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常燊的报告主线是,通过阐述道德-政治哲学家罗尔斯(John Rawls)、分析-科学哲学家古德曼(Nelson Goodman)的反思(的)平衡(reflective equilibrium)方法,梳理国内学者童世骏、
陈常燊先给出一个大致的界定。在一般原则与特殊判断之间,以及相互竞争或相互冲突的诸原则之间,就需要某种反思性的平衡。何谓反思平衡?简而言之,一般原则与特殊判断处于一种相互调整的动态平衡过程中:一般情况下,特殊判断必须基于一般原则,与之相协调;特殊情况下,一般原则反过来又要取决于特殊判断,与之相协调。他进一步强调了反思平衡的广义与狭义之分。以罗尔斯哲学为例,“狭义的反思平衡”过程是:首先,我们要在相关道德领域辨认出所考虑的一些判断,排除(不考虑)另外一些判断;其次,在所考虑的道德判断基础上形成道德原则,而这些道德原则能够解释这些所考虑的道德判断;初次形成的道德原则非常可能同所考虑的道德判断是不一致的,这样就要在两头进行反复调整,调整道德判断以适应道德原则,或者调整道德原则以适应道德判断,最后达到两者的和谐一致。“广义的反思平衡”过程则要稍稍复杂一些:某个人在做出义观念以及与这些观念相关的各种论证力量,或者更准确地说,“这个人已经考虑了我们哲一种正义原则的选择时,他必须要考虑互竞的正义原则,必须已经认真仔细地考虑了其他的正学传统中那些最重要的政治正义观念,已经权衡了其他哲学和其他理由的力量。”(罗尔斯, 2002, p. 52)他在两种或两种以上相互竞争的一般正义原则当中做出选择,被选中的一般原则能够解释那些所考虑的特殊判断,初次形成的一般原则如果与所考虑的特殊判断不一致,那么就要回过头去在相互的一般原则之间进行权衡比较,进行再次取舍,或者将之与特殊的哲学判断进行反复调整,调整特殊判断以适应一般哲学原则,或者调整一般哲学原则以适应特殊判断,最后达到两者的和谐一致。
在古德曼《事实、虚构与预测》中,反思平衡发生在一般的推理法则与特殊的推理活动之间。而在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和《论确实性》中,反思平衡的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哲学研究》里的“遵守规则悖论”的反思平衡解决方案;(2)《论确实性》里以摩尔为代表的独断论、以笛卡尔为代表的传统怀疑论之外,寻求一种“有限的理性主义”的一般法则,使之与特殊信念处于反思平衡关系中。(3)在基础主义、融贯主义之外寻求“信念系统是论证的本质”的反思平衡策略,(4)通过反思平衡的方法,在绝对确实性与不确实性之外寻求第三种解决方案:合用性。(5)通过反思平衡的方法,在相对主义与绝对主义之外寻求第三种解决方案。
陈常燊最后指出,后期维特根斯坦在《哲学研究》和《论确实性》中的工作基本符合张志林提出的“三大要求”,以及弗洛斯达尔认为反思平衡的这种辩护进路的五个主要特征。维特根斯坦的反思平衡也有自己的一个背景理论,它的语言游戏理论和生活形式概念就是它的背景理论。在《哲学研究》中,语言游戏是维特根斯坦的反思背景;而在《论确实性》中,信念系统是维特根斯坦的反思背景。
以下是与会学者的评论和提问概要,陈常燊有选择地给予了回复,讨论切磋相当热烈。
陈祥勤:(1)反思平衡可否进一步区分为矫正性的、探究性的和折中性的?若停留在折中性层次上,反思平衡在实践上可能是必要的,但在理论上是不一定合适的;(2)反思平衡或可区分为实践性态度和理论性态度,作为实践态度,它类似于慎思或审慎等德性,作为理论态度,真正的反思平衡是否与理论的深刻性、彻底性或真理性诉求相通;(3)反思性平衡对维特根斯坦思想的把握和理解,维特根斯坦本人的态度或看法;(4)维特根斯坦的“河床”和语言或世界的界限,维特根斯坦消解哲学的伊壁鸠鲁风格;(5)哲学史上的真正对立不是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对立,而是柏拉图与伊壁鸠鲁的对立,伊壁鸠鲁代表了生活对哲学本身的消解。
韦海波:(1)文本结构,列举的成份多,分析论证成分少。(2)说明哲学方法的合理性,如果有,它如何可能?是否有这么一个哲学方法论?(3)反面论证,对罗尔斯的反驳,对道德直觉;(4)反思平衡中的融贯性是否可能?反面的东西要考虑进来;(5)狭义的反思平衡,与广义需要区别对待?原则与判断有冲突可以有平衡,可以互相修整。当我们涉及诸多信念时,怎么达到这个平衡?固定点是可以修正的,它的背景是什么?信念系统是否稳定?不能只到生活世界就打住,他们不是在一个意义上,生活世界的信念,是否需要一个“还原”?
赵司空:反思平衡作为方法论的背后有没有一个更高的或更基本的规则和规范?抑或反思平衡预示着一种更基本的规范?抑或诸一般法则下面是否还有更基本的规则?
张雪魁:反思平衡如何在《论确实性》反对怀疑主义呢?张志林与童世骏的材料放一起不合适。自然科学的方法能否强加给社会科学?罗尔斯能否兼容张志林?两种领域的方法论是否通约?
张锦枝:(1)改变了对分析哲学的冷漠印象,其中一些观点、问题对于中国哲学有启发性。(2)在狭义的反思平衡中,法则和探究活动的相互调整,双方在共时性的流动时,其相互调整是怎样实现的?我的理解是,法则和探究活动在共时的两个序列中是相互独立、相互作用的关系。进而讨论它们是怎样调整和作用的。(3)由庄子《齐物论》一段话提出的相对主义:在广义反思平衡中涉及的多种原则冲突时何者优先的问题,判定优先者使用何种原则,这种用来判定是非的原则是否也要经受反思?用何种原则再进一步反思?
汤铭钧:建议参考佛教二谛论思想。(1)反思平衡是否一定要以达到某种更为深刻的理解为前提才能实现。当然,这里的“更为深刻”,可以是“更为一般”,也可以是“更为具体”。这里不需要预设一种普遍主义的图景;(2)如果是的话,反思平衡作为一种理论实践的活动,就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存在一劳永逸、一经确立便不再动摇的反思平衡;(3)科学探究的过程中的“反思平衡”,这种“反思平衡”能否等同于哲学探究的过程中的“反思平衡”?
姜佑福:(1)反思平衡作为方法论来谈,要受到海波的质疑。(2)反思与黑格尔《小逻辑》的辩证法有什么不一样?(3)反思是更一般的来谈,还是带到具体的语境里?一般与特殊是两个原则或是两个情景之间,原则与经验运用,诸种原则与经验运用之关系,原则与原则之间,其实还有经验与经验的关系。(4)反思背景与反思平台的区分是否有必要?(5)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西方思想与东方思想,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可以相通,但是要做区分的,需要具体的分析。二者在类型上有什么差别?(6)关于反思,有哪些最基本的类型?
鲍永玲:(1)诗人庞德说中庸是“永不晃动的枢纽”;(2)什么叫反思,什么叫平衡?能否作为一种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