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世骏 《我们如何“来证明究竟怎样的是中国人”?——论社会主义荣辱观与公民意识的..

作者:发布时间:2009-06-21浏览次数:129

在现代社会,民族国家的公民身份是人们在社会生活和公共生活中的最重要身份,因此在全社会范围提倡社会主义荣辱观,首先就要明确荣辱观与公民意识之间的密切联系。这种联系的直接含义是作为中国公民,我们每个人都要以身为中国公民为荣,而这种荣誉感不仅表现为中国公民的自豪感,而且表现为中国公民的责任感,在目前情况下甚至还要强调中国公民的危机感。为了说清楚这些内容,本文先对与荣辱观有关的一些概念区分做一些说明。

 

一.与荣辱观有关的一些概念区分

   

为澄清与“荣辱观”有关的许多复杂的伦理学问题要研究的第一对概念,是“消极义务”和“积极义务”。从伦理学上来说,荣辱观涉及的最重要内容之一是道德义务的范畴,而义务又分为消极义务积极义务两类。消极义务告诉我们什么事情是不应当做的,积极义务告诉我们什么事情是应当做的。比方说,“不得伤害别人”是一项消极义务,而“要帮助别人”则是一项积极义务。通常说来,积极义务比消极义务境界高,但消极义务比积极义务约束力大。一个人违反了“不得伤害别人”这项义务,不仅应该受到道德谴责,而且应该受到法纪制裁;但一个人如果仅仅违反“要帮助别人”这项义务,他得不到舆论赞扬,有时候还会受舆论谴责,但一般到此为止了,而不会受到法律法规的制裁。当然,如果一个人所具有的“帮助”另一人的积极义务对于后者来说是明确规定的、不可替代的,如果在具体情况下一个人明知不帮助另一个人会给后者带来严重后果,那么,这个人对“要帮助别人”的积极义务的违反,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相当于对“不伤害别人”的消极义务的违反,如父母弃年幼子女而不顾、邻人见孺子落井而见死不救,不仅要受到道德的谴责,而且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与此类似地,在“八荣八耻”中,说以什么东西为“荣”,比如“以热爱祖国为荣”,相当于提出一条积极义务;而说以什么东西为“耻”,比如“以危害祖国为耻”,则相当于提出一条消极义务。既然消极义务的约束力比积极义务的约束力更大,那么不以危害祖国为耻通常就要比不以热爱祖国为荣受到更加严厉的谴责;如果两者都表现为优实际后果的实际行动的话,那么不以危害祖国为耻的行动要比不以热爱祖国为荣的行动受到更为严厉的惩罚。

一个不热爱祖国的人,对祖国感情冷漠的人,虽然很可能、但并不一定就是一个不以危害祖国为耻的人。这也是积极义务与消极义务之间关系的一个重要特征。社会现象非常复杂,“帮助别人”和“伤害别人”之间,“热爱祖国”和“危害祖国”之间,并不一定是非此即彼的事情,而很可能有许多中间状态。提出“八荣八耻的目的是进行道德教育,改善社会风气,因此在表述上要态度鲜明,毫不含糊,但在具体情况之下,我们还得注意介于“帮助别人”和“伤害别人”之间、介于“热爱祖国”和“危害祖国”之间的许多中间状况,只有这样我们的道德教育才有说服力、有针对性。

荣辱观还涉及道德意识和道德风气之间的区别。当我们把胡锦涛同志所说的八荣八耻称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时候,我们既把既与相对,也把“荣”与相对。看上去这不过是一个语词用法问题,但实际上这里存在着进一步阐发的理论空间。相对来说,“荣辱”问题更多地涉及社会的、外在的道德风气问题,而“荣耻”问题更多地涉及个人的、内在的道德意识问题。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要内外兼顾、双管齐下,把社会的道德风气建设和个人的道德意识提高结合起来。这里特别要强调之间的区别。尽管耻和辱通常是互训的(《说文》:耻,辱也),但是,韩信的胯下之辱不完全等于胯下之耻,司马迁所受的宫刑之辱,也不完全等同于宫刑之耻。可以这么说:更多地是外在的东西,更多地是内在的东西。两者都涉及主体不愿意的东西,但表示的是一个人不愿意承受的事情,而则表示一个人不愿意做的事情。如果我受到侮辱却没有勇气和能力反抗的话,我就不仅感到,而且也感到。司马迁说耻辱者,勇之决也(司马迁《报任安书》),就是说因辱而耻,则奋起反抗。有没有可能出现这种情况虽然遭受侮辱,但并不引以为耻呢?韩信遭受胯下之辱却并没有引以为耻,可能反而因克制了匹夫之勇而引以为豪;《红岩》中华子良一直遭受侮辱却并没有引以为耻,因为对他来说装扮疯子是从事光荣的革命工作。从这些例子中都可以看到,“辱”和“耻”确实是有区别的—“忍辱负重鲜廉寡耻并不完全是同一回事。

