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可持续发展问题的提出,人与自然的关系就成了社会主义伦理关系必须面对的问题。因而,社会主义价值观就必然包容如何对待环境、生态,即如何对待自然界的问题。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内外纷纷提出和探讨关于环境伦理、生态伦理、可持续伦理等概念。近几年来,我国这方面的研究,也成了哲学、伦理学、自然辩证法等学科的一个热点。

 

一、         可持续发展价值观是社会主义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工业发展、科技进步、人口激增,人类与自然界之间的矛盾在不觉之中突出起来,资源短缺、环境污染、生态失衡成为我们这个星球的重大问题。1972年联合国斯德哥尔摩会议通过的《人类环境宣言》,标志着人类已认识到人与自然界必须协调发展。1990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的《21世纪议程》中,可持续发展已成为世界共同追求的发展战略目标。中国政府也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O1O年远景目标纲要》(1996)中强调要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人类对社会发展这种认识的深化与飞跃,必然促使我们的社会主义理论、社会主义价值观和社会主义道德观的发展和变化。我们认为,这种变化发展,可以看作是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必然延伸。

数百年实践证明,社会主义价值观逐步深入人心。马克思指出,代替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毛泽东则经常讲,必须“以占全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最广大群众的目前利益和将来利益的统一为出发点。”邓小平同样说:“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由此看来,社会主义价值观起码包含这样几个基本点:一是人类的解放,成为“自由人的联合体”是理想的社会;二是最大多数人的利益,为最广大群众谋利就是“为人民服务”;三是当前与长远要结合,尤其重视长远的、根本的利益;四是利益不只局限于物质,还包括精神,即文化生活、素质的提高。同时可持续发展观认为:人际关系必须公平;代际关系必须公平;人与自然必须互利共生、和谐发展(这是可持续发展的深层理论要求);必须具有全球意识,反对漠视人类整体生存需要的狭隘利己主义、民族主义、霸权主义、以及感性享乐主义。从内容不难看出社会主义价值观与可持续发展价值观的互通性、一致性。社会主义价值观必然包容着可持续发展的价值观,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可持续发展价值观是社会主义价值观在人与自然关系上的现代体现。

 

二、         可持续发展价值观的基本特性

 

可持续发展价值观的产生、发展,是知识经济社会到来的历史必然,也是作为调节人类社会利益关系的价值观念发展的继续。可持续发展价值观有以下诸种特征。

(一)  可持续发展价值观以调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目的

可持续发展价值观面对的主要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因此,它建立在人类对人与自然关系认识深化的基础上。现在,人们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有种种不同观点,但从伦理学角度看,起码在两方面有共识:

一方面,认识到自然界是一个大系统,人是这个大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要服从自然界的整体系统。人与自然界中的其它子系统 (如动物、植物、资源、土地、气候,……)共同形成一个有机的系统整体。人类只有在这个自然界系统中才能存在发展,破坏了自然系统,作为子系统的人类也就灭亡。因此,过去那种把人类凌驾于自然之上,认为可以外在于自然去“征服”、“统治”自然,或任意奴役自然界其它物类(子系统),使之服从人类的一时利益和无限欲求,是违背规律、违背道义的。必须把人类自身作为自然界的一员,明确人与自然界其它物类基本上是“伙伴”、“朋友”关系,而非“主仆”关系。只有这样,自然界才会和谐,人类才能持续发展。这是可持续发展价值观的一个重要的认识基础。可持续发展价值观正是要正确地调节这种关系。

另一方面,人类作为自然界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既是其中一员,又有与其它子系统不同的特性。这是因为,人是自然界发展的最高成果。它对自然界的利用和改造具有一定程度的主观能动性。这种作用和特性并不是说人可以任意主宰自然界,而是表明人类在维护自然界和谐发展中具有特殊的功能。因而人类要自觉维护自然界的和谐共生,对此它具有道德责任和义务。

上述两方面的结合,可以认为是可持续发展价值观的基本理论,也是对工业文明价值观的扬弃和发展。

(二)  可持续发展价值观以承认自然(自然物类)为理论前提

人类生存于自然界之中,与自然界中各个子系统(物类)不同程度地、直接或间接地发生关系,进行种种交换(物质、能量、信息),从而获得生存的可能和意义。所以,必须尊重、维护和爱惜自然。

