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伦理研究中心、研究生院以及上海市伦理学会经济伦理专业委员会于2012年5月29日联合举行了第三届《财经伦理大家谈》论坛,邀请美国圣母大学门多萨商学院国际商务伦理教授、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伦理研究中心客座教授乔治•恩德勒(Georges Enderle),做了题为“未来十年中的三大企业和经济伦理挑战:财富创造、人权和世界宗教的积极参与”的专题报告。
上海市伦理学会经济伦理专业委员会主任、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伦理研究中心主任陆晓禾研究员主持了本次论坛。来自上海师范大学、上海交大安泰管理学院以及上海社会科学院的专家学者和研究生共同参与了本次论坛。
恩德勒教授首先简略叙述了该讲座报告的研究背景与现状。他提出,在过去三十年间世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使得在未来很多年内我们在这个世界上共同生活的方式面临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巨大挑战,这些挑战所隐含的伦理问题也日益显露,尤其是经济伦理问题,在现代经济活动中人们更加关注伦理决策,不仅仅是在宏观制度层次,还包括了微观个体层次以及中观组织层次。同时,经济伦理学领域方兴未艾,其理论框架还不甚完善,许多从事经济学和经济活动的人并不明白伦理与经济之间的关系,因此经济伦理研究依然有许多工作要做。恩德勒教授本次报告所阐述的未来十年中的三大企业和经济伦理挑战,指的是在财富创造、人权和世界宗教方面的挑战。他认为这三大挑战是相互联系的,而这种联系对于经济伦理的研究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财富创造方面的挑战:全面丰富的“财富创造”概念理解
恩德勒教授首先提出,将“财富创造”仅仅理解为赚钱、盈利和价值创造是不够的。他在报告中就目前全球经济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概括和解释。他从经济组织的活动目的、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企业社会责任(CSR)忽视了核心经济活动的道德问题、企业“增值”的模糊定义、全球化经济的两极分化以及依然持续的全球性金融危机等方面,论证了世界需要一种全新的财富创造概念。然后,他从财富的内容、性质、形式、创造过程以及动机等方面阐释了这一新概念,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财富”新定义:包含自然物质资本、金融财富资本、人力资本以及社会资本;同时,财富还包括个人私有财富与社会公共财富。综合考虑这四方面和私人和公共财富才能恰当判断一个国家或企业是否繁荣。
2、同“财富”新定义相对应,“财富创造”的动机是既利己又利他的。如果
动机仅仅是自利,很难创造足够的公共产品;反之,如果动机仅仅是利他的,也很难创造好的私有财富。所以财富创造不仅是物质层面的、还是结合了利己和利他动机的精神层面的活动。
3、财富创造过程必须将生产效率与分配公平结合起来,不赞成先把“市场做大,再考虑分配”的观点,因为经验证明,在做大市场的过程中,少数人受益而大多数人受损。
4、财富创造并非是聚敛和占有,而是创造更好和更新,并且应该是在长远的时间向度上可持续的。阿玛蒂亚•森的观点有助于论证这一观点,即可持续性的财富创造应该是使人们拥有更广泛的自由,从而促进更开放、公平、民主和宽容的社会。
二、人权方面的挑战:对所有民众给予人权保障的承诺