通常所说的内疚自责,细分之下有不同情形,从中也可以看出“辱”和“耻”的差别。美国学者本尼迪克在其日本学名著《菊与刀》中称日本文化为耻感文化,与西方民族的罪感文化形成对照,认为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依靠外部的强制力来做善行,而后者依靠罪恶感在内心的反映来做善行:“羞耻是对别人批评的反应。一个人感到羞耻,是因为他或者被公开讥笑、排斥,或者他自己感觉被讥笑,不管是哪一种,羞耻感都是一种有效的强制力。但是,羞耻感要求有外人在场,至少要感觉到有外人在场。罪恶感则不是这样。有的民族中,名誉的含义就是按照自己心目中的理想自我而生活,这里,即使恶行未被人发觉,自己也会有罪恶感,而且这种罪恶感会因坦白忏悔而确实得到解脱。[i]按照刚才对于“辱”和“耻”的含义的区分,本尼迪克所谓的“耻感文化”,倒不如说是“辱感文化”,因为它把外在的评价而不是“自己心目中的理想”作为行动的主要约束。中国儒家说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论语·宪问》)“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中庸》)这种“为己之学”、“慎独文化”,似乎更接近于本尼迪克笔下的西方的“罪感文化”,而不是日本的“耻感文化”(或前文意义上的“辱感文化”)。以“内”“外”作为标准来衡量,那么中国文化可以说比西方文化更注重内心的是非准则,而不是外在的对错规范。对于西方人来说,罪感与超越的神相联系,而对于中国人来说,羞恶之心则与个体自身的道德良知相联系,所谓“良知”或“良心”,实际上就是内化了的是非准则。社会的、公共的是非准则一旦被内化,就成为个体人格的一部分,他在实际生活中的是非选择就不仅仅表现为对“是”和“非”这样的抽象谓词的使用,而表现为喜怒哀乐、甘苦悲欢:这样的人会因为自豪、荣耀而难抑兴奋之情,也会因为内疚、自责而不由得神色赧然,等等。在这种情况下,“荣辱观”就从抽象的知识变成了具体的“体知”成了“荣辱感”而不仅仅是“荣辱观”。显然,我们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最终目的,就是要使得荣辱观从抽象的、概念的东西变成具体的、行动的东西,从“荣辱观”变成“荣辱感”。

这里我们实际上已经谈到了有关荣辱观的第三个重要区分:道德理性与道德情感的区分。虽以为非,但不以为耻;虽遭羞辱,但不以为耻;这样的现象之所以在现代社会要比在传统社会更加常见,是因为现代社会中人们的社会角色、个体意识和行动情境都要比传统社会中的更复杂、更分化。这里实际上存在着三个问题:是非问题、荣辱问题、荣耻问题,它们之间密切相关,但彼此不同,分别对应于道德意识的三个方面:是非之知,荣辱之觉,羞恶之心。是非问题是一个价值标准问题,它首先是社会的、公共的标准,但可以经过学习而成为个人的内在的价值尺度。但在个人的道德理性的层面上解决了“是非”问题,既不等于在社会的道德风气的层面上解决了“荣辱”问题,也不等于在个人的道德情感的层面上解决了“荣耻”问题。有些人对有些事之所以会虽以为非,但不以为耻,就是因为在是非之知与羞恶之心之间发生了矛盾。在现代社会具有相当大的普遍性的道德虚无主义,是这种矛盾的一个表现。虚无主义有理论的和实践的之分。理论上的道德虚无主义者否定是非之知,但可能有荣辱之觉,可能有羞恶之心。尼采在理论上主张“超越善恶”,但他在生活中并不是一个无耻之徒。反过来说,鲁迅所痛斥的做戏的虚无党现象,则是虽然在理论上、至少是口头上承认是非有别,但实际上毫无操守。鲁迅赞成美国传教士A. H. Smith(通译明恩溥)在他写的《中国人的素质》(日本人译作《支那人气质》对中国人的“面子”观念的说法。鲁迅写道:Smith“以为支那人是颇有点做戏气味的民族,精神略有亢奋,就成了戏子样,一字一句,一举手一投足,都装模装样,出于本心的分量,倒还是撑场面的分量多。[ii]鲁迅认为,我们试来博观和内省,便可以知道这话并不过于刻毒。鲁迅特别揭露有些人,“他们的对于神,宗教,传统的权威,是‘信’和‘从’呢,还是‘怕’和‘利用’?只要看他们的善于变化,毫无特操,是什么也不信从的,但总要摆出和内心两样的架子来。”就不信权威而言,这些人颇似俄国的虚无党人,但与后者不同的是,“他们这么想,便这么说,这么做,我们的却虽然这么想,却是那么说,在后台这么做,到前台又那么做……。”[iii]这些做戏的虚无党体面的虚无党的特点是,他们虽然有外在的荣辱之觉(不然他就不做戏了),可能也有理性的是非之知(一个成熟人格通常都有是非之知),但却没有内在的羞恶之心。如果前面所说的本尼迪克对“罪感文化”和“耻感文化”的区别能够成立的话,那么我们可以这么说:中国传统文化一方面可能更重视内省、更提倡慎独,因而比“罪感文化”具有更高的道德自律程度,但另一方面则可能更表现为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做戏的虚无党,因而比“耻感文化”离道德自律更远。在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时候,我们必须对自己的民族文化传统的两面性有清醒认识。在当前,尤其中看到理论上的“知荣辱”、“明是非”,并不等于情感上、行动中有荣辱之觉、羞恶之心。而恰恰是培养荣辱之觉、羞恶之心,才是提倡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真正目的。

