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祥勤 《制度还是价值:社会主义作为一种替代方案的可能性》

作者:发布时间:2009-05-24浏览次数:479

20世纪80-90年代的苏东剧变,对于世界社会主义运动是一件具有标志性影响的重大历史事件。它标志着社会主义作为一种试图超越资本主义的社会形态和制度体系的实践在苏东剧变后遭遇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在这一挑战面前遭遇一系列历史难题:如社会主义作为一种制度体系在今天如何可能?人们能否找到一种替代资本主义经济和政治制度的社会方案?社会主义作为一种经济和政治的制度形态,那么,它应该秉承什么样的基本价值?对这一系列问题的回答不仅是世界社会主义思想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是中国社会主义改革和建设的理论需要。

对于上述诸种问题,西方左翼学者开始持有一种普遍的怀疑态度,他们一般认为,社会主义只有作为范导性的理念,或者作为“限于纠谬和引导的边际概念”[1],才具有现实的理论意义和政治价值。倘若人们要寻求社会主义在制度和体制上的可能性,所造成的后果必然是对社会主义本质内涵和核心价值的扭曲和践踏。在他们看来,社会主义表达的是一种人道主义的诉求,是这种诉求在政治、经济、社会、自然、生态、族裔、性别等问题上的政治表达和政治实践,只不过这种人道主义是经由对资本主义的理论批判而抵达具有调节性的社会主义价值和观念的。

然而,问题并没有消失,社会主义秉承什么样的核心价值或价值体系,在这一系列核心价值的基础上,能否或如何形成更加合理的能够替代现行资本主义体系的经济和政治制度,等等这些问题对于社会主义实践来说,在某种程度上仍然具有首要性的政治价值。因此,回顾世界社会主义思想史对这些问题的回答,对于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革和建设,对于世界社会主义运动,都是十分迫切和必要的。

一、社会主义在经济体制上的可能性和制度诉求

社会主义作为一种现代性的政治思潮和政治实践,它首先是对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秩序和经济关系的一种革命或者改良运动。在世界社会主义思想和运动史上,始终有着两种传统:一种是具有革命情结的激进主义传统;另一种就是具有改良特征的修正主义传统,它们对社会主义的实践都产生着潜移默化的重要影响。前一传统始终努力从总体上颠覆现存的资本主义经济社会体系,从而在革命的基础上重塑整个经济社会关系,承诺建立一个全新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形态[2],这一传统我们不妨称之为“革命的社会主义”;后一传统一直在既定的资本主义制度内谋求一定程度的改良和变革,使得现存的经济社会关系具有一定程度的社会主义特征,社会主义在这里更多的是一种范导性的政治理念,是一种现存社会关系之调节性的价值观念,该传统我们可以称之为“改良的社会主义”。回顾这两种传统,对于探讨社会主义在经济上的可能性和制度内涵是很有必要的。

从经济和社会的角度来探索社会主义的可能性,其思想传统可谓源远流长,这一思想关注的是能否可以发现超越于市场秩序或资本主义的一种有效的方式或机制,保证所有社会成员满足基本的生活需求和实现社会的物质进步。国内有学者称之为“经济社会主义”[3]。它既可以指那种试图以全新的方式建设一个完全不同的新社会的尝试,也可以指在现代既定的社会秩序内进行某些方面的改良和修正。

(一)“革命传统”对社会主义制度在经济可能性上的理论与实践

这种社会主义一般以共产主义的名义诞生于近代的乌托邦思潮,这一思潮代表着对全新社会的崭新想象,在思想和实践上以一种全新的方式建设一种崭新的社会,只是这一传统在20世纪社会主义的苏联实践的失败遭到前所未有的挑战。早在空想时期,一些社会主义者和共产主义者就试图按照合作制、公社制或工厂制等安排设想一个摆脱或超越资本主义原始野蛮性的全新社会的可能性,如圣西门的“实业制度”、傅里叶的“和谐制度”、欧文的“合作制度”等模式都是社会主义者或共产主义者试图寻找替代资本主义的种种社会实验单位。

在社会主义的空想思潮中,他们努力将(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从未来崭新的社会形态中摒弃出去,因而从这个角度看它是反资本主义的,同时将代表人与人之间统治、奴役和异化的政治和国家关系从人对社会关系的自主管理中剥离出去,从这个意义上说它又具有无政府主义色彩。反资本主义和无政府主义相互交织,成为这类空想主义社会思潮中的隐蔽传统,这一传统在一定程度上也支配了后来“革命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建立在马克思主义基础上的科学社会主义在理论上指出:商品、货币、资本等价值形式为基本内容的经济关系和政治、国家和法等阶级统治的政治形式在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中逐渐消亡的历史趋势,其实是以科学解答的形式在历史解放议程中重复着这一隐蔽的传统,不仅如此,这一传统在以苏联模式为代表的“现实社会主义国家”的实践中以政治和社会实践的形式重新表现出来。

