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海庆《亚里士多德技术观与两种技术伦理悖论的解析》

作者:发布时间:2009-05-21浏览次数:565

摘要:亚里士多德的技术观可表述为:技术即制作活动。过程的有限性、从人到物的关系模式、外在的目的论是制作活动的三个主要特征。三者对于消解现今技术伦理讨论中的“技术亦善亦恶”悖论和“技术伦理无善可求”悖论有着积极作用。

关键词:亚里士多德   制作活动    技术伦理    悖论

 

21世纪的今天,探讨两千多年前亚里士多德技术思想的意义,正在于他的诸多洞见对于消解现代“技术社会”中的种种困惑,依然有着一语中的式的效力。本文便是试图运用亚里士多德的活动论技术观,对当代技术伦理探讨中的两个悖论性问题做一个解析;二者分别是“技术亦善亦恶”悖论和“技术伦理无善可求”悖论。但在分析前,还是让我们拨开历史的积灰,还原一下亚里士多德的技术观。 

学说总体上定性地看,亚氏的技术观属于活动论的技术观。这是由亚氏生成论(γενεσις)的哲学风格所决定的。相对于老师柏拉图思辨的理念论哲学,亚氏的哲学有更多的经验论倾向,注重个别事物和经验事实。但在柏拉图的“线喻”中,个别事物和经验事实只是属于意见的范围,获取知识靠的不是外求于经验,而是内取自“回忆”。个别事物和经验都是相对的、变化的,回忆到的理念才是绝对和永恒的。因此,动变的经验和个别事物不具备哲学讨论的价值。对老师的理念论哲学,亚氏继承的同时也有批评。他并不否认普遍知识永恒不变的性质,但坚持知识是可以从动变的个别事物中获取的。为此,需要给“动变(κίνησις)”以一定的哲学地位。于是,在《形而上学》第九卷中,亚氏提出了从“潜能(δναμις)和现实(ντελχεια)”——这一不同于范畴思辨来考察“存在(ν)”的路径[i]。而在“潜能”和“现实”之间的转换中,从“潜能”向“现实”的生成中,自然就引出了“动变”问题。

亚氏称这种“动变”为“活动(ργον)”,活动就是有目的显现其中的动变[1]1048b23。因此,潜能、现实和活动这三个基本环节,构成了亚氏从生成的观点探讨存在的哲学风格。在一切存在的事物具有的三种生成方式中,技术的生成便是其中之一,[1]1032a13而生成的实质即在于潜能的实现活动。所以从性质上说,亚氏的技术观是活动论的技术观。

再进一步看,亚氏的活动论技术观可以分为“技艺έχνη)”和“制作(ποίησις)”两个概念来讨论。

技艺一词与英、法、德等西方主流语言中的“技术”一词同源。可能由于字形相像的缘故(都包含tech这个词根),人们更愿意关注亚氏对于技艺的论述,并倾向于从亚氏的四因说来理解“技艺”,认为如同对自然物的理解可以运用四因一样,对由技艺而产生的东西(人工制品)也可以从四因来分析,进而用四因说来概括亚氏的技术思想。四因说是亚氏在总结了以前的哲学家探索万物本原(ρχή)学说的基础上提出的既然是“万物”,当然也包括人们制作出来的东西,用四因来解读人工制品也是可行的,但仅就此来说明亚氏的技术观还不够。要深入全面地描述亚氏的技术观,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立场的转变,即从对“普遍的物”的探究转变为对人这种“特殊存在”的关注。

亚氏的“技艺”概念有一个最大的特征:“技艺”总是人的技艺。技艺总是和人联系在一起的,是专门属人的一个概念。由此,走入我们视野的就是亚氏专门讨论种种关于人的现象的学术。这部分可以分为两大类:实践学说和制作学说。后者的讨论对象是各种具体的“技艺”,包括《诗学》、《修辞学》、《机械学》、《技艺集》、《技艺别集》、《创制学》这些著作。后三部书已经佚失,无从讨论;《机械学》在很大程度上被疑为伪作[ii],也不予考虑。《诗学》和《修辞学》属于对史诗、悲剧和修辞术这些具体技艺门类的功能和技巧的论述,没有从整体上、从关注人的角度讨论“技艺”具有怎样的特质,这里也不涉及。不过,当他在实践学说著作中,把“技艺”作为人的一种理性能力讨论时,恰是站在人这一特殊的立场的。因此,要深入地探索亚氏的技术观,就不得不论及《尼各马可伦理学》这部亚氏实践学说的代表作;而正是在这部书中,理解亚氏技术观的第二个维度“制作”出现了。

