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晓禾《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也是伦理问题》

作者:发布时间:2010-12-01浏览次数:74

胡锦涛在深圳特区建立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要求深圳率先建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特别重要的是,要求深圳加快增长方式的转变,起到带头作用

按经济学教授吴敬琏的研究,先行的工业化国家都经历了增长模式从主要靠资本投入转变为靠技术进步和效率提高的现代经济增长方式。中国经历了投资拉动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后来又采取了出口导向型方式,但却没能实现现代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化。他认为,根本问题是我们的体制有问题。我觉得他的这种看法有道理,但还太笼统。首先,所谓“现代经济增长方式”究竟是什么方式?用马克思的观点来看,其实就是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方式,即靠技术进步提高生产率缩短必要劳动时间,而不是靠延长剩余劳动时间来增加剩余价值。其次,先行工业化国家为何能够实现向这种现代经济增长模式即相对剩余价值生产方式的转化? 与我国相比,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在这些先行国家,由于工人的斗争、劳动法的实施、社会舆论的力量,还有政府的干预,加上资本积累的增长和竞争的加剧,使得这些国家中的企业已经不再可能实行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方式了,或者说它们不得不也有能力转向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

 但是在今天,我们所处的历史环境发生了一些值得注意的重要变化。在全球化环境下,同时也是在这些先行工业国家占主导地位、他们的企业、品牌在国际市场占有很大份额的情况下,这些国家的企业或品牌不仅有可能而且实际上很大程度上又回到了绝对剩余价值生产方式上来,不过不是在这些发达国家,也不是由这些发达国家中的工人,而是在后发工业国家或者说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由这些国家的工人,如中国的农民工,在为国际资本为这些企业和品牌从事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为容易理解起见,可以把中国作为一个企业而不是作为一个国家来看,实际上中国这个公司很大程度上处于国际产业链的低端,是低附加值的生产者而不是高附加值的占有者。由于在全球化环境下,资本已经可以很大程度上自由流动了,而劳动者却不能自由跨国流动,因此资本能够往还能够产出绝对剩余价值的国家、地区流动,能够往那些可以靠延长劳动时间增加剩余价值的企业流动。如果这种生产在中国遭到限制,它可以往越南去,在上海不行,它可以上广东去、上中西部去。这实际上就给国际资本回到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提供了可能,并且使得绝对剩余价值生产方式可以在全球流动。由此看来,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或者说从绝对剩余价值生产方式到相对剩余价值生产方式的转变,并不是自然而然的。如果没有社会的压力,没有国际规则的制约,利润驱动的结果很容易回到原来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方式上,即回到延长劳动时间,加强劳动强度上来。因为毕竟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方式要比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方式容易得多便宜得多风险也更少。

国际资本能够实现绝对剩余价值生产的一种流行的方式就是代工企业或者说OEM,其性质类似马克思当年提到的英国的“血汗制度”(sweating-system),即由中间人接受订单后,交给工人去做,中间人赚取资本家交付的劳动价格和中间人实际付给工人的那部分劳动价格之间的差额。我国珠三角地区大量都是这类赢利模式的企业,包括用工高达80万的富士康。这类企业,自身在争夺国际订单中处于脆弱地位,许多利润率都不到2%,始终处于国际产业链的低端,并且随时有可能竞争失败而归入发达国家的代工企业后备大军中。高端企业具有发包权、订单权,处于绝对支配的地位,占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高额利润,有改进技术的财力,却没有改进技术的压力;而处于低端的代工企业,有改进技术的压力却没有改进技术的财力,因为它的利润空间非常小。不仅是技术的压力,原材料、资源、环保,还有社会责任等所有的作为生产者的压力,实际上都压到了低端企业身上,最后又都转嫁到了产业链最低端的工人身上。员工实际上每日必须干1012小时、每月只有23天休息日的原因所在。即便在最有利于提升工资的“民工荒”时期,珠三角企业开出的1700—1800元月工资,也都是(含加班费)在内的。据新华社晒出的富士康员工工资单,员工加班136小时月薪2149.5元,当月收入的60%都靠超时加班挣得,总计136小时的加班,比劳动法规定的最高加班时间整整多出100小时! 

按公平原则,谁收益谁负担,谁负担谁收益。高端企业收益很多,其负担却很少,低端企业负担很多,但是它的收益却很微薄。所以我们应该通过各种途径,呼吁国际社会、国际企业界和经济伦理学界共同考虑产业链的公正问题,在这方面建立国际法律或者国际规范,使收益与负担能够结合起来。

国际经济伦理学界过去三十年来主要关心的是有毒有害产品的生产,到罗马做罗马人还是做本国人,坚持伦理原则,还有人权问题,以及经济全球化提出的全球伦理问题等。特别在人权问题、腐败问题上,中国一直受到批评,经常说中国如何讲关系讲贿赂。但是,我们没有注意和提出产业链的公正这样的新问题。这是国内和国际经济伦理学界都应该注意的突出的经济伦理问题。正是在产业链中,高端企业在保持他们干净的手的同时,实际上促成了中国低端企业用工的野蛮和无人权。所以,在我们致力于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时,应当正视由于“血汗制度”成为全球产业链的基础,代工模式成为全球化生产的通行模式,致使不仅低端产业有机构成的提高过程被中断,而且高低端地位和状况也被固定化和两极化。80年代以来,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的竞争优势都成功地实行了从劳动密集型向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品的转变,而我国大陆30年来,除了劳动密集型产品仍然处于国际竞争的强势转投外,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的产品几乎毫无竞争力。说明了,无论我们如何界定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关系,国际资本要利用的是中国仍然相对丰富的廉价劳动力资源,获取高额利润,而不是要使中国取代他们的高附加值地位。因此,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就不只是我们一方面的问题,也不只是经济的问题,而同时是国际和伦理的问题了。

 

 

本文刊登《社会科学报》2010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