与培养“荣辱之觉”相比,培养“羞恶之心”的目标更高、难度更大。从最终目标和全局目标来说,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要重视培养羞恶之心,也就是提高民众(包括干部)的道德自律程度;但从具体过程来说,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要从培养个体意识中的是非之知和社会氛围下的荣辱之觉着手,因为个人是在社会中培养的;个体的道德意识是社会的道德准则的内化的结果。从社会的角度来说,培养“荣辱之觉”不仅更基本,而且更具有操作性,可以利用制度、政策、礼仪、媒体等手段做许多扎实的工作。这些工作对于先进人物来说是鼓励和表彰,对一般民众来说是熏陶和感染,对公共影响比较大的人物来说是提醒和告诫,对“做戏的虚无党”来说是限制和约束。与不做戏的虚无党或“不屑于做戏的虚无党”相比,“做戏的虚无党”虽然没有羞恶之心,但还剩下一些荣辱之觉,不至于把最起码的遮羞布也都撕下来。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重点就在于从社会的角度加强荣辱之觉的感染,使得全社会都形成“仁则荣,不仁则耻”(《孟子·公孙丑上》)即以合乎道德为荣、以不合道德为辱的风气。在这种氛围中,即使是那些“善于变化、毫无特操”的虚无党人,也不得不带着面具做人、夹着尾巴做人。让魔鬼的面具始终摘不下来,让狐狸的尾巴始终不敢露出来,这虽然并不是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最终目标,但却是我们当前下大力气改善社会风气的起码步骤。

 

二.身为中国公民的自豪感

 

上面对社会主义荣辱观有关的一些概念问题作了一些哲学分析,下面我们从一个抽象的理论层面下降到一个具体的实践层面,讨论如何把社会主义荣辱观与社会主义新中国的公民意识结合起来的问题。这两者之间的关系表现在三个方面:身为中国公民的自豪感、责任感和危机感。

身为中国公民,我们有理由为自己的祖国感到自豪,因为我们的祖国是一个有五千年文明的泱泱大国,我们的民族曾经为人类做出过许多重大贡献;因为中国不仅没有被近代以来深重的苦难和屈辱压垮,而如凤凰涅磐一般站立起来了,而且在最近几十年以来取得了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就:我们的GDP跃居世界第七位,进出口贸易总量排名全球第三,城乡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食品支出总额占家庭消费支出总额的比例)从1978年分别为57.5%67.7%下降到2004年分别为37.7%47.2%,这三个数字,实现了多少中国人多少年的梦想:温饱、小康的生活。联合国贸易和发展署最近(831)发表的报告中,号召发展中国家学习中国的发展模式。不管我们是否愿意,中国崛起,至少是中国即将崛起,已经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

但有人会说,中国还有那么多问题呢!在好多方面我们并不能扬眉吐气!