“制作”与“技艺”是两个不同但又有密切联系的概念。用亚氏的话说,“技艺”是人灵魂中有理性的部分肯定或否定真的五种方式之一,其它四项为科学、明智、努斯和智慧。[2]1139b135这些都可以理解为灵魂的理性能力作为能力它们只是灵魂的一种内在的状态。但人之为人并不在于他具有这种理性能力或状态,而是在于这些理性能力的表达,在于具有理性的活动,即理性通过活动实现出来。因此这五种能力分别有其相应的活动:科学相应于证明,明智相应于实践,努斯相应于直观,智慧相应于直观与证明的结合,而与技艺相应的就是“制作”活动。用亚氏关于潜能与现实的观点分析可知:制作乃是人证明自己具有技艺能力的活动,而技艺是作为制作活动的潜能而存在的,[1]1046b3是制作活动在方法上的准备,[2]1140a10制作活动的成果——制品则是技艺这种潜能的实现。[1]1050a30

由此可知,仅仅“技艺”这个概念并没有穷尽亚氏的技术观,它只是说出了内在的、潜在的方面,亚氏的活动论的学说风格决定了对技术理解的重点应是放在“制作”——这一实现技艺的人类活动上。事实上,亚氏曾在许多语境中谈论了技术。作为理性能力的技术,是五种理智德性的一种。作为知识的技术,是关于具体事物的知识,区别于由智慧得来的普遍的知识。[1]980a1-982a1作为生成方式的技术,是从制品的角度来辨别动变的原因,区别于动变原因在事物自身的自然生成。[1]1070a5-a9但是这些都只是亚氏对于技术进行描述的某个侧面,所有不同意义上的技术都可以统一在制作活动的名义下:技术是人类实现自身理性能力而运用相关的知识,在现实中使某物生成的制作活动。正是活动论的理解方式把亚氏关于技术的各种表象贯穿了起来,并使之在制作活动中取得了各自的意义。所以说,亚氏的技术观是活动论的技术观,技术即制作活动,而这又是贯彻和体现其生成论的哲学风格的。

那么亚氏又是如何来说明制作活动的呢?

首先,制作活动在亚氏看来是一个有限的过程。所谓“有限”指的是制作活动具有明确的起点和终点。亚氏认为任何由人工制作而成的事物必定在制作者的思想中有一个预先的形式存在,例如,“房屋是出于作为思想的房屋”,[1]1034a23铜球是参照了“每一点与其中心的距离均相等”的球形。[1]1033b15这个在制作者思想中的形式,或者说模型就是整个制作活动的起点。制作活动的“起点和形式是在思想中进行的”。[1]1032b5之后,制作者根据头脑中的形式,再用各种物质材料制造出一件现实中的产品,也就是思想形式的现实对应物。在这个过程中,起点就是形式,终点就是完成了的制品。制品一旦完成,整个制作活动便告结束。因此,任何现实中的制作活动,在时间轴上总是体现为一根有着明确起点和终点的线段。既然技术就是制作活动,那么技术的所指,也不应该超出这个有限过程之外。为此亚氏特地举例做了说明。一座房屋建成后,可能有人对它很满意,也可能另有一些人因为这座房子而受到了损害。但这些都不是建筑师该关注的,因为房子建成后建筑师的职责已经完成了,建造活动也结束了。建筑这门技术要到达的目的在于:把思想中的房子变为现实中的房子,至于此后这房子造福了谁或是损害了谁,已经超出了制作活动或者说技术所能照顾到的范围了,“建筑术的目的全不在这些事物”。[1]1026b11可见超出制作这个有限过程之外的东西,不应是技术该关注和费心的。

其次,从以上说明中还可以得出制作活动的另一个特征:从人到物的关系模式。制作产品的形式总是存在于人的思想中,制作活动的发端总是在人。动物没有制作活动。因为“技艺”的能力包含于人的灵魂中具有理性的这部分。灵魂中的理性,是人之为人所独有的,动物灵魂中没有理性。[2]1098a1-a5所以,如果有时候动物好像制作了某样东西,那也是不加思考的和没有技艺的知识为依托的,不是真正的制作。真正的制作必须包括制作者——人的思想中进行的构思,而这个构思的体现必定是现实中的某件物品。思想中的形式要取得现实的形态,那么它必须和物质材料相结合,即制作者依照形式对物质材料进行加工,以使之实现形式。所以,制作过程起自人的思想,指向的终点是物质产品,这便构成了制作活动从人到物的关系模式。