不论在苏联还是在中国的社会主义实践中,取代农村自然经济的是集体农庄和公社制度,取代城市经济和市场经济的是工厂制度和单位体系,社会经济的运行为国家的行政管理和计划体制所替代,等等,都可以看到社会主义空想思潮和以及在诸如此类思潮指导下进行社会实验的“公社制度”和“工厂制度”的影子。在“现实社会主义”的苏联模式中,合作主义、公社主义和工厂主义成为这些国家重塑整个经济社会关系的思想资源和理论遗产,所不同的是,空想主义思潮中的无政府主义社会状态为这些国家的社会普遍政治化所取代,因为促使那些合作制、公社制和工厂制等形式成为“现实社会主义社会”社会关系的力量恰恰来自无产阶级政权的政治推动和政治维系。

然而,“现实社会主义”以整个社会的普遍政治化为代价来建立全新的经济社会关系毕竟是无法持久的,因为它们人为取消历史和社会的某种自然状态或自然过程(即社会在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内的非政治状态)。人类社会的“自然状态”(自由主义的语汇)或者“自然过程”(马克思主义的语汇)是历史客观性和必然性的现实确证,人为取消社会的自然状态或者缩短历史的自然过程最终会导致一种社会政治实验的失败,柬埔寨红色高棉的迅速败亡(如人为取消商品货币等一切经济关系和贸然实施反城市化的原始公社制度),苏联东欧的剧变解体和中国等社会主义国家的全面改革就是历史必然性和客观性的严肃确证。社会主义国家不得不将“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重新视为社会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普遍确立市场化的改革方向,这一历史趋势表明,社会主义作为一种制度上的可能性不可能外在于现实社会的经济秩序,也不可能外在于现代社会的市场体系,社会主义的革命、建设和改革不可能外在于人类文明史的经济必然性和市场体系这一现代性社会的历史建制。

(二)“改良传统”对社会主义制度在经济可能性上的理论与实践

随着社会主义的苏联实践模式的失败,当代西方社会主义者开始摒弃社会主义运动史上的革命思潮,普遍向改良传统复归,他们在精神上普遍秉承流行于19世纪的普鲁东主义、拉萨尔主义、工联主义、行会主义、伯恩斯坦主义、费边主义等改良思潮的精神,试图在现代西方社会的体制内谋求社会主义在经济和政治上的可能性问题。社会主义的改良传统通过种种技术性或政策性的建议试图在资产阶级社会体制内谋求社会公正,这一传统普遍认为,市场(还有民主)是一个自由和公正社会的基础,但是要实现社会公正,必须有合理的社会结构和制度安排。

以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实践为分期,19世纪的改良思潮与空想思潮区别并不明显,它们的策略或建议往往带有社会实验的痕迹;20世纪的改良思潮往往以苏联实践为参照,着力辩驳社会主义(主要是指超越资本逻辑和市场体系的计划体制)的可能性问题[4],它们往往以某种社会主义性质的制度安排来规范和限制市场秩序,谋求资本与劳动之间、资本关系与社会关系之间的合理安排,谋求实现社会的公正秩序;苏联实践在20世纪的挫败,西方主要的社会主义思潮普遍回溯改良传统,社会主义制度在经济上的可能性问题普遍让位于市场与社会主义到底有着什么样的关系问题,在这一问题的激发下,种种模式的市场社会主义重新兴起,诸如罗墨的“证券市场社会主义”[5]、杨克的“实用市场社会主义”[6]、米勒的“合作的市场社会主义”[7]、韦斯科夫的“自治的市场社会主义”[8]和艾尔逊的“社会化的市场社会主义”[9],等等。

在社会主义的改良传统看来,现代文明的市场体系和民主秩序是一个公正社会的基础性建制,探讨社会主义在经济上的可能性和制度诉求不能无视现代市场体系,但是“一个完全不受控制的市场由于它本身的内在逻辑会形成一个自我摧毁的机制”[10]。因为市场体系具有以下弊病:(1)市场具有产生不平等和剥削的自身逻辑,市场机制本身并不能纠正这种不平等和剥削现象;(2)市场具有外部性或外部不经济性,市场机制无法有效支付和补偿自然和社会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所承担的成本和所付出的代价;(3)由于市场的私人性,市场机制对社会公共需求、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生产和供给方面是毫无效率的。所以,对于现代市场秩序,我们不可能拒绝它,只能按照社会主义的价值和原则,奠定市场秩序所需要的结构性的社会基础,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与社会的公正秩序之间的统一。在当代,社会主义的改良思潮在探讨社会主义在经济上的可能性问题时,一般都以市场为主导,以公有制的某种实现形式为基础,谋求社会主义在经济与社会、经济与民主、效率与公平等各个方面的展开。