由于知识经济初见端倪,环境保护与道德的关系也已被人们高度重视,因而国内外对环境伦理、生态伦理的探索已成热点,出现如人类中心论(有开明的或狭隘的、强的或弱的等区分)、动物权利论、动物解放论、生物平等论、大地伦理论、生态整体论等。这些观点,对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各具特色、各有千秋的伦理论证,很有启发。在论述价值与道德的关系上,他们一般都肯定道德观念建立在价值观基础上。其论证模式大致是,首先肯定动物、生物具有“固定价值”、“天赋价值”,由于其具有“价值”,所以具有道德“权利”,因而要受到道德尊重。对这种存在——价值——权利——道德的推理,我们觉得其不足之处在于把“价值”与“利益”分离或对立,似乎“价值”是一种高尚的东西,而“利益”是鄙俗的不值得论述的,与道德相悖。因而认为自然界种种物类的价值只能来自“先天的”、“内在的”、“固定的”秉赋,它与人的利益和各种物类(生物)的利益无关。这样一来,在总的论述价值与道德关系中,抛开了利益,忘记或否定了道德是对利益关系的调节这个最基本的命题。然而,由于利益关系是最现实的关系,因而在具体论证时,又必须着眼于解决人与人、人与生物、人与自然物、生物与生物之间的利益冲突与协调问题,因而这些论者只好又人为地去制定一些道德实践原则、原理,比如“种际正义原则”、“伤害少数原则”和“境况较差者优先原则”等。这种在总体的抽象论证时抛开和忘记“利益关系”,不想涉及“利益”概念,而具体论证中在现实面前又不得不论述“利益关系”的现象,说明了“道德”或“价值”关系中归根到底离不开“利益关系”,说明了那种企图抛开“利益”去谈“价值”的论述是值得商榷的。价值虽然必须超越“利益”,但实质上又是为了调节利益而存在的,这才是价值、道德、利益关系的辩证法。可持续发展的价值观是调节当代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利益关系的最高层次的道德观。确立可持续发展价值观、道德观、利益观,才能比较正确地调节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利益关系。

(三)  可持续发展价值观以人类科学进步为其认识基础

近年来,人们谈论比较多的是,科技发展给伦理道德带来的困惑。但是对科技发展对道德进步、道德观的演变却议论较少。科技与道德的辩证法应是:一方面,科技进步迟早会带来道德观念的变化;另一方面,科技发展的取向有可选择的一面,因而又受到道德(代表人类整体利益)的制导和约束。没有当代科技的发展,可持续发展问题不会这么凸显出来,从而道德观念中生态伦理、环境伦理也不会被着重提出。可持续发展价值观的确立和实践,是以科技进步,人类科学认识、科学态度的提高为其认识和实践的基础的。

在实践中,可持续发展价值观要依靠科学态度,正确认识和解决下面的具体问题。

一是要进行前瞻性研究。在对自然开发中,要以科学的态度,进行科学的研究,鉴别利害,这是形成可持续发展价值观的基础。只有通过科学研究,具有科学认识,我们才能确定人与自然关系中,什么是“平衡”、“和谐”发展,什么是“利”,什么是“义”,怎样是“善”,怎样是“恶”。否则,可持续发展价值观就没有了依据。

二是以科学态度去认识人与自然种种具体交换关系中的临界点(),以明确可持续发展价值观的界限。

自然界是一个有机整体,自然界中每一物类(生物与非生物)都有其存在的原因,有其发展的时间和空间。而且它们相互之间总是存在着直接或间接的、这样或那样的依赖、制约、互动、交换关系。生物必按生物链的关系和规律与其它生物相克相生,在生物链的每个环节中,任何一环缺损或过滥发展,都会破坏整个生物链的平衡与和谐,会破坏地球生态的良性循环。某一物类发展过滥,或某一物种的灭绝,都是生物链平衡受破坏的表现。