确实,我们的国家还存在着好多问题。我们的人均收入还不高(1740美元,排名全球128位),特别是在中西部地区、在沿海城市的边缘地区,还生活着那么多收入水平低、教育水平低、社会保障水平更低的人们;在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社会公共政策、文化遗产保护等等方面,还有那么多问题有待解决。在科学研究、技术创新,艺术创作、甚至体育运动领域,我们的排名还落在许多比我们小得多的民族之后。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民族自豪感的依据在哪里?

其实,在前面列举的身为中国公民的自豪感的许多理由中,还没有包括最重要的一条,那就是:我们是中国人,我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对于每一个民族的成员来说,他或她所在的哪个民族,都是值得自豪的。我们每个人的血管里都流淌着中国人的血,为中国自豪就是为自己自豪。不仅中国人有理由为自己而自豪,任何民族的成员,都有理由为自己感到自豪。一个民族的成员为自己的民族而自豪,就是这个民族值得它的成员为之自豪的最重要理由。一个母亲,不管她处于什么样的处境,只要她有一个为她感到自豪的儿子,她就是一个值得自豪的母亲。一个值得自豪的母亲,难道不也是一个值得她儿子为之自豪的母亲?

从哲学上来说,当我们在考虑对一个对象抱什么态度的时候,假如我们与这个对象的关系非常密切,甚至可以说融为一体的话,那么我们对这个对象的态度,本身就对这个对象造成了影响,就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这个对象。举个例子来说:在抗战初期,毛泽东写《论持久战》,一方面批判速胜论,一方面批判亡国论。之所以要批判亡国论,是因为我们如果失去必胜信念,那么只会使局面更加糟糕,因而更没有理由坚持必胜信念。同样,一个民族的成员,都因为这个民族存在着的一些问题而看不起自己的民族,不尊重这个民族,那么,这个民族就真的是很倒霉、很不幸、很窝囊了。俗话说,子不嫌母丑。有谁比一个被自己儿子嫌弃的母亲更不幸呢?

身为中国公民的自豪感,不仅因为中国,而且因为公民:现代意义上的公民身份的前提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原则,也就是公民权利和公民权力。对党和政府来说,培养和巩固公民的国家荣誉感、民族自豪感,关键是落实和保障公民的权利和权力;而对于我们每个公民来说,身为中国公民的自豪感要落实到身为中国公民的责任感上。

 

三.身为中国公民的责任感

 

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在著名的小说题材的著作《爱弥尔》中有这样两段有关公民身份的生动描述:

斯巴达人佩达勒特,提出他自己要参加三百人会议,他遭到拒绝;然而,鉴于斯巴达有三百个胜过他的人,他也就高高兴兴地回去了。我认为,这种表现是真诚的,我们有理由相信它是真诚的:这样的人就是公民。[iv]

有一个斯巴达妇女的五个儿子都在军队里,她等待着战事的消息。一个奴隶来了,她战栗地问他。你的五个儿子都战死了。’‘贱奴,谁问你这个?’‘我们已经胜利了!于是,这位母亲便跑到庙中去感谢神灵了。这样的人就是公民。

卢梭心目中的公民,不再把自己看作是一个独立的人,而只看作共同体的一部分,认为自己的价值就在于与共同体或国家的联系之中。这样的理解当然有些片面,因为一个好的共同体,它本身就是尊重其成员的个性和尊严的。但卢梭强调国家对于公民的重要性,强调公民愿意为国家做牺牲,强调公民自觉以国家的荣誉为荣誉,确实是道出了公民臣民奴隶的一个根本区别。美国每个普通的小镇都会在广场、市中心树立两面旗帜,一面是美国国旗,一面是纪念无名英雄的旗帜;学校每天早晨孩子们都在国旗下宣誓:“I pledge allegiance to the flag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nd to the republic for which it stands, one Nation under God, indivisible, with liberty and justice for all.”我宣誓效忠,向美利坚合众国的旗帜,向这面旗帜所代表的共和国,向这个上帝之下人人自由和正义的不可分割的民族。)这些做法,都是为了让孩子们从小就知道、为了居民们时时不忘记:这样的人就是公民

因此,只要符合条件,公民就都有服兵役的义务。我们每一个人,我们每一个男青年,我们每一个家有好男儿的父亲母亲,只要扪心自问:我有没有当兵入伍的准备,有没有支持自己孩子当兵入伍的准备,就可以知道自己的公民意识强不强了。

