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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领域:自然辩证法研究,后转移至“生命伦理学”研究
      沈铭贤,男,福建永定人,中共党员。1938年生于上海。1960年毕业于上海社会科学院,同年留在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工作。1992年受聘为上海社科院哲学所研究员。1998年起担任复旦大学哲学系博士生导师,1999年兼任国家人类基因组南方研究中心伦理学部主任,在上海交通大学和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院开设“生命伦理学”等有关课程,主持国家863项目《现代生命科学研究的伦理问题》;获国务院特殊津贴。2001年退休。 

      主要从事自然辩证法研究,后转移至“生命伦理学”研究。主持上海市课题《科技伦理:两种文化的冲突与交汇》(2001)。个人专著有:《新科学观》、《穿越世纪之门》、《创新是一种文化》、《知识经济时代的知识观》、《科学哲学与生命伦理》、《生命伦理飞入寻常百姓家》等;主编《科学哲学导论》,系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资助项目,获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专著三等奖,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著作二等奖,并受到上海市委宣传部及上海社科院的特别嘉奖;《生命伦理学》一书被全国不少生命科学院系选为教材和教学参考书。另外,撰写数十篇论文,其中《爱因斯坦与当代科学哲学》一文获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论文奖(1986—2000),《李约瑟与爱因斯坦——“李约瑟难题”的两种不同的回答》一文获三等奖,《邓小平的科技思想》获二等奖,《精明的头脑,智慧的目光——试论用科学武器破除迷信》获三等奖。 

      在兼任国家人类基因组南方研究中心伦理、法律和社会问题研究部(简称伦理学部)主任时,承担了人类胚胎干细胞的伦理问题。通过问卷调查和查阅文献,提出了支持胚胎干细胞研究,但必须严格伦理规范的基本立场,写出调查报告和关于人类胚胎干细胞的伦理准则建议(共20条),相关成果发表在《中国医学伦理学》和《医学与哲学》杂志,并送中国科学院、国家科技部和卫生部(2001)。2003年科技部和卫生部发布《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伦理指导原则》,吸收了20条建议的成果。2004年3月,国际权威刊物美国《肯尼迪伦理研究所杂志》全文发表了国家人类基因组南方中心伦理学部的《关于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的伦理准则建议》,成为我国第一个被国际权威刊物录用的生命伦理文献,引起重大反响,还得到了时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的重视并批示。 

此外,由沈铭贤牵头的“生命伦理学教材建设和课程”获上海交通大学2004-2005优秀教学成果特等奖。其倡导的“S—T—S(科学—技术—社会)”沙龙1999—2002年共举办20余次,充分体现了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交融与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