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文化建设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同经济发展相比仍然是一条短腿”。对于这一点,社会各个方面都给予了很大关注。那么,“短”的根源是什么?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呢?
其实,经济之“长”与道德文化之“短”的问题,并不是一般的发展快慢比较问题,而是一个道德解体与重构的问题。重构的原因,就是道德赖以存在的经济关系和基础发生了制度性变化。比如,发展市场经济带来的冲击就是一例。市场是工具,但又不仅仅是工具。说它是工具,如邓小平同志所说的,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都可用。说它不仅仅是工具,是因为一旦使用了它,就成为一种实践,即由人的目的性设置引起的因果过程。所以,尽管市场是工具,但使用这个工具所引起的却不可能仅仅是工具性现象,也不可能取决于使用工具者的意志,而是一旦使用就有其自身规律,或者按马克思主义所说的,就会呈现出自然历史过程的性质。
当前,传统的制度和文化正处于转型阶段。从市场经济角度来看,它一方面要求有适合其充分发展、发挥效率的相应的政治文化社会制度;另一方面,当代社会期望的发展、市场经济培育的新观念又要求用相应的制度来规范市场经济,实现所谓自由不等于放任的状态。而从伦理道德角度来看,一方面,市场经济用经济的语言表达了自由、权利、平等、公平、责任等要求;另一方面,市场经济趋向于将所有关系简化为利益关系、金钱关系,抹杀温情脉脉的传统关系。因此,在任何发展市场经济的社会中都不可避免地面临这样的问题:如何用好且制约好市场这个工具的使用。
事实上,经济与道德文化“一腿长一腿短”的问题,反映了我们在利用资本的过程中产生了如下问题:1、运营资本的正面价值没有得到充分全面的肯定,如现实中有时只有强势一方的自由和权利,而欠缺对弱势人群的平等、公平和责任;2、负面的唯金钱、利润动机最大化等观念放任自流,如一些企业肆无忌惮地破坏环境,大量排放有害环境的污水,有些上市公司居然宁可接受经济处罚,也不愿停止污染物排放;3、社会规范严重滞后,例如过去多用个人服从集体、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处理争议,现在的经济关系则不是也不应当片面用这些原则来简单裁决利益矛盾,而应当通过平等协商、互利互让来解决问题。在化解社会矛盾和利益冲突中,必须善于运用多种手段,特别是在法制轨道上解决问题。
道德发挥作用有三种方式:相信、敬畏和快乐。其中,由谁来教育、教育谁、用什么来教育这三个问题是关键。首先,中国是一个崇尚哲学思考的民族,伦理本位意识浓厚,有“以吏为师”的传统和社会期望,但现在个别官员在人们心目中的道德地位较低,在“微博调情”等网络事件中,我们看到了个别官员暴露出的猥琐、丑陋和愚蠢。此外,专家学者是另一个最具教育者资格的群体,但某些专家急功近利的做法,也让这一群体的公信力屡遭质疑。由此导致的情况是:对于道德,教育者不相信,被教育者也不相信。其次,敬畏是一种宗教情感,中国人大多不信教。进入现代社会,对天的敬畏感也不复存在,这极大地削弱了全民的虔诚意识。最后是快乐,德即得,如果讲道德的人,反而不得,甚至吃亏,现实的道德作用就很难有所作为。
为此,我们亟须在内容上打造“有根”的道德文化,在形式上实施“宽严相济”的道德教育。所谓“有根”的道德文化,是指以自由但不放任的市场经济关系为基础,以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为根,吸收借鉴中国和世界一切优秀文明成果,形成既反映中国和世界伦理普遍规范的共识,又尊重和反映中国和世界其他文明差异的道德文化。至于所谓 “宽严相济”的道德教育,主要针对道德严重滑坡现象,需要下猛药。黑格尔谈到早期基督教时提出过一个有趣的观点,就是野蛮的日耳曼人需要严酷的基督教来驯化。对于中国当下的道德滑坡现象,我们不可能诉诸严酷的宗教,但可以借助法律这把“正义之剑”的及时出击以阻止社会道德的下滑。当然,我们同时也需要和风细雨的思想和道德教育,注重施以长期的持续不断的教化。
(作者系上海社科院经济伦理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