其三,制作活动中贯穿着外在目的论的思维方式。所谓“目的(τελοσ)”,就是四因说中的“极因”,有时亚氏也称之为“何所为(for the sake of)”。在某种意义上,目的论其实是亚氏生成论哲学的另一种表述方式。亚氏的生成论是注重动变的哲学,而柏拉图的理念论对事物的理解只是涉及到了形式和质料,没有解释形式和质料是如何结合的,没有动变的位置,于是亚氏在自己的四因说中又添上了动因和极因,以研究动变的原因和目的。生成就是对动变的起因的概括,[2]1025b20-b22目的则是对动变的“何所为”、“为了什么”进行描述,通俗地讲,也可以理解为动变的意义所在。同时,目的又可分为两种:当目的就是实现目的的活动本身时,是内在目的;当目的是活动以外的产品时,是外在目的。[2]10394a4制作活动从属的正是外在目的的情况。称其为外在的原因在于,制品是可以脱离制作过程而存在的,制作过程结束后制品仍然存在。[2]1139b1目的的外在性决定了:作为目的的产品“自然比活动更具价值”。[2]1094a6因为,人们所欲求的是产品,而非制作活动。制作活动的意义是全部寄托于制品上的,除此之外,活动过程也好,为了达到目的而引入的各种方法或工具也好,都是实现目的手段而已,其意义和价值都是外在地由目的赋予的。可见,外在目的论就是典型的工具理性的思维方式。 

把亚里士多德的活动论技术观从历史中发掘出来,为的是给当今的技术伦理讨论提供一个古老的新视角。在现今有关技术的伦理讨论中[iii],存在着两种悖论:“技术亦善亦恶”悖论和“技术无善可求”悖论。本文希望以亚氏的技术观对二者做一个尝试性的解读,以期技术伦理研究能摆脱无头绪的争论,辨清问题应有的本来面目。

在活动论的技术观看来,这两个悖论所以产生皆因没能从“过程的有限性”这点对技术进行严格的限定,从而导致泛化的技术理解,把太多不属于技术的东西归结到技术名下,进而产生出了种种似是而非。

悖论一:“技术亦善亦恶”

该项悖论中的技术,通常指的就是技术产品。当被用于正义的目的时,技术就是善的,用于邪恶的目的时,技术就是恶的。由于应用技术的人所具有的目的或动机是偶然性的,所以技术既可以是善,也可以是恶。这便构成了技术的“亦善亦恶论”。但问题是,伦理除了教人辨别善恶外,还应该告诉人们怎么做才能实现善、避免恶。于是,当人们面临某种决断,例如究竟是该继续应用某种技术产品还是该禁止它时(例如枪支是否可以民用),亦善亦恶的两可逻辑便无法提供一个确定的标准(是从有利于公民自卫考虑呢,还是从杜绝校园枪击案考虑),因为它同时论证或否证了两种相反行为的恰当性,形成了悖论。

亦善亦恶悖论隐含的其实是对技术的工具论理解。所谓技术,就是各类工具(即技术设备)的总和或总称,技术是那些其本身并不包含任何价值但却有助于其它各领域(如政治、文化、宗教、经济)的价值创造的人工制品。[8]显然,工具论是把技术定位成“物”,但物本身是没有意识的,更不可能产生善恶的动机。所以在工具论的技术观下,伦理问题的可能性在于工具与应用者动机之间建立起某种关联。但错误也正在这里,动机与工具间的这种关联完全是偶然的和外在的,凶手不一定选用枪来进行谋杀,完全可能使用其它凶器(工具)。对于偶然性,亚里士多德认为,这不值得任何一门(哲学)学科来研究,[1]1026b3因为,没有规律可循必然得不出普遍的知识。所以,基于工具论的技术伦理讨论,只能是导致无休止的诉诸于偶然性经验争论,而在如何行动方面却得不出自恰的结论。