当代西方社会主义主流思潮在处理市场本身的属性,以及与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关系时,普遍将市场体系解说为实现社会物质生产和经济运行的现代文明机制。在他们看来,与其说资本主义是市场秩序的高级阶段或者发达形式,不如说资本主义或者资本原则是市场完成自身的再生产和实现社会化的内在环节,而社会作为总体性的范畴或结构性的基础,构成市场体系的宏观和微观环境,是市场秩序得以运行的历史前提,市场秩序作为整个社会在实现和完成它自身的经济环节,必须以其他环节(诸如历史、政治、国家、法等)和社会整体作为它的前提和基础。在这个意义上,所谓社会主义在经济上的可能性其实就是社会作为整体在市场秩序和经济关系中的可能表现形式,是市场体系在经济运行的过程中如何体现社会化的维度和层次的问题,或者说是市场经济秩序满足社会作为总体产生的公共需求而进行的社会化的(而不是资本化)生产和供给过程的问题。

二、在社会主义在政治体制上的可能性和制度诉求

从政治的角度探索社会主义的可能性及其形式,在世界社会主义思想和运动史上是意味深长的。对于这个问题,世界社会主义思想和运动史上大致有着三种传统:一是无政府传统;二是革命传统;三是改良传统。其中,无政府主义在根本上视政治为原罪,在根本上否定国家与政府的合理性与道德性,它们将社会主义把握为一个由自由和自愿的合作组织组成的、没有任何权威和统治的无政府主义社会;革命传统试图通过对现行社会政治秩序进行彻底的革命,在此基础上建立一套崭新的社会政治体系,并赋予这一全新的社会政治体系以引导人类走向理想社会的历史使命;改良主义试图通过资产阶级现有的民主政治体系实现对社会的修正和改良,推动现实的经济、社会和政治秩序向着社会主义的要求和方向发展。

(一)无政府传统对社会主义之政治可能性及其制度内涵的否定

无政府主义并非否定社会的秩序和对管理或者治理的需要,它所否弃的主要是国家、政府、统治和权威等一切政治事物,因为在无政府主义看来,一旦人的自由与尊严一旦被置换成“有限的、形式上的、严格地为国家所规定出来的自由”时,那么,在现实中它只能是“代表以普遍的奴隶制度为基础的少数人的特权”[11]。政治和国家永远是不合法的,一个公正合理的社会不应该建立在政治和国家基础上,而应该是“人在平等中寻求正义”,“社会在无政府状态中寻求秩序”[12]。在对待国家和法等政治事物的态度上,无政府主义秉承的显然是一种抽象态度,即从抽象人性论或者人道主义的角度看待政治事物,在他们看来,从社会角度来说,一切政治事物都代表着人对人的普遍奴役状态,从人性角度来说,政治和国家则是人性异化和扭曲的社会表现,而无政府主义就是代表对这种奴役状态和人性异化的普遍反抗。

如果说政治和国家是人与人之间社会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或者用更为人道主义的话来说,是人与他自身之间,是他的存在与本质之间的矛盾和异化的历史产物和社会表现,那么无政府主义就是对这种社会矛盾的直接摒弃,是对人的异化存在的直接抗议。从这个意义上说,无政府主义与社会主义和人道主义还是有着共通之处的。当代无政府主义理论A.卡布亚就曾指出:“无政府主义理论的出现,正是对机器文明固有的弊病即人的异化的一种反应。”[13]在无政府主义看来,现代世界的社会主义运动其实就是对这种历史所固有的普遍奴役制度和人性普遍异化的持久反抗,是对文明社会固有的罪恶和不义的控诉。如果将政治理解为人与人之间的奴役状态和压迫关系,进而理解为人与他自身之间,人的存在与他的本质之间的异化状态和矛盾关系,那么无政府主义倒是有着它深刻的人道主义基础。问题在于,这一传统在对政治、国家和法权的批判性理解的过程中始终无法摆脱基于抽象人道观念的纯粹控诉,无法充分理解人作为政治存在物的真正内涵,也难以意识到政治对于人的社会生活的必然性。

(二)革命传统对社会主义之政治可能性及其制度内涵的实践

在对待政治和国家的总体态度上讲,革命传统与无政府传统共享了它们对政治和国家的理解,即在理想状态的社会中,政府、国家和法等政治事物已经消亡,所能存留的是个人自由联合基础上的纯粹社会。它们作为对社会主义思想和运动都颇具影响力的两股对立思潮,在其深层领域都怀着一种对政治的普遍否定和全面拒绝的态度。它们的区别在于:“革命传统”认为这种理想社会只有在社会解放和人类解放这双重过程中才能实现,在人类社会的历史矛盾获得真正解决之前,政治仍然是人类社会解放必经环节和根本手段,而无政府主义将政治和国家视为无条件的罪恶,是在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都应该彻底清除的事物。

