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茜•弗雷泽在上海社会科学院的演讲及讨论摘要

作者:发布时间:2009-03-30浏览次数:181

三月二十四日下午,南茜·弗雷泽教授的主题演讲“关于正义实质的争论”暨《今日西方批判理论丛书》发布会在上海社会科学院举行。

在此次演讲中,弗雷泽教授从“反常规的正义”这一概念入手,对正义的实质之争提出了一种澄清方案。正如其新著《正义的尺度》中指出的,“反常规的”这一术语受惠于库恩和罗蒂的相关理论。就“正义”而言,也存在着两个时期的话语区分:冷战时期的“常规正义”和当代的“反常规的正义”。前一时期的主要特征是人们对正义的实质和主体尚有所共识(主要表现为从分配的角度理解正义的实质,将正义的主体设定为威斯特伐利亚式的民族国家);而在反常规时期,我们以前熟知的对正义问题的理论解释不再奏效,种种争论至今仍莫衷一是。

澄清当代正义话语之无序状况需要理论视角上的更新。新的正义理论在拓宽理论视域方面有优势,但缺陷在于解决非正义的能力下降了。针对新理论的优缺点,并结合“正义的实质”这一论题,弗雷泽教授提出了“多维度的社会本体论”和“规范的一元论”的观点。

已有的诸多正义实质观,如自由主义的分配论、霍耐特的承认理论、民主正义论、正统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决定论、文化主义的观点等等,往往是片面的,或者说只具有相对的自律性,穷尽不了正义的意义整体。正义的意义显然不会一下子全都给予我们。就像法国大革命以来的社会斗争史不断揭示出非正义的不同维度那样,正义意义的显现自有其历史的过程。因此,“多维度的社会本体论”建议人们对正义的新问题、将来趋向以及新的可能解释保持开放的态度。“规范的一元论”则针对新理论的缺陷,从根本上考虑如何去除平等参与的障碍。这些障碍不仅指政治生活中的,也包括经济和社会制度方面的。新的正义理论要将“多维度的社会本体论”与“规范的一元论”融为一体,它有助于澄清关于正义实质的争论。

演讲结束后听众提问的关注点主要集中于下列问题:1. 分配问题的解决方式;2.对再分配的强调是否意味着向法兰克福学派第一代批判理论以及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某种回归;3.如何看待经济全球化及其影响下的政治边缘化;4.如果新的正义理论只不过是理性主义的正义观之一种,它为什么不是排他性的;5.平等参与的概念与协商民主、公共理性的理念之间的关系。弗雷泽教授亦通过回答表明了她在一些基本问题上的立场:a.与正义有关的分配问题的解决方式可分为两种,其一是弥补性的分配或分配本身的重新安排,它是表面的,并不真正触动背后的社会经济结构,其新的批判理论更倾向于第二种,即通过转型式的分配对整个社会的深层结构进行改造。b. 第一代法兰克福学派更多关心的是马克思的预言为什么没有实现,他们以文化主义替代经济主义的做法是对马克思主义衰落的过渡反应。第三代批判理论没有将目光停留在文化批判的层面。事实上,文化主义的问题已不那么重要了,当下的经济危机将人们的注意力吸引到了经济的方面。政治经济学需要一种新的思考,其中重要的一点是如何在发展市场的同时不让市场控制一切。c. 经济全球化创造了更多的财富、关系、语境,这未必是件坏事,但其新自由主义的形式增加了国内外的不平等。经济全球化也造成了同质化的现象,与之关联的是一种肤浅的普遍主义。目前没有全球范围内的民主政治形式去处理经济全球化带来的问题,无论如何,除了在民族国家范围内可能实现的社会民主外,还应当有全球性的社会民主。d. 理性主义的正义观不一定是罗尔斯式的“全方位”正义观,批判理论的正义观可在不同的观点之间构成沟通的媒介,它并不排他。e. 平等参与是协商民主、公共理性理念的前提,这个前提如果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实现,那么正义的价值也就能较充分地得以实现。

另外,弗雷泽教授在回答过程中还提到了她自己的理论与当代其它思想家的一些差别。譬如,与哈贝马斯在讲什么是正义时将效果论排除在外不同,她的正义理论不是纯粹的程序主义,较重视正义之促成;而与罗尔斯允许有不平等存在的参与原则相比,她的平等参与说更为严格和激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