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由于工具论对技术的理解中,遗忘了制作过程的有限性特征,泛化地把制作活动之外的使用的制品(工具)也纳入了技术的所指。活动论认为技术是制作活动。尽管可以把技术理解为物质性的产品或是其它什么,但必须将之放入制作活动的情境中来认识。在制作活动中,制品是制作的目的,制品的生成就是实现了思想中的模型,是整个制作的意义所在。制品本身就具有确定的意义。但由于制作活动有明确的起点和终点,在时间上是有限的,所以,制作活动这一情境并不是永远都伴随着某件制品,制品完成之时,制作活动就结束了。当然,制作结束并不意味着制品的终结,只是说这件制品已经不再是作为从属于制作活动的产品而存在,不再是作为制作的目的而存在,而是脱离了制作活动而存在,脱离了技术而存在了。但工具论把制品作为工具的定义,恰恰是始于这种脱离。持存的制品卷入了人与人的伦理关系模式,被用作工具来实现善的或恶的目的。此时,制品只是人际关系中涉及到的一件工具,是从属性的,其意义在于工具使用者的赋予;但这种赋予本身是完全没有规律可循的和偶然性的。所以,活动论和工具论这两种对制品的理解方式的差别,在于一个坚守住了制作活动的过程有限性,始终在制作活动之中来理解制品;一个则抛弃了有限性,在制作活动结束后制品的应用中进行考察。殊不知正是制作活动之内还是之外的差别,导致了工具论无法找到制品本身意义的确定性所在,而只能在应用中向偶然性敞开大门,进而产生了亦善亦恶这样的两可逻辑,最终形成了悖论。所以,亚氏认为关注制品的应用后果,不是技术的目的所在(前引建筑术的例子),技术关注的应是制作活动这个有限的过程本身,而不应把技术泛化到制作活动之外。

悖论的消解之道在于:如果认同工具论把技术定义为物,定义为技术设备的话,那么并没有什么“物”的伦理可言。物在伦理关系中的出现,只是应用者偶然选取的结果,善恶与人有关,与物无涉。把应该关注动机的视线引到了物上,进而产生关于物的伦理,这样的做法本身是不否妥当的。见物不见人地讨论伦理问题,只会把伦理问题引入亦此亦彼的偶然性两难之中。

悖论二:“技术伦理无善可求”

该悖论的起点往往是一种对技术的不信任、甚至是敌视的态度。因为技术把人当成工具,贬低了人的价值。“技术上的合理性,就是统治上的合理性本身”,[3]113 “技术的解放力量——使事物工具化——转而成为解放的桎梏,使人也工具化”。[4]145克服的方法“除了退却以外没有别的出路”,[5]6“放弃特定的技术,接受保持传统或自然方式的代价”。[5]8但问题也随之产生,“倒退”的解决方案显然是不可能实现的,以当今地球上的人口规模,假如不依赖技术,大部分人的生活乃至生存都不可能维持。于是乎,进退两难,接受或者不接受技术都是恶的结果。另一方面,伦理探讨的任务是认识和实现善,但技术的出现却成了人的一种恶的宿命,技术伦理如何才能从中找出一条摆脱宿命而通向善的途径呢?在进退两难的格局中似乎看不出任何解决方案。技术的恶的宿命论和伦理的求善本质之间的对立,使技术伦理自身的合理性受到了挑战,构成了“技术伦理无善可求”的悖论。

事实上,这一悖论中包含的是某种实体论的技术观。技术被设定为思想性方法的总和,[6]19-21并表现出普适性的价值诉求,向着政治、宗教、经济等方面进行着渗透,技术“是一种自主的文化力量,凌驾于所有传统的和现存的价值体系之上”。[5]4而那些认为技术贬低了人的价值的观点,针对的正是其中最具典型性的工具理性,在他们看来技术就是向各个领域渗透着的工具理性思维。当工具理性运用于人际关系,当人成为工具理性的对象,被当作实现外在于人的目的的工具时,人之为人的内在价值便被降格了,人便被贬低和异化成了物。所以康德的伦理学才郑重地提出:人只能是目的,而不应是工具。[7]46-47可见,如果工具理性的作用对象不是物而是人,那么导致的必然是伦理上的恶。因此,关键在于如何为工具理性的适用划界,但正是在这点上,实体论不知道界线应如何来确定。因为,在实体论看来,作为思想方法的技术是普适的,它是一种文化力量,能运用于任何方面。