恩德勒教授接着概述了欧美国家关于人权问题研究的发展,指出,早在1948年的《世界人权宣言》中就规定了所有社会组织都有保障人权的义务。而随着全球经济市场的扩张和造成的冲突,加之一些企业组织忽视对于自身活动负面后果的处理,社会公众从经济伦理方面对人权问题提出了新的挑战,即要求保障所有人的人权。他引用了1995年以来公众关注度较高的案例来说明“经济与人权”之间关系的重要性以及人权保障对于经济决策的伦理影响。这些案例包括了指控壳牌石油是谋杀尼日利亚维权人士肯萨罗维瓦的同谋者、Google在中国遭受互联网审查以及投资者要求苏丹公司尊重当地人权等。恩德勒教授在分析这些案例的基础上提出了经济伦理人权挑战的核心问题,即:我们应该如何恰当地理解企业在人权方面所负有的责任,以及如果企业的社会责任与自身利益发生冲突时,我们应该如何判断和处理的问题。
为了解答这个问题,恩德勒教授构建了一个包含人权的伦理框架。他认为,基于这一框架,国家、跨国企业以及其他社会参与者有可能合作处理面临的共同问题。他通过命题和矩阵来展示这个框架,提出了框架的核心命题,并将其作为处理经济活动中处理人权问题的基本原则。矩阵从保障人权的主体、人权义务的类型、人权保障的条件及其标准三方面详细作了阐释,主要内容是作为道德行为者的国家、企业和社会组织以及个人分别在不同层次上所承担的人权义务以及实施这些义务的标准与伦理基础。
三、世界宗教方面的挑战:积极参与财富创造和人权保障
恩德勒教授认为,一个不可忽视的事实是,当我们在全球化背景下处理经济伦理问题时,世界各大宗教在许多方面影响着人们的日常经济活动,不同程度上推进或阻碍全球经济伦理的发展。他利用罗尔斯的“交迭共识”论证了宗教与经济伦理的关系,还从财富创造与人权保障两方面论述了宗教参与对经济伦理的促进作用。
首先,宗教将有助于构建公平正义的财富分配观念,使财富创造成为可持续行为。其次,宗教的“善”鼓励经济行为并且为财富创造的主体提供伦理和精神方面的指引。再次,宗教能够促进私人财富与公共财富之间的和谐关系,同时也为作为财富创造动机的利己和利他观念提供信念支持。此外,宗教的积极参与对于人权维护也有着重要意义。一方面,宗教对于特定人权问题有着高度敏感性,能够为履行人权保障义务提供合理动机。另一方面,人权作为一种广泛共识的规范,本身有着深厚的伦理基础,宗教和哲学传统是这一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最后,恩德勒教授认为,世界宗教也要与时俱进,正视财富创造和人权保障问题,以有助于推动经济繁荣和社会公正,发挥宗教自身崇高的精神和信念追求。
对恩德勒教授的主题报告,与会学者和研究生展开了热烈讨论,提出了许多问题和看法。例如,在财富创造的分配方面,是否有最佳分配模式?财富分配的伦理基础是什么,协商伦理有否作用?小企业是否能讲财富创造伦理?如何理解财富分配公正问题?对财富标准的认知问题,中美两国的共识和差异等问题。在“人权”方面,与会者们提出了互联网审查、政府监管等现实热点话题与恩德勒教授展开了互动讨论。在宗教方面,与会者提出了,中国传统宗教对当代中国市场经济的影响十分有限,尽管宗教就世界范围而言,仍然具有重要作用。
恩德勒教授对上述问题做了详细解答。在财富分配方面,他坦率地回答,目前并不存在最佳模式,但通过协商确实能够改善公共财富与私人财富之间的关系,特别是,分配公正作为财富伦理的基础,有助于保持私人利益与社会公益的平衡。在人权方面,恩德勒指出,一方面企业在经济活动中要更重视“关民”问题,尤其是跨国企业要和所在国政府、社会公众以及社会组织进行良好沟通和协作。另一方面,中小企业可以加强彼此的合作,从而更好地实现财富创造以及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至于宗教方面,恩德勒教授认为,对中国而言,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加强中国经济的伦理基础,构建交迭共识。恩德勒教授最后还表示,关于经济伦理三大挑战的问题十分复杂,涉及整个社会政治、经济、历史和文化等方面的差异,对与会者提出的问题还有待今后深入研究。
陆晓禾研究员最后对此次论坛作了简短的总结,她认为,恩德勒的这次主题演讲,丰富和发展了他近年来关于财富创造和经济伦理挑战方面的思考,不仅使我们了解了他的最新研究成果,而且也有助于我们了解和分析比较长的一段时间内世界仍然面临的伦理挑战,我们期待今后有更多的机会具体和深入地讨论这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