因此,只要收入达到一定水平,公民就都有纳税的义务。我们每一个人,每一个达到这个收入标准的公民,只要扪心自问,我是否照章纳税,是否主动照章纳税,就可以知道自己的公民意识强不强了。

公民不仅有遵纪守法的义务,而且有参与公共事务的权利。一个好的公民,不仅严格履行公民义务,不仅尊重别人的公民权利,而且自己也积极主动地行使公民权利。比方说,公民有参加民主选举的权利。上海各个区的人大刚刚结束。我们每一个人,每一个年满十八岁的人,只要扪心自问,想想我是否自觉参加了选举、是否认真行使民主权利,就知道自己的公民意识强不强了。

又比方说,公民有为政府出主意、提建议的权利。2010年上海将举行世博会,市政府以各种形式征集市民和各方面人士对世博理念的诠释、对办好世博的建议。那些参与过这些活动的人们,我们可以用他们作为例子大声说:这样的人就是公民

许多活动,不仅是公民的权利,而且是公民的义务;是否积极主动地参与这些活动,往往体现了人们是否具有良好的公民素质。比方说,以志愿者的身份参与公益活动,是现代国家公民身份的最美好的体现。200610月上海举行了特奥会国际邀请赛,200710月上海将举行第12届世界夏季特殊奥运会,届时将有170个国家和地区的一万多名智障运动员与教练员,两万多名运动员家长和各国嘉宾汇聚上海。已经报名或准备报名参加志愿者活动的人们,我们可以用他们作为例子告诉大家说:这样的人就是公民!

又比方说,以自己的辛勤劳动为国家创造财富、以自己的创新劳动推动科技进步,这是一个公民在和平时期为国争光的最高境界。两弹元勋邓稼先,水稻专家袁隆平,他们虽然都没有得过诺贝尔奖,但有人说,邓稼先让中国人不再受到恐吓,袁隆平让中国人不再挨饿。面对着他们,我们会由衷地感慨:这样的人就是公民!

 

四.身为中国公民的危机感

 

在为中华民族有这样的儿子而感到自豪的同时,我们也要直面正视存在着的差距与发达国家相比的差距,与中国辉煌历史相比的差距,与中国十三亿人口、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领土相比的差距。温家宝总理在2006年上半年访问欧洲,其间他多次呼吁,要求欧盟解除对华武器禁运。之所以要这样呼吁,是因为我们的武器还不够先进,我们用来支撑国力的科学技术还不够先进。

为此,我们要急起直追,加快发展科学技术事业、努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力争到2020年,我国的整体科技水平进入中等发达国家的行列。但我们要格外当心,在为了这个目标而奋斗的过程中,我们一些同胞和同事的行为,却非但没有为国争光,反而可以说自取其辱。交大的汉芯事件非常严重,但毕竟还是特例。更令人担忧的是虽然从单个事例来说性质没有那么严重,但因为综合起来数量巨大的低质量研究、甚至低水平重复的现象。据报载,我国SCI(科学引文索引)论文的数量已居世界第五,但1994年至2004年十年间每篇文章的平均索引率却排在第120位之后。甚至有人士指出,每年国家统计的数万项科研成果中,百分之九十以上无实际价值,形成了大量的科技泡沫[v]这种令人担心的情况不仅发生在自然科学领域,而且也发生在社会科学领域。杜撰调查数据、拼凑研究论著、抄袭他人或自我抄袭的情况,可以说屡见不鲜。

十八世纪的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说中国人是地球上最会骗人的民族;十九世纪的德国思想家黑格尔说中国人以撒谎著名,他们随时随地都能撒谎[vi]我们难道真的让这些可恶的欧洲中心论者说着了?

前面我们提到的美国传教士明恩溥及其《中国人的素质》一书。这本书对中国人的素质进行了相当消极的评价。只要看一下这本书的目录,我们就可以知道其中的内容了:面子要紧,省吃俭用,辛勤劳作,恪守礼节,漠视时间,漠视精确,天性误解,拐弯抹角,柔顺固执,心智混乱,麻木不仁,轻蔑外国人,缺乏公共精神,因循守旧,漠视舒适方便,生命活力,遇事忍耐,知足常乐,孝行当先,仁慈行善,缺乏同情,社会风暴,共担责任与尊重律法,互相猜疑,言而无信,多神论、泛神论、无神论,中国的现实与需要。第二十五章言而无信引用了另一位传教士的话:如果选择这个美德作为一种民族特质,不仅是为了在实践上蔑视它,而且也为了与现存的处世方式形成一种对比,那么,就没有比更合适的了。中国人在公开或私下场合的表现,与诚信如此背离,因而他们的敌人会抓住这一点,来讽刺他们的表里不一。虚情假意、表里不一、口是心非和奴颜婢膝,才是突出的民族特点。[vii]明恩溥认为,这位传教士的说法完全正确。