这种以革命为传统的社会主义在理论上潜在的无政府情结和乌托邦思想所形成的对政治之终结状态的信仰,为社会在政治终结之前达到普遍政治化的最终解决状态提供了可能,所以,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在“现实社会主义”国家,无产阶级的革命与专政的合法性以及由此形成社会普遍政治化的理由,都无一例外的诉诸未来人类社会从政治社会中普遍解放出来的理想状态。不论在苏联还是中国,这种以革命为传统的实践所带来的是:政治相对于未来历史进程的普遍终结,以及国家和法在理想社会必然消失的信念在革命性的实践中,转化为针对所有现实秩序的彻底革命和最终解决的政治状态。这种状态或者以始终停留在运动层次上的暴力革命的形式出现(如激进无政府主义),或者以终结政治和国家为使命的革命专政的形式出现(如苏维埃马克思主义)。

在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史上,这种由纯粹非政治性的信仰极端化为普遍政治状态的实践在“法国大革命”出现过,在苏联的社会主义革命中出现过,在中国的“文化大革命”中也出现过。此外,“现实社会主义国家”为了在实践中建立一整套迥异于现代资产阶级社会的全新的经济社会秩序,必须依赖于政治和国家的力量,使社会的非政治状态为普遍的政治状态所取代,使政治的民主形式普遍为政治的集权形式所取代。因为只有在集权主义的政治逻辑中,社会的普遍政治化才有体制性的基础,所以,几乎所有“现实社会主义国家”都在“无产阶级专政”的名义下采取一党制、任命制、集中制等集权模式。“现实社会主义国家”在实践过程中出现的社会普遍政治化有着它思想和理论上的隐蔽因素,这就是经典社会主义所无法撇清的乌托邦因素和无政府情结。然而,由于人为取消社会的“自然状态”和历史的“自然过程”,使得这些“现实社会主义”国家普遍陷入困境,不得不改弦更张,进行全面的社会变革。

(二)改良传统对社会主义之政治可能性及其制度内涵的探讨

苏东剧变以后,西方社会主义的主流开始重新复归“改良社会主义”的传统,并且以此为视角探索社会主义在政治上的可能性。西方社会主义的改良思潮对社会主义在政治上的意义的理解更多是着眼于社会主义与民主的关系,在它们看来,民主的核心是一种使人民获得自由与平等权利的制度安排。对于社会主义来说,关键问题在于如何能够找到一种把社会平等原则和政治自由原则结合起来的制度形式,而这种制度安排就是在经济、社会和政治上既承诺自由又承诺平等的全方位的民主。

在谈到民主作为社会主义在政治上的本质重要性时,社会主义的改良传统并非没有看到民主在一定程度上与资本主义的内在联系,即民主与市场、公民权与私有制在某种程度上恰恰是资本主义社会所采取的政治和经济形式,资产阶级革命所带来的政治自由和政治解放恰恰为自由资本与自由劳动之间的剥削关系提供了政治基础。所以,他们认为,如果将民主仅仅局限在政治范围,民主制度和市场秩序和资本逻辑便有着剥削上的共谋关系,因为有了政治自由,人就可以作为商品进入市场,进行买卖,从而资本主义的剥削就不可避免的发生了。资本主义在政治上的自由和平等为经济上的剥削和不平等奠定了结构基础[14]。公民权是资本主义经济剥削的政治和法权基础,它与私有制一起构成资本主义政治和经济生活的核心原则。所以,英国学者马歇尔指出:公民权是“不平等的结构之所以能被建立起来的平等的基础。”[15]

为了克服民主与市场、公民权与私有制通过资本逻辑联姻,形成资产阶级社会经济剥削和政治奴役的基本形式,西方那些秉承改良传统的社会主义提出了“全方位民主”的概念,试图通过对民主的内涵与外延、理论与实践的拓展来纠正资本主义给人类世界带来的弊端。尤其是民主社会主义,在他们看来,社会主义的政治形式只能是民主,民主对于社会主义不仅仅意味着一种政治形式,而且是一种体现人的尊严和价值的生活方式。德国社会民主党著名代表勃兰特就认为:“政治上得到保障的,从社会方面加以完美化的民主,现在是将来也仍然是民主社会主义未来设想的核心。”[16]而自由是民主的内在本质,民主是自由得以实现的形式,所谓社会主义就是全方位的民主,是“民主的最高实现形式”。

