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宏研究员做“儒家视野下的人权理念”学术报告

作者:张佳妮发布时间:2025-03-25浏览次数:10

3月25日上午,在哲学所会议室,中哲室张志宏研究员以“儒家视野下的人权理念”为题做了一场学术报告。报告会由白照杰副研究员主持,哲学所全体科研人员与部分研究生参加了报告会。

 

张志宏研究员首先提到权利或人权问题是近现代以来东西方学界关注的思想热点之一,其研究领域不仅局限于政治学、法学、哲学等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甚至还扩展至自然科学领域。张志宏研究员认为虽然人权概念最早出现于西方,是舶来品,我们在探讨人权理论时,不可避免要借助西方的理论背景,然而,在我国的传统思想文化中,也不乏关于人权理念的论述。

随后,张志宏研究员提出不论是长期以来西方主流的天赋人权观,还是当代的社会关系的人权维度,都不足以为权利的论证确立普遍的理论根基,也不能自洽地解释人权理论的复杂历史演变、现状,以及未来的发展变化。完整的人权概念必须依靠社会本质与社会关系两个维度共同来界定。前者确立人的应然人权,后者确立人的实然人权。应然人权向实然人权的转化表现为权利的申张,实然人权对应然人权的限制表现为权利的经界。权利的申张与经界不仅是理解人权的线索,也为解读儒家人权观提供了新的进路。

 

紧接着,张志宏研究员提出了解读儒家人权思想的新视角。他认为通过人的社会本质与社会关系两个维度来共同界定人权概念,使它具有了普适性——所谓 “人同此心,心同此理”,这也为我们解读儒家的人权思想提供了一种可能的视角。

最后,张志宏研究员作了总结。他认为权利理论是伴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类对自身认识的深入而不断完善的。对于将人与社会的理想发展深深植入现实境遇的儒家而言,权利从来都不是什么“未得”而 “欲得”的东西,或者某种 “提出要求的能力”, 也不是可以“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的神物,而是人们当其所是的社会行为的自然效果,它只能存在并落实于社会关系系统的合乎 “道义”的建构和维系中,而孔子“从心所欲不踰矩”的境界,或许就是个体的人的应然权利的申张与实然权利的经界之间达到最为迫近的真实样态。

白照杰副研究员总结了张志宏研究员的学术报告,并提出了一系列进一步可以探讨的学术问题。

报告会最后阶段,与会学者围绕“胎儿的权利”和“人工智能的权利”等问题展开深度对话。针对这些问题,成素梅、施璇、阮凯等学者与张志宏研究员进行了进一步的交流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