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伦理研究中心与上海市伦理学会和上海市宗教学会于2012年12月14日联合举行了“宗教信仰与经济伦理”学术论坛暨“主编作者面对面”交流会。本次会议主要有两个议程:一是邀请了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神学院访问学者、香港大学香港经济学和企业战略研究所高级研究员和《亚洲经济伦理杂志》(Asian Journal of Business Ethics)合作主编林洁珍(Joanna Lam Kit Chun)教授作了题为 “宗教信仰与经济伦理”的学术报告;二是邀请《道德与文明》主编杨义芹教授、《探索与争鸣》主编秦维宪教授、《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主编傅长珍教授和林洁珍教授就论文投稿和发表的经验和问题同与会者展开交流。
上海市伦理学会会长陆晓禾研究员主持了本次会议,来自上海社会科学院、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交通大学、上海大学等高校的伦理学和宗教学专家教授和研究生四十余人出席了这次会议。
林教授的报告主要是关于宗教信仰对经济伦理的影响。她从个人的宗教性入手,探讨了宗教信仰与伦理道德的关系、如何度量宗教性对伦理道德的影响、不同教派宗教性的不同表达方式以及社会文化、经济和法律背景对宗教规范的影响等问题。
她首先向各位与会者介绍了这一研究的背景,即宗教信仰是如何影响道德伦理。从西方宗教学界的概念来看,这主要是通过人普遍具有的宗教性来表现的。宗教性是人们将宗教信仰视作道德行为标准的来源,它提供了一个方向性的框架以衡量我们的日常(包括经济)行为。具体来说就是人的行为受到宗教自我认定的影响,将宗教教义所假设的期待内在化,再转化成我们的外在表现。然而不同宗教的宗教性对人自身的角色期待有所差异,这会导致它与人自身固有社会道德观念发生冲突,进而演化为日常行为中的自我对抗。根据她的研究,在微观层面,当宗教的自认认定比较严格时,它对人的行为活动会产生较大的影响;反之宗教则会被弃之不顾。而在宏观和中观的经济组织、企业管理层面,机构文化也会促进或削弱宗教对经济伦理的影响,最明显的表现就是工作中与日常生活中人的角色定位和伦理规范的严格分割。
接着她说明了宗教在不同层面上对伦理道德的影响。一方面,人的道德推理取决于人自身的宗教维度,内在宗教性会为人的外在行为提供合理性和正当性。另一方面,道德的自我认定与人的宗教性之间存在交叠共识。宗教主要在五方面对道德决策产生实际影响。这五方面分别是道德问题的认定、道德哲学和规范、道德问题的评估、道德意图、以及道德问题与规范之间的关系。对此,她以心理学中关于宗教信仰与犯罪率下降之间联系的研究为例进行了阐释。宗教中存在的外在超自然神以及戒律对于犯罪来说是一种精神制裁,能够有效压制和减弱人们犯罪的欲望和意图;而持有同样信仰的道德共同体会使得犯罪者缺乏认同感,使他感到窘迫(embarrassment);同时犯罪会导致宗教内在自我认定预期的偏离,从而使得个体产生紧张、羞愧和不安等感性情绪。这实际上也说明了宗教有助于人们在日常道德决策中做出理性选择。而且在不同社会中,共同体的宗教信仰或宗教氛围对于社会伦理价值的导向具有强烈正面影响,其宗教信仰者之间的关系越是紧密,对社会道德的影响越大,反之如果宗教信仰者关系比较松散,他们反而会顺从于一些已有的不良道德观念。