那么,这种改良社会主义所提出的民主与资产阶级民主有着什么样的区别呢?针对资本主义经济剥削的政治形式即民主制和公民权问题,他们又是怎样解答的呢?为此,西方社会主义主流思潮提出社会民主、社会权利等概念,出台满足社会需求的福利国家政策,从社会维度对西方民主体制进行改良和修正。从政治维度看,字面上的社会主义其实就是社会作为各个层次的个体和共同体对政治生活的民主秩序的总体性权利或综合性诉求,是对建立在个人自由和选择权利上的民主过程和民主秩序的纠正与革新。在当代西方左翼学者看来,民主不仅是作为个体的单个人实现其政治参与和政治治理的形式,而且同时也是社会作为各个层次的共同体实现其社会和政治权利的形式,社会主义的原则和要求便在这种公共性和政治性的权利实践中体现出来。从这个意义上说,体现社会主义原则的民主,不是建立在以个体为本位的自由主义基础上的,而是建立在以社会(兼顾诸多个体权利和与此相对应的各类共同体的权利)为本位的全方位的民主。

三、社会主义的制度诉求和价值基础

探讨社会主义作为一种替代方案的可能性,探讨它在经济和政治生活上的制度性或体制性的诉求,必须准确把握社会主义的固有内涵,它所秉承的基本理念或者说是核心价值。

(一)社会主义的价值基础以及与人道主义的关系

从词源学角度看,“社会主义”原初指的是社会的、共同的、集体的意思,它表明的是与个人主义和无政府状态相对的社会在总体上达到合理安排的状态。[17]早期的社会主义者,不论空想主义的社会实验派,还是共产主义的激进革命派,他们的主旨在于,建立一个更加公正、更加合理和更加符合人性和人道的社会。所以,当代西方社会主义主流思潮将普遍将社会主义视为一种体现人道主义理想和价值的政治和社会实践。其实,马克思在《巴黎手稿》中就直接指出,社会主义在其本质上是自然的人道主义和人道的自然主义,是人道主义与自然主义的真正统一。关键在于,如何理解人道主义与社会主义之间的关系?西方社会主义的主流思潮(这一点在改良传统的社会主义中表现得最为明显)普遍从抽象的个人及其人性出发,引申出一系列基本价值和基本原则(自由、平等、人权和正义,等等),将这些价值和原则视为对资本主义经济和政治关系进行调节和修正的范导性概念。

在这种人道的、伦理的社会主义视域中,整个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的合理性被还原为法权关系的合理性,最终被还原为人道和伦理观念的合理性。从现实层面出发,他们将现实的经济关系尤其是所有制关系还原为纯粹的法权关系,同时这种法权关系又构成政治关系尤其是民主政治秩序的基础。因此,在他们看来,这种体现人道原则和伦理精神的法权关系,以及在这种抽象关系下形成的自由公民社会体构成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伦理、道德和法的基础。德国的谬勒·阿尔马克就明确认为,“政治和经济秩序的最终标准”不是权利与法、个体与自由、民主与平等等这类目标,“而只能是人道”[18],即每个人充分享有自由和尊严的人道的社会,这一人道理想在伦理和法的概念中有着充分的体现。

人道主义是社会主义的核心哲学,这其实是“真正的社会主义”和“伦理社会主义”在社会主义的改良思潮内部的回响。在“真正的社会主义”看来,社会主义的根本意义和价值就是实现人的本质,使人成为真正的人,是社会真正成为人的社会,社会主义作为本质性政治实践已经先验地蕴含在人对人的最高本质的自我意识之中了;而“伦理的社会主义”将人视为一切事物的目的,因而享有最高的尊严,这也被视为社会主义的最高纲领。在人道的或伦理的社会主义视野中,政治经济学所研究的是服从于因果律的商品社会,伦理学所研究的是服从于目的论的法权社会。社会主义就是人作为目的这一原则在伦理和法权社会中的实践。德国社会民主党的著名理论家W.艾希勒(Willi Eishler)就明确指出,正是人道社会主义或者伦理社会主义在社会主义本质上真正取得了一致性的理解,这对社会主义思想史来说,是一件意义重大的事情。

但是,当代西方社会主义主流思潮对社会这一人类现象的认识仍然是抽象人性论的和还原论的,对社会的把握始终停留在抽象的人道主义的水平上,社会在这种理解中陷入服从必然性的商品社会或市场秩序与服从自由律的法权社会或者伦理秩序的分裂对立之中,陷入自然与自由这一古老的二律背反之中,人道、尊严和自由只能在这种法权社会和伦理关系中进行谈论,而在商品社会和市场秩序中,人们不得不服从冷冰冰的必然性。不仅如此,他们进一步认为,遵循社会的某种自然状态和自然秩序(经济秩序和市场体系)是实现政治自由和权利,建立自由和公正的人道社会的前提和基础。这种对人类社会作自然和自由这二分法的理解和把握是当代西方自由主义政治哲学代表人物诸如哈耶克和阿伦特等人对人类社会和政治实践的理解[19],他们津津乐道的是亚里士多德主义和康德主义的政治和哲学传统,是按照自由主义和保守主义的习惯理解社会政治生活。而当代西方社会主义改良思潮其实在某种程度上其实就是向这一政治传统复归。