对这些话,我们当然很不高兴,甚至有些愤怒;我们甚至会想,这个明恩溥,这个美国传教士,一定是一个居心不良的西方民族沙文主义者,一个西方文化帝国主义者

但是,事情并不那么简单。《环球时报》在今年20068月公布了该报请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一些学者做的一项调查,确定影响近现代中国的50个外国人,按照时间顺序排列,刚才引用的卢梭排在第一,马克思排在第七,比尔·盖兹排在第四十九,乔丹名列第五十,明恩溥名列第十六。中国最早的社会学家李景汉对明恩溥有这样一段介绍:

“明氏于18457月生于美国康涅狄格州(Connecticut),二十二岁毕业于比罗耶特大学(BeloitCollege),二十六岁时与同学狄更生女士(Emma Dickinson)结婚,享伉俪生活五十五年之久。他于1872年来华,在天津为传教师,时年二十七岁。后来不久即到山东,从事传教与救灾等工作。自1880年后,他久居于恩县之庞家庄,从事于农村布道、医药、慈善、教育等事业,有二十五年之久。后来他在国际上得享盛名,大半由于他从山东这一带农村所得的经验里所发表的文章。最早发表的是《中国的格言与谚语》(The Proverbs and Common Sayings of the Chinese),登载于《字林西报》(North China Daily News)。《中国人的素质》出版于1892年,时年明氏四十七岁,来华后整二十年。《中国的农村生活》出版于1899年,时年五十四岁,来华后二十七年。他的著作引起全世界的注意,尤其是《中国人的素质》一书,已译成法、德、日等国文字。义和团的运动是发源于山东的西部,明氏亲见其开始活动,亦曾警告北京政府,但未为当局所注意。1901年义和团之乱作,明氏被围困于北京使馆。次年根据其亲身的经验,发表《骚动中的中国》(China in Convulsion)一书。于 1906年返美,为教会募捐运动,在美国各处奔走讲演,大为人所欢迎。也就是在这一年,明恩溥氏为中国做了一件大事。”[viii]

这件大事就是说服当时的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总统,把二千万庚子赔款用在于中国有益的事业,特别是供给中国的学生到美国来留学,也包括创办清华大学、协和医院。

对这样一位美国人的意见,我们不宜一骂了之。我们要学学鲁迅。鲁迅多次提到明恩溥的这本书,他读的是此书的日译本《支那人气质》。前面提到鲁迅对做戏的虚无党的批评,那是鲁迅在19267月的一篇杂文中对明恩溥中一个观点的发挥。1936105,也就是鲁迅1019去世前两周,他还写下了这样一段文字:

我至今还在希望有人译出史密斯的《支那人气质》来。看了这些,而自省,分析,明白那几点说得对,变革,挣扎,自做工夫,却不求别人的原谅和称赞,来证明究竟怎样的是中国人。[ix]

也就是说,真要捍卫中国人的荣誉,最重要的是向世人显示一个真正具有荣誉感的中国人所应该具有的行为和品质。以2005年春天的涉日游行为例,参加那几天游行的人们,大多数应该是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的。但是,游行时出现的种种非理性言行、低素质表现,恰恰是违背了为国争光、为民族争气的目标。2006815《文汇报》上的一篇文章从另一个角度说明同样的问题。这篇文章的题目叫差异,说的是一位日本司机和一位在日本生活了十五年的中国导游的差异。这位日本司机,早上我们出宾馆上车,他已把行李仓打开,并蹲在里面,等我们递过去。第三天在京都时,中午我吃好饭,提前出去,他远远看到,快跑过来,马上打开车门。下午一同行要从自己的行李箱中拿雨伞,司机几乎把整个行李仓的行李箱全翻了出来,才找到这位同行的行李。当他把所有箱子全部归位钻出行李仓时,满头是汗,却依旧笑着。可那位中国老乡呢?他也许在日本学会了规范、严谨严格执行预先的旅游路线,旅游计划,不容更改但是,真正的敬业,他可能还没学会。比起日本司机来,见不到丝毫的热情与周到。严谨的日本司机可以说,每到集中上车时间不开车门,也可以在没到下行李地点不费那么多精力去翻行李。