以活动论观之,该悖论产生的症结在于实体论的技术定义。“思想性方法的总和”是一个缺少限定的泛化理解。活动论认为,技术作为制作活动,是一个有限的过程。工具理性属于制作活动中的思维方式,是由制作的外在目论所决定的。但活动中的思维方式并不等于活动本身,活动是思维方式产生的前提和适用的合法性得以建立的保障。但制作活动是有限的,活动结束之后,工具理性适用的合理性前提也消失了。当然,作为一种思想性的方法,工具理性并没有终结,和制作产品一样,它仍可以在制作活动之外持存,也可能被运用于人与人的伦理关系模式,并作用到人上。此时,“从人到物”的制作关系模式已经不复存在了,而成了人与人的伦理关系模式,于是工具理性的作用对象便是人而非物,这种应用也成了泛化后的误用,导致的就是伦理判断上的恶。但实体论泛化的技术理解方式,不能解决由泛化而引发误用,它的解决方案只能在“思想性方法”之外寻找。于是原本应该对工具理性的适用范围划界的解决之道,变成了对技术产品的拒斥,主张退回到无技术的状态。这又引发了缺乏技术(产品)的困难。进而构成两难,技术伦理自身也成了无法实现善的伦理。

因此,消解悖论的关键应直指实体论的技术观本身,正是对技术作为制作活动这一本义的遗忘,致使实体论意识不到有限性——这一克服工具理性泛化误用的对症之药。活动论中的工具理性是严格限定在从人到物的制作关系模式中使用的。活动之内的归技术,活动之外的为非技术。如此,在制作活动外由工具理性的误用所引出的伦理纠葛,便能被一劳永逸地清理掉,悖论也无从发生。

 

综上,“技术亦善亦恶”和“技术无善可求”两种悖论的成因,在于各自隐含的工具论和实体论的技术定义皆是泛化的技术理解。前者把技术理解为物(制品),又将物在制作活动之外的偶然性应用作为伦理探讨的出发点;后者把技术理解为思想性的方法,又将制作活动之外工具理性的误用作为伦理探讨的预设,二者在关于技术的伦理讨论中都遇到了悖论性的困难。相反,技术作为制作活动的古义,都被忽略和遗忘了。有限的过程性、从人到物的关系模式这些在理解技术重要的限定条件,更是无从提起。由此可见,两千多年前亚里士多德提出的将技术理解为制作活动的观点,对于厘清现今技术伦理讨论中的困惑,仍具有积极的现代意义。

 

参考文献

[1](希)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M].

[2](希)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M].

[3](德)霍克海默等.启蒙辩证法[M].洪佩郁等译.重庆:重庆出版社,1990

[4](德)马库塞.单向度的人[M]. 刘继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

[5](美)芬伯格.技术批判理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6](法)JEllul.The Technological Society[M]. New York: Vintage Books1964

[7](德)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原理[M] .苗力田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

[8] (美)玛丽泰尔斯.技术哲学.自然辩证法研究[J] .19976:65-68

 

 

 

Aristotle’s Viewpoint on Technology and the Resolving of

Two Paradoxes in the Ethical Study Concerned Technology

Ji Hai-qing

(Institute of Philosophy, Shanghai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Shanghai 200235, China)

Abstract: Aristotle’s viewpoint on technology is that technology is the action of making. The finite making proces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human and thing and the external teleology are main characters of the action. And the three formulate the scheme to resolve two paradoxes in ethical study concerned technology, one is “technology is both good and evil”, the other is “no good for technology”.

Keywords: Aristotle      action of making     paradox

 



[i] 原文是“另一方面,(存在)也可以用潜能、现实和活动(ἔργον)来分析”,《形而上学》1045b34。但《形而上学》中译本在处理这句中的ἔργον一词时,都没有译为活动。吴寿彭本译为“功用”,苗立田本和李真本译为“功能”。其中原因可能是受了英译的影响,因为娄布本(Loeb Classical Library)和罗斯本(W.D.Ross主编的亚氏著作集)用的都是function。本文用“活动”来译ἔργον的理由是,亚氏在第九卷的工作是从生成和动变的观点来考察存在,强调的是生成过程的动的方面,因此用“活动”能体现出这点。而“功能”或“功用” 指的是通过活动表现出来的东西,偏向于静的方面,愚以为不甚贴切。其实,完整地说,活动本身就是实现功能的活动。相关论述可参见廖申白译《尼各马科可理学》的译注者序,商务印书馆2003年,和《陈康:论希腊哲学》,商务印书馆1990年,第362363页。

 

[ii] 参见苗力田先生在《亚里士多德全集》第一卷后记中的说明,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0年,第622623页。

 

[iii] 本文尽量避免使用“技术伦理学”这个词,代之以“有关技术的伦理讨论”。因为是否能建立这样一门

伦理学还是存疑的,以下要解析的两个悖论就是“技术伦理”得以成为“学”必须要克服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