在马克思主义看来,这种对社会的康德式或者亚里士多德式的理解显然是有问题的。因为对于一定的社会形态来说,它的政治形式和经济形式有着内在的本质联系,就拿资本主义社会来说,发达商品社会所需要的经济形式(如私有制和市场体系)与政治形式(公民权和民主政治)有着内在的必然联系,它是人类经济和政治生活在资本主义条件下所采取的自然形式,从这个角度来看,所谓的民主政治和公共领域,有着它作为资产阶级社会的政治必然性,而不是抽象的、纯形式的自由个人之间的公民状态,现代公民状态的政治抽象性其实已经蕴含在劳动的现代价值形式即资本形式的抽象合理性中了。那种从单个人的先验属性演绎出来的抽象的伦理关系和法权状态并不能真正有效地认识人类社会本身,也不能给人道主义和社会主义奠定更深的基础,更不能对资本主义在经济和政治上固有的剥削、奴役、不平等和不公正问题提供更为有效的解决办法。所以,以人道主义为基础的社会主义诸理念也只能作为调节性的原则,对资本主义体系实施有限的修正和改良。

(二)总体性视野中的社会主义与人道主义

要深入理解人道主义与社会主义之间的关系,理解社会主义固有的基本原则与核心价值,就必须重新回到马克思主义的历史科学立场,对资本主义展开现实的具体的批判。社会主义只有在对资本主义的批判中才能揭示自身的内涵,如果仅仅停留在一般的人道主义诉求上,那么,这种类型的社会主义与自由主义的左翼形式就不会有任何实质性的区别了。当代西方社会主义主流思潮将社会主义奠定在人道主义基础之上,这本身并没有什么错。如果仅仅停留在人道主义的抽象层次上,那么,社会主义就无法达到它在批判资本主义的过程中所揭示的历史内涵,也无法实践社会主义针对资本主义的制度性诉求。要达到这一点,就必须在总体上把握“社会”概念和人的社会存在,只有这样,人道主义与社会主义之间的关系才有可能得以充分揭示。

对社会范畴的总体性把握,将社会作为总体性的历史过程加以认识,只有在马克思主义那里得到最为充分的阐明。在马克思主义历史科学那里,社会作为人的类存在构成了属人的自然界,这一人化或属人的自然界即社会可以被理解为有着自身历史过程的有机整体(真正的有机体是事物将理解为具有内在目的论的整体或体系[20]),这一历史过程有着它内在的目的和自身的尺度,这就是作为人的类本质的自由。整个人类的历史就是这种自由通过人与自然界之间的实践关系得以展开的社会史,社会就是具有自由本质的人与自然界之间实践关系的具体展开:人与自然之间进行物质变换的过程中而形成的经济关系,在经济关系基础上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社会交往和政治关系,以及由这种经济、社会和政治关系所中介的人的现实的意识和自我意识。社会作为人的自由本质的历史表现形式,它的内在尺度和目的,正是人的自由本质,也正是这一自由尺度使得社会的发展史表现为人类由自然走向自由的解放史,在这一解放史的图景中,共产主义作为社会的真正实现获得了起源论、目的论甚至本体论的内涵[21]。在马克思主义的语境中,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作为一门仅有的科学——历史科学,其实就是社会达到它的总体性的理论与实践。在这种总体性的社会概念中,人道主义的核心价值(自由)作为人的本质,作为人的类的规定性成为人的实践活动(劳动)的根本尺度,也因此成为社会结构和历史过程合理性的尺度,人类的社会史也因此成为从自然走向自由、奴役走向解放、异化走向异化的扬弃的历史。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马克思主义作为历史科学,其实是以人的自由为人类历史之内在尺度的解放科学,是自由与解放作为历史志趣和人道情怀的实践科学。

就具体历史的现实性来看,社会的总体性并不意味着社会抽象的整体性,而是意味着人作为社会存在物的个体性和具体性,社会达到总体性的过程同时也是社会关系的全面生成、人的能力自由发展的过程,所以,马克思指出,只有到了共产主义社会,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人与自身的矛盾才能彻底解决,共产主义作为人类社会和社会化的人类的真正实现,其实就是我们在这里所说的社会达到它真正的总体性,这也许就是为什么马克思后来始终通过共产主义这一概念表达社会主义内涵的根本原因之一。从这个意义上说,所谓的社会主义就是人类社会达到它的总体性的理论与实践,是在这种理论和实践中实现人和自然的双重解放。[22]

