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常燊应邀在复旦大学哲学学院做报告

作者:发布时间:2011-12-05浏览次数:103

2011121日晚,应复旦大学哲学学院“分析哲学读书会”的邀请,我所陈常燊在光华楼2501会议室作了题为《维特根斯坦的反思平衡》的报告。报告主持人李主斌,点评人是张志林教授。参加者包括来自复旦大学、上海大学等高校的研究生和博士后。

陈常燊的报告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背景和问题”:梳理政治哲学家罗尔斯、分析哲学家古德曼的反思平衡方法,介绍张志林的“CTR方法”(概念分析、先验论证和反思平衡)以及他对罗尔斯“反思要求”的补充,阐述挪威哲学家弗洛斯达尔通过分析现象学家胡塞尔和分析哲学家维特根斯坦的“终极辩护”所提出的反思平衡辩护进路的五大特征。

第二部分是“分析问题”,主要是基于上述分析,总结出后期维特根斯坦在《哲学研究》和《论确实性》中对反思平衡方法在五个维度上的运用:《哲学研究》中的“遵守规则的悖论”;《论确实性》中的以摩尔为代表的独断论与传统怀疑论之外的“有限的理性主义”;基础主义与融贯论之外的“信念系统是论证的本质”;《论确实性》中的“确实性”与“不确实性”、《哲学研究》中的精确的概念与模糊的概念之外的“合用度”进路;《论确实性》中的相对性与绝对性之外的生活形式进路。

第三部分是“解决问题”,基于上述分析,陈常燊总结出了维特根斯坦反思平衡的“反思要求”基本符合张志林的三大要求和弗洛斯达尔的五大特征;维氏的反思背景是生活形式、思想框架、世界图景、语言游戏规则、行为方式等概念(这些是维氏本人的概念);维氏的反思平台是“医治语言冲撞理智界限而留下的肿块”,从而“为苍蝇指出飞出捕蝇瓶之路”(维特根斯坦语)。

报告结束后,博士生李主斌、谭力扬、何朝安、博士后王球、硕士生李世一等围绕“终极辩护”与“合理性辩护”的协调性问题、“河床”与生活形式的变化问题、相对主义之谜问题及反思平衡与先验论证的关系问题等与陈常燊展开了进一步的交流。

最后,张志林教授做了总结性点评。他给陈常燊提出了几个建设性很强的指导意见:建议将“相对主义”、“绝对主义”改为“相对性”和“绝对性”;借用法国现象学家列维纳斯的“反思意识都有前意识”来帮助理解维氏的“河床”、“终极辩护”;应当避免让人误以为维氏的生活形式是社会上意义上的经验的“习规”,实际上维氏仍然坚持一种先验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