对生态的平衡、和谐发展,从两个方面看,人类都负有道德责任:一方面从人类自身来说,作为整个生物链的一环,人类的生存发展与其它生物息息相关,人类的生产、生活,都不断地发生与自然界的交换关系。因此,人类对自然界某些生物的合理影响是自然规律使然,是符合道义的。问题在于,近代以来,一些资本主义国家中的浪费式消费行为的泛滥,使非再生资源濒临枯竭,不少物种濒临灭绝或畸形发展,从而破坏了生态平衡,破坏了生物链的良性循环。另一方面,人类具有自然界中“调控器官”的作用与功能,因而有义务去解决自然界中非良性循环的种种矛盾,即对过滥发展的物类进行抑制,或保护濒临灭绝的而会影响生态平衡的物种。而要在上述两方面发挥人类道德功能,实践可持续发展的价值观,就必须自觉地以科学态度、科学认识为基础。也就是说,我们如何确定对自然界物类开发或保护、扶植或抑制的力度;如何掌握人与自然物类交换的临界点;如何认识、评价人与自然关系的善与恶的界限等问题上,归根到底要以人们的科学认识为基础、为条件。

三是以科学必然会突破原有认识的局限性而不断深入为依据,对过去的失误(造成的恶)进行补偿。

可持续发展价值观还应该建立在人类认识不断发展基础之上。因为人的认识有历史局限性,人只能不断接近绝对真理,而不能穷尽真理。因此当科学认识深化以后,才能看到原有认识的错误成分。因此,可持续发展价值观对人类原先对自然和谐发展的破坏进行补偿的意愿与实践,这样才符合可持续发展价值观的要求。就从经济发展角度讲,目前发达国家对工业发展过程造成的环境污染,持“先发展后治理”的态度;当前一些地方提出“边发展、边治理”的观点,都在一定程度上带有“补偿”的性质。然而更重要的是,要加速把对环境、生态的科学认识深化的成果内化为普遍的道德观念,使人们能自觉地去实践。

(四)  可持续发展价值观以自为性为道德实践的驱动力

道德规范的形成固然是自发与自觉两方面结合的,但在以往,自发性是主要的,这与过去整个社会活动自觉性不强相联系。随着社会发展,人们主观能力的提高,人类的自觉性行为逐渐成为主导方面。在这样总的历史背景下,人们道德观念、道德规范的形成和实践,也必然与过去不同,有很强的自觉性、自为性。可持续发展价值观产生于这样的历史时期,自觉性、自为性成为它的重要特征。

首先,从可持续发展价值观的形成上看,必须有很强的自为性。可持续发展价值观的产生是以科学态度、科学认识为基础的,离开现代的科技进步,可持续发展价值观不可能诞生。同时,各种具体观念、规范的形成,也是以科学认识为前提的,而非人们日常生活习惯、单纯个别经验可以获得。所以,应该先由政府或权威组织由上而下提出,在宣传教育的同时,以制度、法律等去规范指导人们普遍的道德观念、道德规范的形成。这就说明,无论从社会(宏观)或个体(微观)去看,可持续发展价值观的形成都需要高度的自觉性、自为性。

其次,从可持续发展价值观的性质上看,要求很高的自为性与之相适应。调节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特殊利益与普遍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是道德观的基本功能。而可持续发展价值观是以调节最大范围、最高层次的利益关系,即人与自然的关系为主要对象的,其基本立场要求着重关注长远的、根本的、全局的利益。而要把长远的、根本的,全局的利益化为头脑内在的道德观,则需要很强的自觉性、自为性,需要有较高的道德修养。由于利益的内在矛盾关系,可持续发展价值观本身要求有很强的自觉性、自为性。

再次,可持续发展价值观在实践过程中,也决定它要有很强的自为性。其一,在人们的整体道德观念中,可持续发展价值观是一种最新的道德观念,这个“新”,一方面表明它在头脑中确立的时间不长、相对不成熟、不稳定,因而对实践行为的驱动力还不强;另一方面表明它是新生事物,与传统习惯性道德观念会有重大差别,甚至有抵触,它必然时刻受到传统习惯观念的种种影响和制约。上述两方面都要求有很强的自觉性、自为性才能使观念转化为实践。其二,可持续发展价值观在人们头脑的确立不可能是一次性完成的,它的形成有一个过程,既需要新科学、新知识的不断积累,更需要边增强道德观念,边实践道德观念,通过实践——认识——实践的协调互促过程才能逐步确立,而这个过程必然充分地体现着自觉性、自为性。