(三)社会主义作为一种对资本主义的替代方案之可能性

现在的问题是,对于现实的社会主义运动(即社会主义的革命、建设和改革)来说,这种总体性的社会范畴有着什么样的实践价值呢?简单说来,这种总体化或本体化的社会范畴一方面支撑着对历史彼岸的目的王国或自由王国的信念,支撑着对人的自由本质和社会的自由尺度的意识和自我意识,可以为现实性的社会生活提供一种理想性的社会参照和超越性的历史图景,从而可以有效配置理想与现实、超越与世俗之间的合理关系(共产主义作为历史科学的理性概念其主要价值就在于此);另一方面,社会作为总体性的范畴在具体的经济和政治生活中表现为多元化的个体与共同体,以及它们之间的自由交往和平等互动,这些个体和共同体有着它们自身的自主性和自由、权利和义务、诉求和责任,并且在统筹兼顾个体和共同体权利义务基础上重塑经济、社会和政治关系,从而形成具有社会主义属性的制度体系和社会过程,社会主义的制度或体制诉求以及作为替代方案的可能性也应该是在这一层面上谈论的。

那种受到乌托邦因素和无政府情结隐蔽支配的“革命社会主义”,那种试图摒弃现代文明的市场体系和民主秩序,建立一套全新的经济社会和政治体系的“现实社会主义”,经过社会主义的苏联实践已经失败了;西方那种信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改良社会主义”在试图通过“自由”、“民主”和“人权”来纠正资本主义的经济和政治秩序时,却往往忽视经济上的私有制和市场体制与政治上的公民权和民主体制在资本原则下的关联性。这两种传统的失败,给当代西方社会主义思想界造成的影响是,他们普遍从价值内涵和观念意义看待社会主义的理论与政治社会实践,否定或漠视社会主义所具有的制度内涵。但是,社会主义一旦失去了它的制度诉求,仅仅从价值观念上对现存社会的经济和政治作一些技术性的修正与改良,显然是无法克服资本主义社会的根本矛盾的,也无益于社会主义运动向历史的纵深发展。

如果说社会的总体性或总体化应该是社会主义的实践内容,那么,在社会主义的视野中,社会必须作为总体性的范畴保证对经济、政治、国家和法等局部性的社会关系的现实性和客观性,只有这样,社会主义诉求在体制或制度上才有它的可能性与可行性。倘若没有总体性的社会作为市场和民主的制度和政治中介,没有社会对于市场和民主的总体性地位或总体性诉求,仅仅是以个体为本位来演绎经济、社会和政治关系,构建市场体系和民主秩序,那么,市场和民主只不过是资本这一总体原则实现其剥削和压迫的经济和政治形式。因此,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在制度建构和体制安排上的区别应该在于社会是否作为总体性的范畴和过程实现对市场体制、民主体制和其他体制的制度中介,惟其如此,社会主义在制度上的可能性,社会主义的经济和政治意义才可能被揭示出来。这种社会作为总体性的范畴在具体的制度过程中的体现和诉求,可以被视为社会主义原则在制度和体制上的可能性,对于建立在这种可能性上的社会主义替代方案,我们称之为现代社会的“体制内方案”,以区别于社会主义的苏联实践试图建立一个全新社会形态的“体制外方案”。




[1] 转引自哈贝马斯:《社会主义在今天意味着什么?纠偏的革命与左派新思维》,法兰克福,1990

[2] 在崭新的基础上重塑现存的经济、社会和政治结构的总体性革命,在经典或传统的社会主义史上有着重要的历史意义,也对现代世界也产生着深远的历史影响,因为这一传统其实是现代性在启蒙惯性的基础上超越自身的最为卓越的努力。启蒙理想的一系列基本价值,以及对未来的乌托邦信念和弥赛亚情结,通过马克思主义的历史科学理论和共产主义实践,转化为革命的政治逻辑。在这一政治逻辑中,超越界限的冲动(此岸真理与彼岸真理,世俗世界与超越世界)和对人性辉煌(人的自由与解放)的信仰构成了革命进程和预定历史的原动力。不过,社会的物质性或惰性始终是这一革命逻辑的历史性难题:苏联的十月革命造就了“超越”或排斥资产阶级社会的政治体系,然而集权政治所固有的官僚主义惰性不可避免地败坏苏联体系,这在某种角度又催生了另一种革命情结,即“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因为只有通过不断革命,人性的辉煌和积极自由的内在潜力(无私、奉献和牺牲精神)才能在这一政治环境中不断被激发出来,历史的惰性才能不断被扬弃,共产主义新人的诉求才具有此岸的现实性,等等……。所以,只有深入理解这一革命的逻辑,才能真正理解前苏联和新中国的现代史,才能深入理解社会主义的这一传统。——作者

[3] 俞可平主编:《全球化时代的社会主义》,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版,第86页;

[4]社会主义的苏联体制的确立直接引发了西方30-30年代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经济运行和资源配置之可能性的大论战,这一争论直接催生了计划替代市场和计划模拟竞争的“兰格模式”,即不完全的市场体系与有限度的社会主义计划体制之间的结合。令人费解的是,这一场关于社会主义之经济可能性的大论战在当年的苏联理论界并没有引起多少反响。

