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报:"工具不平等"致"以暴制暴"系法制悲哀

作者:发布时间:2009-08-14浏览次数:1298

现今任何对“工具不平等”的让步和妥协,都将损害社会公平;现今任何对“工具不平等”的纵容,都是对人的权利的不尊重。面对肆无忌惮的“工具霸权”,我们的制度将如何应对?

 “欺实马”(70)、“仇富”、“替身”……近来,伴随“杭州飙车事件”从事发到庭审再到定罪宣判的整个过程,种种议论不绝于耳,牵出不少话题;矛头所指或可归结为:由“财富不均”导致的“社会不公”。但笔者以为,“财富不均”并未全部揭示此事蕴含的问题与危机,“财富不均”之外更有“工具不平等”——后者也许才是症结所在,只有为弥补“工具不平等”设定相关制度,才能减少和杜绝类似事件重演。

驾车者和行人的“工具不平等”,导致侵权和伤害

何谓“工具不平等”?先举一例。残疾小伙皮斯托留斯,保持着三项残疾人短跑世界纪录,百米成绩更达到了绝大多数健全人也望尘莫及的1091。小皮因此想在北京奥运会上一试身手,但遭国际田联拒绝,理由是“工具不平等”。因为他腿上那副碳纤维运动假肢,可让他在奔跑中比健全运动员节省约25%的体能。碳纤维假肢和正常双腿的这种差异,就构成了“工具不平等”;国际田联认为,如果对“工具不平等”让步,有违“公平竞赛”原则。

汽车是一种代步工具,准确地说,它替代的是人的双腿。穿上假肢的皮斯托留斯不能与健全运动员同场竞技,但在现实中,驾驶着跑车的胡斌却与行人谭卓在同一条马路上行使路权——这时,两人在工具层面上是不平等的。

驾车者和行人“工具不平等”的事实,在道路上将导致两种结果:侵权和伤害。当行人在斑马线上遇到驶来的汽车,除了避让别无他法;这是一种由“工具不平等”导致的行人对自身权利的放弃,为的是避免伤害。相反,如果行人在斑马线外横穿马路,这时便是行人对车辆(驾车人)的侵权;不过,虽然侵权者是行人,但“工具不平等”仍决定了二者若相撞,受伤害的还是行人。可见,“工具不平等”隐含了车辆和行人在权利行使时的不平等。“飙车事件”中,当胡斌驾驶跑车超速飙过斑马线时,行人谭卓在被侵权的同时更被严重地伤害了;由此,当“工具强势”一方在选择侵权时,“工具弱势”一方甚至连在被侵权和被伤害之间选择的时间和可能也没有。“工具霸权”的危害,可见一斑。

伤害导致了谭卓年轻生命的逝去。触目惊心的伤害事实,在对“财富不均”不满情绪的推动下,引发了公众的强烈关注。但是,谭卓作为行人被侵权的事实,乏人过问——难道因为这样的侵权每天都在发生就见怪不怪了?难道侵权而未造成伤害,就缺乏轰动效应了?时隔两月,杭州首条“爱心斑马线”旁,少女马芳芳的殒命,更像是一次“工具霸权”的蓄意挑衅。犹如一个疯狂的连环杀手,在上次作案快被遗忘时再次作案,以提醒公众他的存在。

 “工具弱势民众”“以暴制暴”,是法治社会悲哀

如何杜绝“工具霸权”的肆虐?关键是要给予“工具强势”一方必要的制约。既然在行使权利时享有实际上的优势地位,那么,就应该有更多的制约以作平衡,使优势不致膨胀成为“霸权”。

制约之一,是驾车人内心的道德。但不幸的是,“医德”眼下被广泛认同,“驾德”却还少人重视。随着车辆普及,马路上充斥着越来越多的“非职业”驾车人——缺少道德约束的驾车人。“杭州飙车事件”的肇事者胡斌还是一个技术高超的赛车冠军。

道德约束一时难以奏效,就更需要用制度来外在制约。但现实情况又如何呢?虽然法律明文规定车辆行经斑马线时应当减速或停车让行,但仅仅是“应当”而非“必须”;有调查显示,有些城市的交警,从未因车辆拒不避让斑马线上的行人而作处罚。由此,也就不难理解兰州街头“板砖大爷”的砸车行为了。制度安排的缺失和执行的不力,最终导致“工具弱势民众”选择“以暴制暴”,这是法治社会的悲哀。

19世纪末,汽车的发明,让人们体验到了凭双腿难以达到的速度。一个多世纪后,皮斯托留斯虽然失去双腿,但假肢却帮他跑得更快。假如未来有一天,被装到皮斯托留斯身上的不是一对假肢,而是四个轮子,那么当他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时,适用的还能是现今的法律吗?他还能和普通人一样享有同样的法律地位吗?难道不应该给所有的“工具优势者”以更严格的法律约束吗?技术的飞速发展以及它对人的身体能力的提升,已经在人类社会中制造出了越来越多的“工具不平等”。也许不远的未来,我们将要面对:大脑中植入了人工记忆体的学生,和普通学生一样参加高考。国际田联本着“公平竞赛”原则,拒绝小皮参加奥运会;但在现实制度安排中,对“工具不平等”危害的认识及相应的遏制措施却还乏善可陈;现今任何对“工具不平等”的让步和妥协,都将损害社会公平;现今任何对“工具不平等”的纵容,都是对人的权利的不尊重,对人作为人的不尊重,进而可能造成电影《X战警》中两个不同种类的“人”之间的对立。要知道,并不是只有“财富不均”会“分裂”社会,在高科技时代,“工具不平等”包含的“分裂”社会的力量,可能甚于前者。

面对无所不能的技术,面对种种的“工具不平等”,面对肆无忌惮的“工具霸权”,我们的制度将如何应对?

 

(作者为上海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

 

来源:文汇报2009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