最后还是崩溃了。我们也目睹了眼前的金融危机,这场危机最终让人们在股市上蒸发了28万亿美元的财富。拥有财富、聚敛财富,这不是创造财富,更没有回答财富分配问题,所以有必要把有效的生产和公平的分配这两者结合起来。人们曾经以为,企业社会责任就是公司利润最大化。如果我们用丰富的概念来理解“财富创造”,最后必然会抛弃那些时尚但却短视的企业管理方案。有的管理专家谈论增值,他们实际上也可能脱离了经济的充分基础而在谈简单的技术意义上的创造财富。从这个角度说,我们应该把伦理放到“财富创造”的核心地位上,也就是说,我们不能单纯地看这些小的方面,搞一些慈善活动或者帮一小部分人,我们更应该让财富创造过程本身贯穿伦理。同时,应该从长远的角度来关注可持续发展。可持续概念是关键。我曾经见到一位家具公司经理,他的公司生产的家具可以自由组装和拆卸。所以,当我们了解财富不仅仅是私人财富,而且还有公共财富这样的概念的时候,我们就不是在一般意义上理解市场和公司。我们更多地是强调公司是一个富有伦理道德的行为者。就全球化来说,我们同样要重视在这个过程中,既要创造私人财富,同时也必须增加公共财富。
我们也讲到了动机。当然,财富创造的动机可以是追求私利,也可以是为了国家的荣耀,但另一方面,企业家精神、个人发现的乐趣以及服务于他人的乐趣等也是重要的,更要考虑到动机和最终结果这两者之间的统一。所以,这样一些理念对于经济伦理显然是有挑战的,特别是在公司层次上,我们做到一举两得:让公司既追求经济上的盈利,同时又追求环境和社会上的有利,应该把这种对环境和社会效益的追求纳入到经济盈利的过程中,而不是说先追求盈利、然后再做一些对社会环境有益的小事。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的经营或者说经济活动的战略就应该是,既考虑经营上的利润需要,更要考虑保护环境和促进社会福祉这种目的的实现。举例来说,有家公司在贫穷地区为一些饥饿的人提供食品,我可以说这家公司同时也在做一些对自己有益的事,因为显然,这些人吃饱了,他们的劳动生产率会更高。同样,如果工人的权利得到更好保障的话,实际上很大程度上他们会更有动力为公司盈利。对公司来说,如果它能降低能耗,那么既有益于公司盈利的目的,同时无疑对环境也是有益的。所以从这个角度说,一举两得是非常有利的,但是它需要我们创新。所以,我们应该尽可能地把社会的、经济的、环境的这些层次上的行为者各自的目的协调统一起来。
最后,私人财富和公共财富应该构成一个总的财富概念。这一点本身对经济伦理也带来了挑战。如果一家公司的财富创造不能有益于公共财富的增加,那么它的财富创造实际上是要打上问号的。公共财富创造本身并不妨碍或者损害人们创造私有财富的能力。比如许多公司需要高科技,高科技需要员工的高素质教育,高素质教育本身需要政府的投入。很简单,如果一个国家没有路、桥、邮政系统等基础设施,企业显然很难进行它的私有财富的创造;另一方面,如果公司经营不善,无法缴纳税收,也不可能支持政府提供公共产品。所以,它们显然是相互联系、相得益彰的。那么在这里,公司责任究竟是什么呢?首先,公司要负责地促进它自己财富的增长,这是正当的;但另外一方面,公司也要共同承担对公共财富增值的责任。当然,我们可以从其他角度来研究这个问题。
(陆晓禾译)
点评
反思当代财富创造问题及其危机
陆晓禾(上海社科院经济伦理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
2008年9月以来,受美国次贷危机的影响,世界股市有28万亿美元的财富在瞬息间蒸发。美国以及世界的财富创造究竟发生了什么问题?这场危机是否与人们对财富创造的狭隘理解有关?或者人们能否通过改变财富创造概念、改善财富创造活动,通过让财富创造过程贯穿伦理,而使这种创造真正成为可持续性的?
来源:《文汇报》日期:2009.02.07 版次: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