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精神与素质研究中心参与全国文明单位创建交流评议

作者:发布时间:2026-02-03浏览次数:10

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常态化、长效化,系统总结新一届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周期(20252027)第一年的阶段性成效,自2026126日起,市文明办分区召开全国文明单位工作交流会,组织各全国文明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开展交流研讨。上海社科院国民精神与素质研究中心作为专业研究力量,参与交流评议和阶段性评价工作。会议交流情况将形成阶段性评价记录,作为全国文明单位创建评估的重要参考。

市文明办专职副主任冯芳,市文明办文明创建处副处长洪卿,上海东方宣教中心副主任王梦含,上海社科院国民精神与素质研究中心副主任何一伟等参加会议,并参与交流评议。会议由市文明办文明创建处处长王薇主持。

王薇强调,随着新一届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周期全面启动,创建工作已由“集中申报”转向“常态建设、动态评估”。市文明办将通过工作交流、调研督导、实地考察、材料评审等多种方式,对往届全国文明单位开展全过程评估,持续推动文明单位在城市文明建设中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交流发言环节,各全国文明单位围绕近两年创建工作举措、成效经验以及新一轮创建周期的工作思路作了交流分享。

市文明办专职副主任冯芳在讲话中强调,全国文明单位既是荣誉称号,更是长期责任。要坚决破除“牌子到手、创建到头”的思想误区,把文明创建作为一项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持续推进。要强化顶层设计,推动文明创建与单位主责主业深度融合,把“虚功”做实、把要求落细,在服务发展、服务群众中不断提升创建实效。

冯芳指出,要注重培育具有辨识度的单位文化品牌,增强干部职工对文明创建的认同感和参与度;要深化跨界共建,加强条块联动、资源共享,推动文明单位创建由“单点示范”向“整体协同”拓展;要善于挖掘和讲好文明故事,用身边人、身边事展现文明单位的责任担当和精神风貌,为城市文明建设汇聚更多正能量。

会议要求,各全国文明单位要对照《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指标体系(2025年版)》,结合本单位实际,统筹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各项任务,积极参与市、区文明办组织的相关专项工作,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持续擦亮全国文明单位金字招牌,为上海推进新时代城市文明建设、打造习近平文化思想最佳实践地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