[5] 参见罗默:《社会主义的未来》,重庆出版社1997年版;

[6] 参见杨克:《修正的现代社会主义:实用的市场社会主义方案》,纽约1992年版;

[7] 参见米勒:《市场、国家和社会:市场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础》,牛津1990年版;

[8] 参见韦斯科夫:“以企业为基础的民主市场社会主义”,载《市场社会主义:最新辩论》,第135页;

[9] 参见艾尔逊:“市场的社会化”,《当代国外社会主义:理论与模式》,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版;

[10] 参见乌尔夫·西默尔施特兰德:“社会主义的前途”,《未来的社会主义》,中央编译出版社1994年版,第227页;

[11] 巴枯宁:《巴黎公社与国家概念》,转引自《巴枯宁评传》,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125-126页;

[12] 普鲁东:《什么是所有权》,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288页;

[13] 特里.M.柏林:《当代无政府主义》,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124页;

[14] 参见伊恩·高夫:《福利国家的政治经济学》,台湾巨流图书公司1995年版,第1561-62页;

[15] T.H.马歇尔:《公民权与社会阶级》,刘继同译,《国外社会学》,2003年;

[16] 戈尔巴乔夫、勃兰特:《未来的社会主义》,中央编译出版社1994年版,第35页;

[17] 关于“社会主义”一词的最早使用,通常有三种说法。第一种说法认为,最早使用的是德国神学家、天文教本尼迪克派教士安塞尔姆,德辛在1753年与人论战时把遵循自然规律的人称为社会主义者。第二种说法认为,“社会主义”一词,最先使用的是意大利传教士,表示一种上帝安排的传说制度,后来与无产阶级解放运动相联系而获得了政治意义。第三种说法认为,“社会主义”一词最初出现于19世纪2030年代欧文主义的刊物《合作》杂志和圣西门主义的刊物《环球》杂志上。空想社会主义者用这个词来表达他们不满资本主义社会中盛行的个人主义而期望实现的集体主义理想。——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18]转引自俞可平主编:《全球化时代的社会主义》,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版,第139页;

[19] 哈耶克和阿伦特分别在他们的著述中指出,经济领域是必然王国,自由只有出现在公共的政治领域,将家政与经济排除在政治视野之外,仅仅城邦事物才能称得上政治事物,这种亚里士多德主义在康德的道德哲学和法权哲学中以自然和自由之间二元背反的形式表现出来,在当代政治哲学中重新被自由主义和保守主义确定下来。而那些区别于改良传统的“革命”社会主义(或者共产主义)将人类社会的整个领域都视为实践领域或政治领域,它们都有着总体性的社会、政治和历史诉求,要达到这种认识,就必须在彻底性的意义上达到对人类社会和历史的总体性理解,而这一点只有马克思主义的历史科学才可能抵达。所以,有人指出,社会主义其实是西方共和主义理想在经济社会领域的实践,并且将这一传统视为源于柏拉图《理想国》、承袭黑格尔《法哲学》的政治传统在现代社会的一种沿续,这一说法不无道理。——作者

[20] 关于有机体与目的论之间关系的思想在康德的《判断力批判》中有着卓越的论述。

[21] 在马克思的思想中,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被视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身的“彻底和解”,被视为“历史之谜的真正解答”,或者被视为在“物质生产领域的彼岸”,等等诸如此类的表述。从这些表述形式上看,马克思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概念更多的是一种哲学概念而非实证科学概念,因而哲学概念固有的本体论、目的论甚至先验论意涵在这种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概念中都可以找到踪迹。至于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和国家与法的批判,更多地是指出世俗的或现实的具体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对于这种本体化和总体化的社会概念的有限性或局限性,或者说,是揭示真正的人类社会对于这些具体社会关系的超越性或本体性地位,而不是将这种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概念加以知性化或科学化。因此,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马克思把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理解为是对史前社会关系或社会结构(经济、政治、国家等)的扬弃,是人类社会或社会化的人类的真正实现,是“自由人的联合体”(这一论断其实可以看作是马克思关于人的自由本质的直接的社会图像),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在马克思那里不是一种知性概念,而是一种建立在人的自由本质基础上的、为历史哲学或历史科学所中介的理性概念。至于这种本体性的或总体性的理性概念何以在马克思关于社会发展和演化史中获得历史哲学或目的论的表象,是非常值得研究的一个课题。——作者

[22]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总体性的社会概念应该作为本体论或哲学性的范畴,而不是实证性或经验性的概念才能得到合理的应用, 这个问题已经涉及如何理清历史与哲学、现实的社会生活与哲学性的社会概念之间的关系问题了,这个问题不在本文的探讨范围。——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