这里讲的是在日本的中国导游。说实在的,与那些与商店联手斩客的导游相比,这位中国导游的行为还不算太糟糕的。但与那位日本司机相比,确实有令人遗憾的差异或差距。更令人遗憾的,是媒体报道的一些在日本的中国游客的行为举止。例如,亚洲时报20052月有一则报道,说中国近年经济急速增长,部份中国人富起来,外游的人也愈来愈多,日本也开始看准中国的市场,吸引中国游客到访日本。然而,有日本官员坦言,外来游客的犯罪个案之中,中国大陆的游客占了一半,在开放日本与维持治安两者之间如何取得平衡,东京方面可谓是绞尽脑汁。

2010年中国要举行上海世博会了,把上海世博会办得不亚于、甚至更优于2005年日本在爱知县举办的世博会,是我们作为中国公民、上海市民应非常严肃思考的问题。在2005年的爱知县,从325925,有两千多万观众参观了世博会。但在整个世博会会场,人们看不到一处痰迹,一处口香糖沾粘的痕迹,也看不到碎纸和烟头。干净优美的环境让人心情舒畅,可让人充分体验人与自然共生的乐趣。”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160多天中,据估计将吸纳7000万名观众,平均每天有40万观众进入场馆,高峰期间则人数更多。这7000万名观众中,中国观众将占绝大部分。我们每一位珍惜祖国荣誉的同胞,每一位痛恨日本军国主义的同胞,包括那些参与和同情涉日游行的同胞,应该在上海世博会期间更加文明的举止来向世人证明、包括向日本人证明用鲁迅的话来说--“究竟怎样的是中国人

从目前的情况看来,这个任务相当艰巨。今年88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了关于《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计划》的通知,认为一些公民在旅游活动中表现出来的"不修边幅、不讲卫生、不懂礼仪、不守秩序、不遵法规、不爱护环境和公共设施、喧哗吵闹"等不文明行为,损害了中国"礼仪之邦"的形象,引起了海内外舆论的关注和批评,群众反应强烈。2005年我国公民出国(境)旅游人数达3100万人次,居亚洲第一位。世界旅游组织预测,到2010年将达到5000万人次,2020年将达到1亿人次。据欧洲旅游机构的统计材料,去年有40万中国人到欧洲旅游,随着今年9月1日欧洲22国对中国游客开放旅游,今年的数字将会至少翻一番,未来的数字还将继续大幅攀升。在这个背景之下,《德国之声》报道说:德国旅游业也高呼:“‘中国人来了!但这不是兴高采烈的呼声。”近五年中国游客在德国住宿总数增长了200%。明镜周刊注意到接待出国旅游的中国人时所发生的文化的撞击:游学教授、汉学家阿尔特过去当过中国人的导游,他知道中国人的好恶。德国酒店和餐馆有时难以适应中国人的习惯,甚至会做错一些事情。例如,服务台发钥匙时,如果不先发给地位最高的团组成员,其他人就会感到尴尬。把客人当成日本人,更使人难以忍受,他们会感觉受了侮辱。反过来,中国人的一些行为举止使德国人感到异常。导游不断听到抱怨的声音,埋怨一些游客随地吐痰、在自助餐餐台前咂嘴或打饱嗝。

一篇我们自己的记者写的报道,这样描述他在法兰克福看到的我国游客:在德国法兰克福市中心的广场上,来自各国的游客们正在参观。一个二三十人的中国团也在其中。 记者开始注意他们。不过几分钟,旅游团里就有一个男子随地吐了一口痰。在接下来的十多分钟里,随地吐痰者又有几人。其中一个人吐痰的时候,被一个德国人看见,记者看见德国人脸上分明露出了鄙夷。记者跟他们攀谈后得知,他们是北京某大型国有企业单位的考察团。在考察之余,他们也安排了一些旅游项目。他们接下来还要到巴黎、布鲁塞尔等欧洲其他城市。可以想到,他们将在各地留下痰迹。

明镜周刊文章说这些情况都是文化的撞击。难道我们中国文化就是这样的文化?

国外是这样,国内就更没有顾忌了。每年几个长假以后,媒体上都会曝光一些游客不文明的举止。这些是否也要归咎于中国的文化?

其实,即便是文化在起作用,它也是能改变的。笔者曾经亲眼见到乡下农民在自己家里也随地吐痰的,但那些有出国能力的人们,恐怕一般不会在家里随地吐痰。有能力出国旅游的人们,往往是经济条件比较好的。今天的中国,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家庭,往往住宅装修很体面,家庭卫生很讲究。那么,为什么这些人到了街上、到了国外,就会随地吐痰呢?

