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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领域:

先秦哲学、中国古代伦理思想、美学理论,尤其关注庄子研究


 

  邹蕴,湖北黄石人。山西大学哲学学士,北京大学哲学博士(硕博连读)。20169月—20197月于同济大学哲学系从事博士后研究,20197月至今任上海社科院哲学所助理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为先秦哲学、中国古代伦理思想、美学理论,尤其关注庄子研究。现已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主持上海市哲社课题一项。

代表性学术成果:

1. <庄子>的“自适”观——以<大宗师>篇“孟孙才吊母”故事为例》,《哲学与文化》,2019年第9期;

2. Zhuangzi's ethics: a reading of In the Human World, Diogenes20229月;

3. <齐物论>中的释义》,《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2期;

4. 《圣王与真人:<庄子>内篇对帝尧传说的重构》,《哲学分析》,2022年第4期;

5. 《庄子的“宇宙身体”观及其美学意涵——以<庄子·德充符>为中心》,《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4期;

6. 《变形的神鸟与旋转的卮言——<庄子>中神鸟意象探微》,《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3期;

7. 《求知的界限与生命的涵养——透过<庄子>去知养知的关系》,《哲学门》,第三十七辑(2018年第1辑)

8. 《未竟的审美教育之路——席勒对启蒙时代的反思》,《文艺争鸣》2018年第1期

9. 《周流与达变:<庄子·人间世>中的孔子寓言》,《美学研究》,2023年第2期;

10. 《音乐与自然情感:嵇康的乐教》,《古典学研究》第六辑,202012月;

11. 《深情与平淡的分裂:嵇康性情论之辨析》,《青年美学论坛》第二辑,201911月。


严正声明

 

近期,部分网络用户在网络平台传播不实信息,严重侵犯我所学者邹蕴的名誉权、肖像权及隐私权。为澄清事实,以正视听,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特声明如下:

上海社科院哲学所研究人员邹蕴与美国密西根州立大学历史系博士候选人邹蕴只是同名人士,并无任何关联。北京大学2025年7月26日举办的讲座《谁的水库——社会主义水利工程中的性别与环境政治》所引发的争议,与本所学者邹蕴无任何关系。

上海市公安局已依法对本所学者邹蕴被诽谤、造谣事件正式立案侦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19条、第1024条、第1032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已经实施和正在实施的侵犯本所学者邹蕴名誉权的违法行为,本所及邹蕴本人保留依法追究其一切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刑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