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晓禾研究员在“公平正义与社会和谐”研讨会上作主题演讲

作者:发布时间:2010-11-14浏览次数:76

20101113下午,由上海市伦理学会和上海市社会学会联合主办的“公平正义与社会和谐”专场理论研讨会在市社会科学会堂召开。我所陆晓禾研究员应邀与会,并在研讨会上作了“公正、慈善与社会和谐――从中国的二代问题谈起”的主题演讲。

陆晓禾研究员首先提出,所谓二代问题,指的是由这三类二代引起的问题:农二代(一般指80年代后期出生在农村,与父辈不同,他们没有土地,出来打工,被认为是“无根”的一代)的生存发展问题:富士康农二代的十连跳引起了社会对这部分人及其提出的生存发展问题的关注;富二代(一般指80年代出生、继承上亿家产的富家子女),如奔驰女fofo, 抢房女英子等提出的炫富、奢侈问题;官二代(父母为官而其子女也享有特权的问题),如“我爸是李刚”之类。

接着,陆晓禾研究员主要就“中国二代问题与公正”、“慈善与公正”以及“公正与和谐社会”三个问题展开了论述。她提出,受朱贻庭教授的启发,按中国传统对公正的理解:公是无私心解;正,是当于理当于义的意思;唯公然后正。她认为,中国传统对公正的理解,突出的是公心的重要。正是据于理,只有公心,才能据于正理,而不是歪理,甚至产生歪制。按这一公正概念看,她认为,三种类型的“二代”的固化,从机会、过程和结果来看,都是不公正的:贫富命运由先天出生而非自身努力所决定,这是机会不公正、机会偏私;许多一代的贵富并非当于义,因此过程也是不公正的;最后这种过程的不公正作为结果不公正而固化了。一个合理的社会,各阶层地位链条应当是开放的和畅通的,既有上升也有下降的可能。尽管慈善可以弥补第一、第二次分配的不足,但借鉴国外的经验,我们可以看到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例如遗产税的制度在起作用,遗产税法不仅是用政府之手促进慈善之手,而且还试图达到某种程度的起点公平。另外,从公正的角度来看和谐社会,农、富、官二代的固化和延续,是不公正的机会、过程和结果的延续,可能从一代的不和谐延续到二代的不和谐,并且导致代际不和谐和仇恨的出现,甚至出现反社会的情况。陆晓禾研究员强调,公平正义的要求,尤其是对“官”的阶层提出的,只有为官执政者不偏私、公正,才能有社会的和谐发展。

陆晓禾研究员的发言引起了与会者的兴趣和讨论,另有复旦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大学以及上海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等高校和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从各个角度探讨了“公平正义与和谐社会”这一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