以上是从理论概念上解释了为何宗教信仰会对伦理道德产生影响。而关于如何度量宗教性的问题,她认为应该从理论与实证两个层面入手。从理论上看,她引述著名宗教学者ALLPORT的理论提出宗教性是分为外在和内在的。外在宗教性是“利用宗教”(use the religion),主要包括人们参加宗教活动和仪式的日常行为,然而这种活动可能更多的包含社交性意义,因此对道德的影响较弱。内在宗教性则是通过静思、默想以及祈祷等方式来实现“宗教生活”(live the religion),将宗教信仰与自身合一,对道德的影响较强。然后她还具体介绍了最新的研究内在宗教性的定向评估框架(orientation scale),这种框架是通过量化评估与宗教有关的日常行为来衡量人的道德倾向。在实证层面上,她简要介绍了几种心理学问卷调查方法,主要评估了不同类别和层次的宗教性对道德伦理的影响程度。她认为通过宗教性度量问题的研究可以得出一个一般结论,即宗教对于道德伦理的规范有正面的影响,而内在宗教性对道德影响显然要大于外在宗教性的影响。随后,她还简略谈了自己对宗教性与消费者行为伦理之间关系的看法。她提出,在不伤及生命价值的情况下,宗教性对消费行为的伦理考量,其影响程度是较弱的。
关于宗教性意向与道德行为之间关系的问题,她指出已有研究表明不同国家,不同宗派对伦理道德都有不同方式的影响。因此对不同教派的宗教性需要分门别类来进行统计和研究。她以中美宗教信仰比较为切入点对此做了具体阐释。中美宗教信仰比较主要是通过以下四个商业伦理问题的调查问卷来量化评估并分析不同层面的各个教派对这些有关伦理的行为的影响程度:1)个人乘坐公交车是否会逃避付钱?2)个人是否会抓住机会逃税?3)个人是否会在职责范围为内接受别人的贿赂?4)个人是否会侵占政府设置的社会保障或者社会公众利益。
她从全球价值测量调查报告中抽取了近两次中美两国宗教信仰的数据进行比较与分析,并得出结论:首先,则两国总体道德水平呈现下降趋势,与之相对两国无教派人士的数量上升,尤其在中国大陆接近90%。其次,两国无教派人士对待宗教的态度上有差异,美国比较重视社会宗教氛围对伦理道德的影响,而中国在这一点表现较弱。最后,中美两国宗教信仰者的经济伦理水准都非常高。尤其在中国的调查数据中,基督教对于税收的遵守比其他宗教要高出许多,但佛教、穆斯林教的数据则反映出不同宗教之间的巨大差异,林教授因此强调我们的研究还需要更加细致与谨慎。
对林教授的讲演,华东师范大学宗教与社会研究中心主任、上海市宗教学会副会长李向平教授作了点评。他认为,这一报告的内容非常全面,既包含伦理学、神学的理论讨论,又有宗教学、社会学的量化研究。林教授从宗教与道德、宗教与理性选择、宗教性的测量和宗教与经济行为这几方面展开了基于宗教性的宗教与道德伦理关系的研究。这种以宗教性为核心的研究展现了与以往马克思·韦伯等研究者不同的研究论域。特别是,林教授对宗教信仰与经济伦理关系的研究以及不同层次的宗教性对经济行为伦理影响程度的测量研究,都是十分新颖和前沿的。这两者也是非常重要的不同研究纬度,前者主要着眼于经济管理、市场交往的宏观、中观层面;后者主要是个人微观层面的考量,并且是与内在宗教性的外化行为紧密联系的。李教授肯定了报告中谈到的道德共同体的重要性,认为在道德共同体中宗教性与消费伦理的关系会非常密切。因为在这些共同体中不同的法律、经济、文化、社会框架背景都要求我们不能单一地考察宗教性、宗教伦理与经济行为的关系,需要将所有要素统一整合进行研究。
李教授还提出在中美宗教信仰比较中有几点问题值得我们注意和思考。首先,美国是以基督教伦为主要社会背景,而中国则是多样宗教社会文化背景,两者应该如何进行深入比较。其次,林教授对宗教性的内外区分是基于美国的社会背景;而根据他自己多年的研究经验,他认为在中国宗教性不存在内外之分,仅仅是不同语境中不同的信仰表达方式,因此需要进一步研究中美两国在宗教性与消费伦理问题上的差异。再次,他对道德共同体的宗教性提出两个问题。一是、具有宗教关怀的人或者宗教信仰者能否构成道德共同体?第二、除了宗教性本身的内外区分,不同教派宗教性的群体表达和个体表达在中美语境中的有何差异?这两者对伦理道德又会有何影响?然后,在当代中国的社会变迁中,宗教性对个体性意识和自我认识有很强的建构功能,这种功能会对个体经济行为产生严格要求,从而促进经济伦理关系的改善与变迁。然而这种变化并非是单一道德共同体推进所致的,因为在市场经济关系的交往层面,除了共同体自律性的信仰和道德之外,还有强制性法律以及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等要素存在。因此我们研究宗教信仰与经济伦理的关系必须是基于这些要素的整合统一之上。最后,宗教信仰者不一定是有道德的。不同宗教有不同的神,部分人把宗教(对神的崇敬)视为人与神的一种交易,那么如何使得宗教通过内在宗教性外化的表达方式来真正地达成一种经济伦理规范甚至是道德上的认同感,这是对我们未来研究提出的一大挑战。
