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加拿大多伦多大学古典学与哲学荣休教授托马斯·罗宾逊(T.M.Robinson)教授应邀来我所做学术报告。罗宾逊教授是国际著名古典学和古典哲学专家,也是一位翻译家和剧作家,对古希腊哲学、戏剧,及希腊罗马至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学都有极其深厚的研究。
罗宾逊教授的报告题为“管理式民主:诱惑的起源”(Managed Democracy: A Temptation with a Pedigree),由余治平研究员主持,赵琦助理研究员负责译解,哲学所大部分科研人员都出席了报告,许多研究生也到场旁听。
报告的主题是讨论柏拉图的政治哲学,其中着重讲述其晚期的代表作《法律篇》中的“民主”概念。当今社会存在着各种民主制度,中国、美国、俄罗斯、欧洲学者和民众也对各个版本的民主有许多看法。在现代性走到一个瓶颈,面临诸多现实危机的时候,回到古代先哲的视野中看一下他们对现实的判断,给我们提供新视角与启发,是古代哲学研究的重要意义之一。众所周知,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把民主放在五种可能制度的第四位,在他看来民主是极其糟糕的制度,只比完全非法的僭主好一些。这种看法以各种方式影响到后世的政治观,无论是过度乐观抑或消极的态度都与《理想国》的把握方式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罗宾逊教授认为,由于《理想国》只是柏拉图在中年时期写下的作品,对当时经历伯罗奔尼撒战争之后的社会环境有着较为激进的看法,尤其是清醒认识到民主制度在失控状态下一定会走向自己的反面。可是在晚年的《法律篇》中,柏拉图实际上已经认识到《理想国》作为仅仅理论上的存在对于实践来说没有任何意义,同样,对城邦中的人之存在而言,灵魂三分学说也无济于幸福与更好的生活状态(eudaimonia)。这些问题不能交给思辨、内省或形而上学,而必须在现实的制度设计与政治哲学论证中展开。因此《法律篇》把民主置于和最高层次的君主一样的地位,形成了一种仅次于《理想国》的“次好社会”状态(second best society)。与这种受约束的君主-民主制平行的思想是城邦公民的德性论,德性与灵魂的关系也让位给了人与人之间现实的关联,“善”以及“好的生活”及诸如“平等”、“公正”等现代人关心的概念只有在关系性的本体论状态下才能得到规定。罗宾逊教授认为罗尔斯提出的许多政治哲学思想在柏拉图晚年有着几乎完全一致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