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系主任德荣教授应邀在我所做了题为“知识、语言与诠释的实践品格——从奥古斯丁神学诠释学的观点看”的学术报告。我所副所长何锡蓉研究员主持报告会,王才勇研究员、韦海波博士对报告进行了点评。
潘德荣教授首先概述了诠释学的发展历史,并强调了诠释学作为方法论的意义。之后,潘教授引出了奥古斯丁的诠释学思想。报告分为三个部分:信仰和诠释规则;语言与符号;表达风格与语言的实践风格。
潘教授指出,按照奥古斯丁,以信仰作为前提和基础的诠释学规则有两条:一是熟读经典(圣经),二是“以经解经”。
语言在本质上是符号,符号是用于交流的。在奥古斯丁看来,话语比起其他符号(比如文字)更接近心灵或神意,因此也更有普遍意义。但由于话语是听觉符号,不具有可视的直观性,理解起来比较困难,神学诠释学就属于此。更进一步,神学诠释言说的东西,不仅不可见,而且不可说。所以,如果人们为了信仰又不得不言说不可言说的东西,就只得勉为其难地、尽可能清晰地表达心中那个尽善尽美的上帝。
有关“说话风格”,奥古斯丁认为,凡旨在宣讲公义、圣洁和良善之事为目的的,要达到三个目标:“教导人、愉悦人、感动人”,要能使听众清楚明白、心情愉悦、当下信服。在奥古斯丁看来,任何一种演说都应当尽其可能的体现出这三种效果,只是在不同的场合各有所侧重而已。奥古斯丁对于演说风格的基本态度,若非要在三种风格中作出选择,那么清晰明辨是首要的,因为在任何演说中,最重要的无疑是阐明真理,首先要注意的是教义的明晰性,而非修饰性。在奥古斯丁看来,更为重要的是,在人们探究演说的风格,把握这门技艺时,个人的品行最为重要。言行一致,相信并遵循真理,追求正直的生活,保持良好的声誉,行光明之事,为人所信服,其教导的效果更甚于演说本身。
潘教授最后指出,在奥古斯丁关于表达风格的论述中,我们清楚地看到了诠释学的那种一以贯之的实践品格,它始终不是一种纯粹知识论的构架,而是以实践的效果为其鹕的,将知识提升为智慧,旨在律己教人。
报告结束后,王才勇研究员和韦海波博士对报告进行了点评。王才勇研究员在点评中说,潘德荣教授在德国学成归国后一直致力于诠释学研究,在这个领域成绩斐然。报告追溯诠释学源头,内在逻辑清晰,研究工作扎实,深受启发。韦海波博士则简要综述了国内的奥古斯丁研究,认为报告从奥古斯丁的诠释学思想作为切入点进行研究,视角独特,非常有新意 。
之后,周山研究员高度评价了潘德荣教授的研究方法和学术水平。何锡蓉研究员、成素梅研究员、吴晓江研究员、计海庆副研究员、赵司空博士等则围绕“文本的客观性与主体间性所形成的客观性如何区分、诠释学的研究对象、以及神学诠释学与人文科学的诠释学之间的关系”等等问题,与潘德荣教授进行了热烈的交流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