随后林教授对李教授的点评做了简略补充和回应,主要是关于宗教性外在表现差异的问题。她认为,目前在中国宗教性表现较弱主要是由于社会背景缺失所造成的局限性。以中美两国的基督教为例,美国的许多社会组织结构大多是由基督徒构成的,而在中国却没有相应的社会环境,无法发挥基督徒本身应该具有的角色期待,因此宗教性的表现也无法逾越个人层面。林教授的报告和与李教授的互动,引起了与会者的极大兴趣和热烈讨论。与会者普遍认为,林教授的报告前沿深刻,尤其赞赏她的研究课题的视角和方法。一些与会者还就例如宗教信仰是否对互联网虚拟世界的道德行为产生影响,这种影响的程度有多强等问题作了提问和互动。
对会议上半场的这一报告和讨论,上海伦理学学会会长陆晓禾做了两点简要小结。一是,尽管马克思·韦伯对宗教信仰和伦理对经济活动的重要性给予了极大的重视,但是直到经济伦理学运动,特别是金融危机以后,宗教信仰与经济伦理的关系才重新引起人们的重视,目前成为国际经济伦理学界的一个重要趋势。今天林教授的报告就是这方面趋势的一个显示。这是她刚结束的普林斯顿大学三个月访问学者的最新研究成果,不仅为我们提供了详实的数据和案例,而且她的成果角度新颖、研究深入,给我们很大的启发。二是,大家都知道,马克思有过“宗教是人民的鸦片”的说法,但实际上马克思还说过“宗教是市民社会的精神”,换言之,马克思并没有否定甚至还肯定宗教在市民社会中仍然有存在的理由和作用。因此在未来我们需要更加关注宗教信仰对经济伦理和市民社会的作用和影响。
在会议下半场的“主编与作者面对面”交流会上,四位主编就这五本学术期刊的宗旨、特点和学术侧重点同与会学者和研究生作了交流和互动。杨义芹主编介绍了《道德与文明》的核心期刊定位与常设栏目的构成,并就审稿方式和投稿流程进行了说明。秦维宪主编讲述了《探索与争鸣》的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并着重指出了它作为综合期刊具有的两大特点:一是积极支持和鼓励优秀青年学者的投稿,二是本着胡适先生“少谈主义多谈问题”的探索精神致力于聚焦社会现实和热点问题,让杂志成为百家争鸣、激荡思想、经世致用的平台。林洁珍教授介绍了国际权威杂志Jornal of Business Ethics (《经济伦理学》)和新创刊的Asian Journal of Business Ethics (亚洲经济伦理学杂志)的期刊宗旨、投稿要求、审稿机制以及目前主要关心的研究领域和问题。傅长珍主编也介绍了《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的情况,突出了它以问题为中心跨学科交流平台的作用,并鼓励和支持在场的青年学者积极投稿。在场的许多青年学者就投稿有否限制、稿子的审稿周期等问题与在座的主编进行了互动。从会上的反映来看,与会者认为这一面对面交流会很有新意,让主编走近作者,也让作者特别是青年作者走近主编,感受这些国际和国内核心期刊具有的追求真理、直面现实和包容开放的学术精神。
会议最后,上海市宗教学会会长、上海社会科学院宗教研究所所长晏可佳研究员对大会作了三点总结。一是,本次会议的参加者更多的是伦理学教授和研究生,这说明目前宗教学领域中对经济伦理研究的力量还有所欠缺,今后我们需要吸纳更多的宗教领域的研究者加入类似的交流和讨论。二是,关于人文社科类期刊的投稿发表问题,他主张,青年学者应当更多地立足学科研究和跨学科视野思考问题,以有助于推进自身对交叉学科问题的研究。三是,上海市宗教学会和上海社会科学院宗教研究所对宗教信仰与经济伦理的对话也很关注,上月就举行过这方面的国际对话,未来还将在国际学术背景下,推进中西文化思想交流,推动社联各学会之间跨学科合作以及与国际知名期刊的交流互动,为宗教信仰与经济伦理的研究搭建更好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