 

三、         可持续发展价值观形成与实践的途径

 

可持续发展价值观既是一种高层次的利益观,又是一种新确立的道德观,它的形成要求较强的自觉性、自为性。因此,认真探讨可持续发展价值观形成和实践的途径,就显得十分必要和重要了。

从我国国情来看,可持续发展价值观的形成与实践,既有困难和阻力,又有有利条件。一方面由于我国的经济相对落后,科普水平也较低,因而人们对工业经济的负面影响还缺乏比较深刻的认识,不少人以为可持续发展问题离我们还不那么近,责任感、敏感性差。这是可持续发展价值观在我国形成和实践有相当阻力和困难的基本原因。另一方面,也要看到,我国形成和实践可持续发展价值观的有利条件,这主要是我国的文化传统中,有着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思想观念。这些思想具有朴素的生态道德含义,我们应当发掘和发扬这些优良文化思想,为确立和实践现代的可持续发展价值观增添有利条件。

当前,我们要确立和实践可持续发展的利益观、价值观和道德观,必须特别重视下面几种途径。

第一,科教并举,促使新道德观社会化。这里讲的“科”主要是指必须对可持续发展价值观进行理论探讨,科学研究,不断发展完善这方面的理论。对可持续发展价值观的内涵的理解、深化要依靠科学理论指导,所以对环境伦理、生态伦理的研究,百家争鸣,是客观的需要。这是全社会确立可持续发展价值观、道德观的前提。同时,要进行宣传教育,使这方面信息广为传播,让人们自觉接受。

第二,政府主导,建立相应的驱动机制。可持续发展价值观、道德观要在全社会普遍化,政府应起主导作用。政府在制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同时,必须把精力放在建立能够驱动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各种社会机制上面,从而在社会各领域、各层次都体现出以维护生态环境平衡、热爱地球、维护人类整体利益的行为为“荣”,以利己主义、浪费奢侈、破坏环境为“耻”的风尚。

第三,以硬促软,用法律引导道德建设。在当代,由于环境保护十分紧迫,但多数人对自然界的保护意识、可持续发展的道德观念的确立处于滞后状态。社会不可能等待人们普遍确立了这种价值观后,再去制定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而必须在科学认识基础上,政府和立法机关就要制定一系列法规去保护生态,去解决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并且着意发挥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带动作用。因而可持续发展价值观的形成与实践就突出要求从上而下、从硬到软、从制度约束到行动习惯,从法律规范到道德观念的建设途径。

第四,群团互促,潜移默化,提高道德水平。由于人们对生态环境破坏的严重性的认识在不断提高,因此近十多年来,以可持续发展为目的的群众性非政府组织纷纷诞生,群众性生态运动、绿色运动、环保运动、反核情绪正在兴起。这表明一部分群众对人与自然必须和谐发展的觉醒。这种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在于:一方面能促使环境伦理观、生态伦理观、可持续发展道德观在社会生活中的传播;另一方面会起到对政府组织和跨国大企业等经济组织在环保问题上的集团利己主义、生态殖民主义 (以霸权态度向发展中国家转移环境污染项目等)不良行为的有效监督。因而是形成和实践可持续发展价值观的一种有效途径。

第五,改变传统,逐步建立新的生活方式。工业社会带来两大问题:一是在物质财富大量涌现的同时,发达国家的消费走向奢侈、浪费;二是少数人少数国家物质生活消费过度与众多贫穷地区和人民物质生产严重匮乏。同时,人类在物质与精神生活的关系上,理应以物质满足有限的物质生活需求为基础,去发展无限的精神生活需求,这才是符合人类本性的生活方式。因此,人类要持续发展,必须在可持续发展价值观、道德观的引导下,处理好上述两种关系,改变传统工业社会中的生活方式,尤其庸俗的、浪费的消费方式,使可持续发展价值观的形成与实践过程及生活方式、尤其是消费方式的改变过程互相适应,互促互动,以保证人类的可持续的发展。

(原载《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00年第6期)