一个根本原因,是我们的不少同胞还没有真正树立现代公民应该具有的公共意识。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说起过,中国乡下老最大的毛病是他接着解释说:

说起私,我们就会想到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屋上霜的俗语。谁也不敢否认这俗语多少是中国人的信条。其实抱有这种态度的并不只是乡下人,就是所谓城里人,何尝不是如此。扫清自己门前雪的还算是了不起的有公德的人,普通人家把垃圾在门口的街道上一倒,就完事了。苏州人家后门常通一条河,听起来是最美丽也没有了,文人笔墨里是中国的威尼思,可是我想天下没有比苏州城里的水道更脏的了。什么东西可以向这种出路本来不太畅通的小河沟里一倒,有不少人家根本就不必有厕所。明知人家在这河里洗衣洗菜,毫不觉得有什么需要自制的地方。为什么呢?——这种小河是公家的。[x]

一说是公家的,差不多就是说大家可以占一点便宜的意思,有权利而没有义务了。小到两三家合住的院子,公共的走廊上照例是尘灰堆积,满院生了荒草,谁也不想去拔拔清楚,更难以插足的自然是厕所。没有一家愿意去管闲事,谁看不惯,谁就得白服侍人,半声谢意都得不到。[xi]

费孝通先生这些话写于1948年,遗憾的是,将近六十年以后,这些话现在我们读起来仍然觉得非常熟悉,这确实非常令人遗憾。

但是,今天的中国,在许多方面已经与1948年的中国根本不同了。中国已经从一个积贫积弱的东方古国变为一个社会主义大国,在经济、政治领域发挥越来越大的国际影响,并且越来越深入地卷入全球化过程之中,对全世界和全人类承担越来越大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更要把民族自豪感落实在我们的日常行为中,把我们的公民意识落实在没有熟人监督的陌生人社会里。

现代社会,尤其是全球社会,我们作为个人往往是处于匿名状态。那些外出旅游的人之所以有那么多毛病,多半与他们觉得周围没有多少熟人有关。但是,尽管我们作为个人是匿名的,我们所属的民族,甚至我们所属的城市,则通过我们的肤色、语言、习惯等等,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网络世界是最匿名的世界。但即使在网络世界,我们作为中国人也并不是匿名的。在网上发一个匿名的帖子,只要是用中文写的,人家就知道你是中国人。如果你的帖子不文明,人家就说中国人不文明。哪怕你是英文发的帖子,但只要你的英文多少有些破绽,如果你写的东西不文明,人家就会认为是中国人写的东西不文明。你的中文,你的中文式的英文,甚至你的IP地址,都在告诉别人,究竟怎样的是中国人

诚然,作为个人,我们在没有熟人在场的环境中犯个过错,通常不会损失多少东西。那些在法兰克福市中心广场随地吐痰的主任、书记、父亲、老师们,回国以后仍然行使他们的权力、享受他们的薪水,接受下属、小辈和学生们的尊敬。但是,说到底,荣辱观与公民意识的关系,并不是一个关于我们拥有什么的问题,而是一个关于我们是什么样的人的问题。我们拥有多少权力、金钱甚至名声、尊重固然重要,但拥有这些东西的人是怎样的人,则更加重要。如果我们满脑子都只想着多拥有一些东西、要多占一些便宜,我们很可能忘记了最重要的问题:我们要做一个什么样的人,我们要做一个什么样的中国人也就是说,我们如何来证明究竟怎样的是中国人

 



[i] 鲁思·本尼迪克特《菊与刀》,吕万和熊达云 王智新译,商务印书馆, 19906月第1版,第页。

[ii] 《鲁迅全集》第三卷·华盖集续编马上支日记,第页。

[iii] 同上。

[iv] 让·卢梭:《爱弥尔》,上卷,商务印书馆,1996年,第页。

[v] 2006年9月7《新京报》。

[vi] 转引自张允熠、张娟:“马克思眼里的中国人”,《江淮论坛》2005年第5期。

[vii] 明恩溥:《中国人的素质》,第页。

[viii] 同上书,第页。

[ix] 《鲁迅全集》第六卷,《且介亭杂文附集》,立此存照,第页。

[x] 费孝通:《乡土中国》,第页。

[xi] 同上。

 

原载熊月之主编:《荣辱观的价值与向度研究》,上海书店出版社,2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